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投稿:市政府办2 来源:时间:2019年05月29日
索 引 号: | S0001-0205-2019-00167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9年05月29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
文 号: | 驻政办〔2019〕56号 | 有 效 性: |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序
号
|
工作任务
|
具 体 内 容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
1
|
精简审批环节
|
精简审批事项和条件
|
对政府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中已经明确的项目,部分改扩建项目以及建设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
|
市发改委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19年5月31日
|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可以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并联办理,项目招标方案核准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合并办理。
|
市发改委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19年5月31日
|
|||
对建设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初步设计合并审批。
|
市发改委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19年5月31日
|
|||
对于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使用已批准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的项目,不再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发改委
|
2019年5月31日
|
|||
取消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备案、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备案、施工图审查备案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合并办理。
|
市住建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19年5月31日
|
|||
下放审批权限
|
对同类项目不同部门审批层级存在差异的审批事项,依法下放审批权限,积极推行审批事项同级化、属地化。对下级机关有能力承接的审批事项,以下放或委托下放的方式积极推行审批事项同级化,扩大下放或委托下级审批事项;将项目所在地在九县四区的省市管项目、省市重点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相应的主管部门。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制定配套措施,完善监管制度,开展制度培训,确保下级机关接得住、管得好,提高审批效能。
|
各阶段牵头单位
|
各区政府
|
2019年5月31日
|
||
1
|
精简审批环节
|
合并审批事项
|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合并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并联办理划拨土地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发改委
|
2019年5月31日
|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发改委
|
2019年5月31日
|
|||
将“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和“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合并为“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在土地供应前完成即可。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发改委
|
2019年5月31日
|
|||
将“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合并为“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
|
市人防办
|
市发改委
|
2019年5月31日
|
|||
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
|
市住建局
|
市人防办、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19年5月31日
|
|||
转变管理方式
|
转变政府管理方式,凡是能由部门内部或部门共享获得的信息不再以审批或备案的形式要求申请人申报提供,转变为部门内部工作,整合同一阶段的同类事项,实行“联合审验”。
|
各阶段牵头单位
|
各责任单位
|
2019年5月31日
|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在建设单位提交设计方案后,转变为政府内部事项,由审批部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其他部门不再单独审查设计方案。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各责任单位
|
2019年5月31日
|
|||
调整审批时序
|
地震安全性评价在工程设计前完成即可,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等评估评价和取水许可等事项在开工前完成即可;
|
市发改委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19年5月31日
|
||
将用地预审意见作为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发改委
|
2019年5月31日
|
|||
将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
|
市城管局
|
涉及供水、供电、
燃气、热力、排水、通信、有线电视的
各相关单位
|
2019年5月31日
|
|||
对于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实行网上告知性备案,在施工许可前完成即可。对于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在施工许可前完成即可。
|
市发改委
|
-
|
2019年5月31日
|
|||
2
|
规范审批事项
|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对驻马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制定《驻马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统一审批事项和法律依据,形成统一的审批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审批时限、使用范围和前置条件。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如有地方性法规设置的审批事项需报上级机关备案,并说明理由。
|
市行政服务中心
|
各责任单位
|
2019年5月31日
|
|
3
|
合理划分审批阶段
|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等;
|
市发改委
|
各责任单位
|
2019年5月31日
|
|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各责任单位
|
2019年5月31日
|
|||
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施工图审查、消防和人防设计审核、施工许可证核发等;
|
市住建局
|
各责任单位
|
2019年5月31日
|
|||
竣工验收阶段包括规划、消防、人防、档案等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
|
市住建局
|
各责任单位
|
2019年5月31日
|
|||
4
|
分类制定审批流程
|
根据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示范文本,制定政府投资、社会投资等不同类型工程的审批流程图。
|
各阶段牵头单位
|
各责任单位
|
2019年5月31日
|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等,将工程建设项目划分为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政府投资基础设施线性工程类项目,社会投资类项目(除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及中小型社会投资项目)、社会投资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社会投资中小型工程项目,水利工程类项目、公路工程类项目七大类。
|
各阶段牵头单位
|
各责任单位
|
2019年5月31日
|
|||
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水利工程类项目、公路工程类项目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原则上按四个阶段办理;
