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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驻马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投稿:市发改委  来源:市发改委时间:2019年08月06日

索 引 号: S0001--2019-03569 主题分类: 信用
信息来源: 市发改委 发文日期: 2019年08月06日
名  称: 关于印发2019年驻马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有 效 性:

 

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区)发改委:
现将《2019年驻马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9年驻马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19年6月20       
 
 
 
 
 
 
附件:
 
2019年驻马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19年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市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及省发改委《关于印发2019年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突出创新应用,坚持示范带动、重点发力、全面推进,着力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水平,着力推动信用惠民便企、助力脱贫攻坚,着力推动信用联合奖惩,全面加强信用监管,打造良好信用环境。
一、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水平
(一)加快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提升数据挖掘、分析、应用等功能。(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
(二)更新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编制县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按照《目录》要求,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及时、完整、全量归集共享。(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加快实现对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交通运输、进出口贸易、快递物流、电信缴费、水电气暖等公共服务领域信用信息的归集。(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卫健体委、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市商务局、通信管理局、邮政管理局、电力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研究制定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办法,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行业协会商会、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数据共享共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工商联)
(五)做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纠正工作,年底前各县区重错码率要降至万分之一以下。(责任单位:委编办、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加快构建信用监管机制
(六)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市场主体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对生态环境、交通、住建、民政、市场监管等领域市场主体进行信用评价,通过设立“绿色通道”、调整检查频率、信用奖惩等措施,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七)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在办理相关业务中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要求,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会等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照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旅局、市民宗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
(八)研究制定自然人纳税信用管理机制和配套制度,建立自然人纳税信用信息库,全面归集纳税人的办税行为、申报纳税、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探索动态量化信用积分办法,为纳税人动态信用管理提供数据支撑。通过电子税务局、税务网站等渠道为纳税人提供纳税信用查询服务,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跨部门信用信息共享联动。(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九)引导失信主体通过作承诺、受培训、入监管、交报告、受辅导、行公益等方式主动开展信用修复。(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其他有关部门)
(十)推进中介机构信用体系建设,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全量、完整归集本辖区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信息,建立中介机构信用承诺、信用评价及联合奖惩制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直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推进信用惠民便企
(十一)加快城市个人信用分应用,年底前推出市民信用分,将个人信用分的开发利用作为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突破口,逐步将自然人在社保、医保、信贷、消费、社区生活等各方面的信用记录归集至城市个人信用分指标体系中并探索市民信用分在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公共交通、旅游等领域创新应用,形成典型经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直各单位,各县区政府
(十二)重点突破,加快推进“信易+”工作。
加强在教育、公共交通、医疗健康、养老服务、家政服务、食品餐饮、房地产、劳动用工、旅游等重点民生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互联网+民生+信用”监管理念,为信用良好的个人和企业,提供更多的便利、更好服务,切实增进群众福祉。加快“信易贷”“信易租”“信易行”“信易游”“信易批”等“信易+”项目落地见效,今年年底前每个县()要在1个以上应用场景实施信用惠民便企措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直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三)建设完善“信用驻马店”APP,实现“信用驻马店”APP与“驻马店市政务服务”APP数据共享和功能融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大数据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四)推动信用融入政务服务APP,拓展信易+应用场景,向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提供优先办理、降低门槛、简化程序、免交押金、先享有后付费等信用惠民便企服务,向社会提供便捷、丰富的信用查询服务。(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推动信用助力扶贫与民营企业融资
(十)推广“卢氏”“兰考”模式,归集农户、贫困户信用信息,开展信用评价,推动金融机构向农户、贫困户授信并实现贷款。 (责任单位:人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归集纳税、社保、行政处罚、水电气暖等融资相关信用信息,推动金融机构、信用机构与实体企业对接创新开发“信融”产品,服务民营与中小微企业融资。(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工作局、市其他有关部门)
五、加快推进信用联合奖惩
(十)按照国家标准,做好信用红黑名单认定工作。市直各单位按照行业红黑名单管理办法,开展本行业红黑名单的认定工作,并将认定出的红黑名单,每季度报送到市发改委,汇总整理后报宣传部统一发布。(责任单位:市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八)完善提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联合奖惩系统功能,年底前联合奖惩系统要实现“全流程”嵌入各县区政务服务、“全覆盖”嵌入直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实现“逢报必查、逢办必查”的自动发起、响应、处置、反馈的信用联合奖惩闭环。(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九)开展信用联合奖惩并及时反馈奖惩信息,奖惩案例数量不低于本辖区内红黑名单数量的10%。(责任单位:市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开展信用建设试点
(二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试点建设,在中小企业、交通物流、食品药品安全、地方金融、电子商务、志愿者、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争取年底前每个领域推出1个典型经验。(责任单位:市直单位
(二十)推进信用市县创建工作。积极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十)继续开展诚信企业示范创建“百千万”工程。争取年底前我诚信示范创建企业达到50家,诚信示范企业达到5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二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各政府认真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政府对企业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兑现承诺事项,做到“新官要理旧账”,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加强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招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和政府统计等领域政务诚信建设,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统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十)持续推进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督促政府机构及时履行生效裁判确定义务,实现政府机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时清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法院、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十)归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信用信息,并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工商联,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十六)举办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继续开展“信用县区周”“信用部门周”等活动,宣传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责任单位: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直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十七)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法定节假日,集中宣传信用政策法规、信用知识和典型案例。开展各类诚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诚信建设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