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驻马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投稿:市工信委  来源:时间:2019年06月18日

索 引 号: S0034-0000-2019-00004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9年06月18日
名  称: 驻马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文  号: 有 效 性: 驻马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工作机构
驻马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驻马店市纬一路广安大厦20楼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0396—2912989
传真号码:0396—2911076
通讯地址:驻马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463000
电子邮箱:zmdgxj@163.com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局领导有关信息;
2主要工作职责及内设机构有关信息;
3规范性文件;
4、全市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
5年度计划、总结、重点工作等有关信息;
  6重要工作会议的主要内容;
7公告、公示;
8、依法应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
1、驻马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
2、驻马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告、工作简报。
3、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依法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一)提出申请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业务。
(二)申请的办理
1、申请的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的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的办理。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①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③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④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本机关可以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396-2916648。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还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