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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权责清单

投稿:liyuan  来源:时间:2019年10月25日

索 引 号: S0001--2019-01915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9年10月25日
名  称: 市司法局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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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一、行政许可(28项)

1.律师事务所设立审批

2.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审批

3.律师事务所设立审批(注销登记)

4.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审批(注销登记)

5.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变更核准

6.律师事务所章程变更核准

7.律师事务所及分所名称变更核准

8.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负责人变更核准

9.专职律师执业审批

10.兼职律师执业审批

11.律师变更执业机构批准

12.律师执业审批(注销登记)

13.台湾居民申请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核准

14.公证员执业审核(一般任职)

15.公证员执业审核(考核任职)

16.公证员执业机构变更核准

17.司法鉴定机构审核登记(准入)

18.司法鉴定机构审核登记(变更)

19.司法鉴定机构审核登记(延续)

20.司法鉴定机构审核登记(注销)

21.司法鉴定人审核登记(准入)

22.司法鉴定人审核登记(变更)

23.司法鉴定人审核登记(延续)

24.司法鉴定人审核登记(注销)

2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26.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

27.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注销

28.法律职业资格初审

二、行政处罚(11项)

1.对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代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处罚

2.对律师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的;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的;泄露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处罚

3.对律师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接受对方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权益的;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的;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的;泄露国家秘密的处罚

4.对律师事务所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的;违反法定程序办理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住所、合伙人等重大事项的;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的;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的;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

5.对律师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在受到警告处罚后一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警告处罚情形的。在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满后二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停止执业处罚情形的处罚

6.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的;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的;同时在二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的;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的;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的处罚

7.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违规出具公证书的;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的;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的;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的处罚

8.对律师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处罚

9.对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处罚

10.未取得的司法鉴定许可证擅自设立司法鉴定机构的;未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擅自面向社会开展司法鉴定活动的处罚

11.司法鉴定人私自接受委托进行鉴定的、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泄露当事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丢失、损毁检材,致使司法鉴定无法进行的、非法收受案件当事人财物的处罚

三、行政给付(3项)

1.向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或者其他人员支付办案补贴

2.人民调解员补贴发放

3.人民调解员因从事工作致伤致残、牺牲的救助、抚恤

四、行政检查(7项)

1.律师事务所律师队伍建设情况;业务活动开展情;律师执业表现情况;内部管理情况;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情況;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根据需要认为应当检查考核的其他事项年度检査

2.对公证机构组织建设情况;执业活动情况;公证质量情况;公证员执业年度考核情况;档案管理情况;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司法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的其他事项的监督检查

3.对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

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检查监督

6.对司法鉴定人及其执业活动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

7.对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司法鉴定活动依法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司法鉴定机构举报、投诉,进行监督检查

五、行政确认(3项)

1.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证申领确认

2.公职律师工作证申领确认

3.公司律师工作证申领确认

六、行政奖励(1项)

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七、其他职权(13项)

1.律师事务所变更合伙人备案

2.律师事务所变更住所备案

3.公证员执业审核(免职)

4.基层法律服务所名称(法定代表人)变更

5.基层法律服务所注销

6.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

7.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人员、应试人员违纪行为处理

8.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行为处理

9.处理行政执法投诉

10.办理行政复议事项

11.对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

12.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

13.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获得执业类别从事司法鉴定活动的、违反司法鉴定程序规则从事司法鉴定活动的、因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违反司法鉴定收费管理规定的、司法鉴定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司法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人私自接受司法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人经人民法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司法鉴定人故意做虚假鉴定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