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投稿:市金融局 来源:时间:2019年10月12日
索 引 号: | S0010-0000-2019-00002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9年10月12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金融工作局信息公开指南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我们编制了《驻马店市金融工作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需要获取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驻马店市金融工作局官网(http://jrj.zhumadian.gov.cn/)上查阅或提出申请。
一、工作机构
驻马店市金融工作局信息公开工作受理机构为局办公室;办公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528号三辰大厦13楼1302室;办公时间:(冬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396-2788360,传真号码:0396-2788300;通信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528号三辰大厦13楼1302室,邮政编码:463000;电子邮箱地址:zmdjrb@163.com。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领导有关信息
2.局主要工作职责及内设机构有关信息
3.局规范性文件
4.历年度计划、总结、重点工作等有关信息
5.公告、公示
6.依法应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采取在驻马店市金融工作局门户网站上公开的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该网站上查阅有关信息。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依法向本机关获取。
(一)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向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印,也可以在驻马店市金融工作局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二)申请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发电子邮件。
2.信函或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
“当面提交”和“邮政寄达”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基本渠道。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2.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并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其他处理。
(五)答复
本行政机关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电子版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六)收费标准
本机关不收取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费用。
四、其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政府信息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396-2788377。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向上级行政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