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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防办权责清单

投稿:liyuan  来源:时间:2019年10月25日

索 引 号: S0001--2019-01912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9年10月25日
名  称: 市人防办权责清单
文  号: 有 效 性:

驻马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职权事项

目录

(一) 行政许可( 11项)

1.新建人防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2.新建人防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批

3.新建人防工程项目开工报告审批

4.新建人防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5.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核定

6.防空地下室设计方案审查(并入规划设计方案审查)

7.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查批准

8.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9.人防工程报废审批

10.人防工程拆除审批

11.人防工程使用审批

(二)行政处罚(17项)

1.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又不按规定缴纳易地地建设费行为的处罚

2.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险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的;阻扰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拒不改正的;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的;故意损坏人民防空设施或者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品的处罚

3.建设单位将人防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处罚

4.建设单位将人防工程肢解发包的处罚

5.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人防部门备案的处罚

6.建设单位未取得人防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处罚

7.建设单位未组织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以及对不合格的人防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处罚

8.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向人防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处罚

9.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人防工程的处罚

10.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人防工程的处罚

11.承包单位将承包的人防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处罚

12.人防工程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设计或者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或者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处罚

13.人防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或者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处罚

14.人防工程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处罚

15.施工单位不履行人防工程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处罚

16.人防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或者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处罚

17.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人防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处罚

(三)行政征收(2项)

1.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

2.人民防空工程拆除无法补建的补偿费征收

(四)其他职权(10项)

1.拆除、迁移人防通信、警报设施审批

2.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建设审查批准

3.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设计方案审查(并入规划设计方案审查)

4.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设计条件核定

5.人防工程改造审批

6.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核

7.人民防空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检查

8.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9.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后实施备案登记

10.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