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投稿:上蔡县人民政府 来源:时间:2019年09月12日
索 引 号: | S0C00-0200-2019-00617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9年09月12日 | |
名 称: | 上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上蔡县推进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上政办〔2019〕91号 | 有 效 性: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上蔡县推进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8月29日
上蔡县推进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决策布署,根据驻马店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推进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有关要求,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参与”原则,强化组织领导,推动高速公路ETC应用发展工作,到2019年底,实现我县汽车ETC安装率达到90%以上,通行高速公路车辆ETC使用率达到95%以上,高速公路基本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根据测算,至2019年底,我县汽车保有量为7.5万辆,全县新增ETC用户4.5万户)。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领导组织
为了促进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了ETC发展应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一是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和省、市政府制定的不停车快捷收费发展政策;二是协调各职能部门做好ETC发展应用工作,并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考核、通报。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2019年9月20日前
(二)加大宣传力度
开展以“安装ETC,畅行高速路”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ETC在快速通行、优惠优享、公益环保等方面的优势,引导群众支持ETC发展应用工作。
1.通过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重点宣传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对减少收费站拥堵、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促进节能环保和使用ETC通行费打折、优惠等方案,引导公众充分认识相关政策的科学性和必要性。
2.与其他网络推广平台合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车主认知度,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支持ETC发展应用工作。同时通过县政府“政务平台”、“政务短信”等形式,推送相关政策内容,引导用户尽快安装、使用ETC设备。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文广新局、县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20日前
(三)精准分解任务
1.统计车辆分类情况。根据上蔡县2018年底汽车保有量数据以及2019年度新增汽车预测情况,统筹分析车辆分布分类情况,汇总形成2019年上蔡县预测汽车保有量分类统计表,并制定我县ETC用户发展计划,将发行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办事处)、各银行和ETC合作单位。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人民银行上蔡县支行
完成时限:2019年9月15日前
2.按照ETC用户发展计划,制定上蔡县ETC用户发展计划,加快ETC发行工作。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人民银行上蔡县支行、ECT发行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9月20日前
(四)免费安装装置
全面实施ETC车载装置(OBU)免费安装。原则上由ETC发行机构通过对接金融机构、利用市场化资源等多种方式解决资金来源。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人民银行上蔡县支行、ETC发行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20日前
(五)增加安装网点
1.由发行机构积极与银行、保险、电信运营商等服务网点以及加油站、4S店、汽车维修厂、停车场、车管所等车辆集中场所对接,就近提供一站式全流程安装服务。
牵头单位:人民银行上蔡县支行、ECT发行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20日前
2.组织发行机构积极与乡镇(办事处)做好对接,根据ETC发行工作方案,在社区、乡镇、行政村建立服务点,做好安装服务工作,实现城市服务到社区,农村服务到村组,方便群众就近便捷免费安装。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交通运输局、ETC发行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20日前
(六)分类推进车辆安装
1.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企业车辆以及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特种车辆率先安装使用ETC。同时由各单位自行摸底,组织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员工车辆安装使用ETC。自2019年9月1日起,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等对所属车辆实行高速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报销。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人民银行上蔡县支行
完成时限:公务车2019年9月15日前、私家车2019年12月20日前
2.组织道路运输经营企业,为班线客车、旅游客车、出租汽车等营运车辆安装ETC。实现ETC设备与出租车计价器之间通信,方便出租车乘客获取通行费发票。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人民银行上蔡县支行
完成时限:2019年9月30日前
3.在车辆审验、上牌等环节,积极推进存量私家车及新上牌照车辆安装ETC。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人民银行上蔡县支行
完成时限:长期
(七)促进融合发展
积极拓展ETC在停车场、加油站、汽修厂等涉车场所的应用,不断创新发展交通领域电子支付应用,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实现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机关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共享,促进ETC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人民银行上蔡县支行
完成时限:长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统筹协调指导ETC发展应用工作落实。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ETC合作发行单位和人民银行上蔡县支行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交通运输局)。
(三)县ETC用户发展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ETC发行方及各合作银行的发行网点建设、政策宣传、安装服务和ETC发行任务完成情况等,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并排名通报。
附件:《关于成立上蔡县推进ETC发展应用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成立上蔡县推进ETC发展应用工作
领 导 小 组
组 长:胡艳红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立新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郭建华 县发改委副主任
刘永明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国恒 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姜志华 县文广新局副局长
冯振飞 县交通局主任科员
张迎州 人行上蔡县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局,冯振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