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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盐业执法支队积极开展行政指导活动

投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时间:2019年09月17日

索 引 号: S0053-0000-2019-00072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17日
名  称: 市盐业执法支队积极开展行政指导活动
文  号: 有 效 性:

市盐业执法支队自隶转到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来,迅速转换身份角色,脚踏实地,克服执法无基础、办案无装备、检查无车辆等暂时困难,不等不靠,一步一个脚印,坚持从基础知识学起、基本技能练起、基准建设抓起,努力履行食盐专营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同时,结合当前盐业市场实际及执法状况,积极将行政指导运用于盐业行政执法实践,努力探索新形势下盐业市场监管的好路子。 

一是加大普及消除碘缺乏病知识、食盐安全知识、识假辩假知识等食盐安全公益、科普宣传力度,印制散发宣传彩页,解读国家盐政政策和《食盐专营办法》,消除模糊认识和片面理解,保护消费者权益;二是积极开展保安全迎盛会庆国庆盐业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对市辖区盐业市场进行拉网式执法检查,对管理相对人信息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区分层次,为今后实施重点监管提供依据和基础;三是制作简易行政指导书,通过事前提示的形式,将监管前置,对食盐批发环节、零售环节以及终端餐饮和集体食堂,以不同重点、不同侧面进行法规法律提示,告知其规范完善相关手续,明确经营违法风险点,促进其守法经营,加强自律;四是强化无碘盐管理,严防工业盐、劣质盐等非食用盐流向餐桌,依照《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的规定,除市区指定的无碘盐供应专柜外,明令禁止销售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对进入我市的碘盐,必须符合我省食用盐碘含量标准30mg/kg(允许波动范围在21—39mg/kg之间),遏制无碘盐抬头、泛滥的局面,巩固我市碘缺乏病防治成果。

截止目前,市盐业执法支队已检查登记食盐批发企业3家,食盐零售商户148家,餐饮、集体食堂19家,开展行政指导88例,初步达到了宣传政策、教育管理对象、锻炼执法队伍的目的,收到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