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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交通公路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实 施 方 案

投稿:上蔡县人民政府  来源:时间:2019年06月19日

索 引 号: S0C00-0200-2019-00429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19日
名  称: 上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交通公路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实 施 方 案
文  号: 上政办〔2019〕46号 有 效 性:

为持续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改善和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按照上蔡县委、县政府《关于调整上蔡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上文〔2019〕6号),上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蔡县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上政办〔2019〕37号)、《关于印发上蔡县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上政办〔2019〕33号)要求,现结合我县交通公路扬尘污染防治及环境治理工作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环境保护意识,着力抓好国省干线公路保洁;抓好公交行业车辆淘汰更新;抓好道路施工扬尘防治,力争实现路面整洁干净湿化,施工工地、运输车辆、公路路面不引起二次扬尘,公路红线控制区内无垃圾、无积土、公路两侧环境优美,全力以赴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交通公路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成立“上蔡县交通公路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胡艳红任组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王立新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公路局、县执法所、县农村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交通公路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的具体落实。

三、时间安排

本次交通公路扬尘污染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时间自2019年5月25日开始,至12月31日止。

四、主要任务

(一)加大道路扬尘污染排查整治。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部门要根据各自管辖范围,在强化对公路沿线日常清扫的基础上,采取机械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精细化保洁,实现主次干道两侧“一眼净”目标。最大程度的减少道路环境污染时间,对城区以外的主次干道每天机械化清扫不少于1次,洒水次数不少于8次。风力达到3级以上时,适时增加洒水频次,减少道路扬尘。

责任单位:县公路管理局、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二)加强对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管控。按照市、县相关要求,加强日常巡查密度,施工工地开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即“审批到位、报备到位、治理方案到位、配套措施到位、监控到位、人员(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责任部门监管人员)到位”;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即“施工工地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百分之百硬化处理、拆迁工地百分之百湿法作业、物料运输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移动施工机械、车辆尾气排放应符合环保要求。凡是在检查中发现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除依法进行处罚外,一律进行停工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治不彻底的决不允许开工,严格落实开复工制度,确保施工扬尘治理效果。重点加大对周驻南高速公路施工和S223线改建段等在建施工工地的监管力度,确保监管工作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公路管理局、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县公路工程质监站

(三)开展路域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公路沿线的巡查力度,严禁路界内倾倒垃圾、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和落叶。重点对干线公路及县乡公路环境卫生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筑、乱搭乱建、堆积建筑材料等障碍物、非公路广告标语、广告牌及打场晒粮等违法行为进行排查清理整治,对拒不配合或扰乱闹事者,由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对标识、标牌模糊、破损、污染的安保设施能清洗的清洗,能修复的修复,损坏无法使用的重新设置,保证牌新、线亮、字清;对管养公路两侧的路肩杂草、垃圾以及堆积的障碍物,及时组织人员、机械进行道路环境卫生清理整治,确保公路整洁畅通。结合“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持续开展公路绿化行动,积极提高公路沿线的美化和洁化程度,实现公路沿线环境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公路管理局、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

(四)强化对特殊施工场地的管理。在路面开挖施工中,尽量减少公路开挖面积,开挖道路应分段封闭施工,及时修复破损道路路面。施工现场有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并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在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和派人进行清扫,减少起尘。各道班、治超站、内部料场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

责任单位:县公路管理局、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

(五)继续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公安机关与交通执法部门加强对装载散体物料运输车辆的查处力度,对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必须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减少道路运输扬尘。严查渣土车辆是否超高、超量装载,是否加盖篷布或加盖不严,是否造成抛洒遗漏,发现问题,当场纠正,严防污染公路,保持路面干净整洁。公安机关与交通执法部门夜晚必须抽出两个中队组成联合执法队,明确具体执法人员,保证人员落实到位。每周上路集中联查不少于两次,在环城主要路口设置卡点,对过境县城车辆严查重处。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

(六)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和县政府制定的管控清单要求,当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时,做好工地停工等管控工作,并督导落实。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公路管理局、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

(七)加快推广应用环保运输车辆和船舶。发展公共交通,加大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的推广应用工作,城市公共交通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占比逐年提高,并逐步向长途客车等道路运输其他领域延伸。新购公交车全部使用新能源环保车辆,逐步淘汰燃油公交车辆。开展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工作,加快淘汰老旧落后船舶,鼓励使用节能环保船舶运输。

责任单位: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县海事处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上蔡县交通公路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交通公路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的具体落实。同时根据交通公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安排,及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开展专项行动,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县委、县政府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落地见效。

2、明确任务,严肃纪律。各成员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依据本方案职责分工,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建立信息通报共享机制,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加强沟通协调,明确目标任务,切实落实人员、经费和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到位,落到实处。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对于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和违法违纪问题,予以严厉查处。

3、强化措施,保持稳定。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履职尽责,针对可能发生的阻塞公路、强行闯卡、围攻殴打执法人员、聚众闹事等干扰执法的突发性事件,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严厉进行打击,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4、严格考核,跟踪问效。县交通公路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成员单位交通公路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行一月一检查、一月一通报,定期检查考核,跟踪监督整改落实情况,检查结果进行全县通报,并与考核评先相挂钩,对属地管理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缺失、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的,实行严肃问责,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