政府信息公开

平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处理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流标公告

投稿:平舆县人民政府  来源:时间:2020年01月22日

索 引 号: S0D00-0801-2020-0010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0年01月22日
名  称: 平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处理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流标公告
文  号: 有 效 性:

平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处理中心业务用房

建设项目流标公告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平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平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处理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本次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平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处理中心业务用房目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2019-GC-G-069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1.5、工期:210日历天

1.6、质量要求:合格

1.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招标公告媒体:

本项目公告于2019年12月30日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平舆县政府网》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3.1、评审日期:2020年01月20日15时00分

3.2、评审地点: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厅

3.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熊元芳、王培源、全青波、刘乐玲、肖翠萍

四、评标结果信息: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企业,故本次招标按流标处理。

五、评标结果公示期:

以上结果公示期为三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人:平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 系人:陈女士

电 话:1394957855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15039679866

监 督 人:平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姚先生

电话:15938071588

2020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