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投稿:汝南县人民政府 来源:时间:2019年07月04日
索 引 号: | S0H00-2201-2019-00434 | 主题分类: | 县区政府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9年07月04日 | |
名 称: | 汝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核发2019年第一批《燃气经营许可证》审查意见的公示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和《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8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建城〔2017〕69号),经企业申报、我局对汝南县留盆京源液化气有限公司申请的《燃气经营许可证》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实地核查、评价,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7月3日至2019年7月9日)。各企业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进行申诉,申诉材料报县行政服务大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所公示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企业有问题的,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反映材料报县行政服务大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
汝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