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投稿:遂平县人民政府 来源:时间:2019年06月12日
索 引 号: | S0I00-2201-2019-0030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9年06月12日 | |
名 称: | 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划定城市绿线的公告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城市绿线是指城市中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主要包括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必要的建设控制地带。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12号)》,结合《遂平县县城总体规划(2013-2030)》、《遂平县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和《遂平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7-2030)》,经实地核查和调查统计,划定我县城市绿线图,已经县政府批准实施,现予以公告。
一、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二、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
三、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四、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地、服从城市绿线管理的义务,有监督城市绿线管理、对违反城市绿线管理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
附: 遂平县城市绿线规划图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