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在全市推广普惠金融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解读

投稿:liyuan  来源:市政府办时间:2019年12月18日

一、出台的背景

发展普惠金融事关普通百姓对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也关系到金融对于脱贫、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支持和帮助。党中央、国务院对发展普惠金融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建设普惠金融体系,加强对小微企业、“三农”和偏远地区的金融服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5〕74号)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我市普惠金融向纵深发展,引导更多的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增强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有效发挥普惠金融在乡村振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引领作用,印发了《关于在全市推广普惠金融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三个部分:

(一)第一部分“总体要求”。该部分涵盖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两个方面,其中提出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分工协作”的原则,突出“普惠、扶贫、县域”三大主题,牢固树立“建设好金融 服务好社会”和“普及金融 惠及民生”理念,推动解决“扶贫、致富、县域发展”的问题。

(二)第二部分“工作安排”。一是推广“一平台四体系”建设经验,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搭建数字普惠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加快推广“数字普惠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普惠通APP”,实现“金融服务人人全覆盖”,加快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健全金融服务体系,从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培育等多角度入手,全面推进基础性金融服务在农村地区的广覆盖,多渠道满足农民的金融服务需求;建立普惠授信体系,稳步实施“信贷+信用”普惠授信,不断优化授信、启信、用信、还信四个环节,逐步构建广覆盖、多样化的普惠授信产品体系,有效扩大普惠授信覆盖面,切实实现“普”和“惠”,切实促进普惠授信在全市健康、可持续发展;深化信用信息体系,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库,开展“三信”评定,积极推动信用系统应用,根据农户信用等级给予不同的优惠,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群众参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愿。建立激励、惩戒机制,切实提高群众社会信用意识;强化风险防控体系,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建立风险分担机制,设立企业还贷应急周转金。

二是聚焦普惠金融服务主体,加快推动金融产品创新。深化县域普惠金融服务产品创新。探索建立后备企业资源库,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加强农业保险金融服务创新,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保险。扎实做好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向贫困群体普及相关金融政策和金融知识,为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环境。进一步落实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百千万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打通金融活水流向民营和小微企业的“最后一公里”,促进名录库内的民营和小微企业获得金融支持的规模显著提升,融资成本明显降低,成为促进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的中坚力量。做好普惠金融与发展农村产业的融合。推进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探索“金融扶贫对接普惠金融”、“普惠金融对接商业金融”、“金融对接产业发展”、“金融对接乡村振兴”四个对接路径和模式,实现金融支持乡村振兴“1到N”的面覆盖。

(三)第三部分“工作要求”。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配套支持政策、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宣传引导。创新举措,主动作为,把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推动驻马店市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强化货币政策引导作用。增强财政税收政策支持力度。实施差异化金融监管政策。加强沟通协作,强化责任担当。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公众主动适应配合普惠金融确山做法的复制推广,营造积极正向的社会氛围。

相关文件: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市推广普惠金融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