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投稿:市公积金中心 来源:时间:2019年07月08日
索 引 号: | S0043-2613-2019-00005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9年07月08日 | |
名 称: | 住房公积金年度利息结算公告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各缴存职工: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目前执行为一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计息),每年的6月30日是住房公积金利息结算日。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于2019年6月30日顺利完成(2018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本年度共向全市284681位缴存职工账户结息121356025.90元。目前全部利息已计入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近日,我中心将委托驻马店市邮政局对各缴存职工寄发纸质年度公积金对账单,请注意查收。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