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上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县产业集聚区企业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投稿:上蔡县人民政府  来源:时间:2019年06月19日

索 引 号: S0C00-0200-2019-00434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9年06月19日
名  称: 上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县产业集聚区企业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文  号: 上政办〔2019〕54号 有 效 性: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促进上蔡县产业集聚区良性发展,掌握企业投资及各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促进公平竞争,更好的营造便利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结合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目标与工作原则

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共管、司法保障、企业自查、信息共享”的总体规划,及时收集掌握产业集聚区企业经营状况、投资及各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税收缴纳及欠税情况,促进产业集聚区经济健康发展。

三、实施步骤

本次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企业自查(2019年5月20至2019年5月31日)

自查主要内容:

1.企业经营状况

2.企业投资落实情况

3.县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及落实情况

4.国家出台的有关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及其他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5.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扶持落实情况

6.企业税收缴纳及欠税情况

第二阶段:部门核查(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核查主要内容:重点核查企业经营状况及投资落实情况、县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国家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及其他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税收缴纳和欠税情况、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扶持落实情况。

第三阶段:整改总结(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

针对企业自查及部门核查情况,对未落实到位的各项优惠及扶持政策,由政府督导有关部门落实到位,对企业欠缴税款情况由税务部门牵头整改,有涉税犯罪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产业集聚区企业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协调力度,确保本次整治工作取得切实成效,县政府决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组 长:刘银业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肖红旗 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成 员: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主任由翟民政同志担任;工作人员从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等部门抽调,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负责人作为具体工作联系人。

(二)强化部门协调

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意见,做好本次专项治理工作。

建立有关部门的信息协作机制,并充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平台组织建设企业信息交换平台,实现企业信息的归集、交换和共享,并由各单位联络员定期交换信息。

县政府对此次整治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单位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工作考核。

(三)严明工作纪律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产业集聚区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单位主要领导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具体工作负责人,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县政府根据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考评结果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督促自纠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进行专项督查并约谈主要负责人,情况严重的交监察部门启动问责机制,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单位年度综合考核评先资格。

 

附件:1.企业基本情况自查表

    2.企业纳税情况自查表

附件下载:www.zhumadian.gov.cn/html/site_gov/uploadfile/143/201906/1560907593.4106.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