|
各阶段牵头单位
|
各责任单位
|
2019年5月31日
|
|||
社会投资类项目、社会投资中小型工程项目原则上按后三个阶段为主整合办理环节;
|
各阶段牵头单位
|
各责任单位
|
2019年5月31日
|
|||
社会投资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
|
各阶段牵头单位
|
各责任单位
|
2019年5月31日
|
|||
5
|
实施“联合审验”工作
|
推进联合踏勘
|
按照“减少踏勘、规范方式、数据共享”的原则,认真清理在法律、法规、规章之外增加的部门现场勘查事项,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多个政府部门现场踏勘的,由市、县(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联合踏勘,确保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联合踏勘;确需单独赴现场踏勘的,要实行无扰踏勘;对已开展区域联合评价、多评合一的区域,不再组织开展现场踏勘。
|
市、县(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
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2019年5月31日
|
推进联合审查
|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收到建设单位项目设计方案后,应及时召集有关部门召开规划专家评审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相关部门要在评审会现场或会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需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核审定的除外);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将意见汇总后反馈给建设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受理建设单位修改完善的设计方案后,应及时提交规划委员会审查,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未按期提交或未按要求进行修改的,审查中止。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人防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
|
2019年5月31日
|
||
推进联合审图
|
自2019年5月1日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审查,由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所需资金纳入相关部门预算。经审查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应及时核发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5个工作日审查结束,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0个工作日审查结束。
|
市住建局
|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防办
|
2019年5月31日
|
||
推进联合测绘
|
联合测绘中介服务机构要将测绘结果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推送给建设项目涉及的规划、土地、房产、人防、消防、测绘等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对符合要求的测绘结果予以认可,实现各部门管理信息和成果数据的互联互通。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
2019年5月31日
|
||
推进联合验收
|
建设单位提出联合验收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验收申请后,会同各有关部门启动联合验收程序;有关部门依据联合测绘、检测评估结果办理相应的行政验收手续,5个工作日内核发规划核实确认书和其他竣工核实认可文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现场监督,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3个工作日内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
市住建局
|
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
|
2019年5月31日
|
||
6
|
推进区域评估和多评合一
|
在一体化示范区、产业集聚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等园区、功能区,由政府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对区内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节能、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环境评价等事项实施区域评估,不再进行单个项目的评估评价,区内的项目全部共享、免费使用评估成果,逐步实现区域评估全覆盖。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各责任单位
|
2019年5月31日
|
|
取消企业投资备案类项目中工业项目、小型项目的各类评估,改为项目单位按照规定组织编制。将工程建设项目流程中各类技术性评估事项由串联分散办理调整为并联集中办理,推行“多评合一”,实现“一次申请、一次告知、同步编制、集中评审”。
|
市发改委
|
各责任单位
|
2019年5月31日
|
|||
7
|
推行告知承诺制
|
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各行政单位要及时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及具体要求,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的,审批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信用等情况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对已经实施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
市行政服务中心
|
各责任单位
|
2019年5月31日
|
|
实行容缺办理。按照“自愿申请、提前介入、平行推进、及时转换”的原则,对于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的审批事项,可以容缺办理的,先行出具预审意见,待前置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预审意见直接转换为审批手续。
|
市行政服务中心
|
各责任单位
|
2019年5月31日
|
|||
8
|
建立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
依托河南政务服务平台和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建设审批系统,整合各行业业务办理系统,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驻马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
|
市大数据局
|
各责任单位
|
2019年5月31日
|
|
9
|
“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
|
2019年5月底前,全面梳理驻马店市各类规划与空间管控要素,明确“多规合一”包含的规划目录、建立“多规合一”协调机制、明确形成数据目录(各类空间规划图层信息等)、统筹整合各类空间规划等事项完成的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各责任单位
|
2019年5月31日
|
|
9
|
“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
|
2019年6月底前,制定项目生成管理办法、明确如何统筹协调各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提出建设条件以及需要开展的评估事项等内容;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各责任单位
|
2019年6月30日
|
|
2019年7月底以前,基本形成“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整合空间管控数据,明确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形成管控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和管控规则明晰的空间规划图,实现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多规合一”功能策划生成项目。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各责任单位
|
2019年7月31日
|
|||
2019年10月底,完成差异图斑分析,制定消除空间规划矛盾和差异的工作计划,努力消除主要空间规划矛盾和差异,不断提高“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效率。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各责任单位
|
2019年10月31日
|
|||
10
|
“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
|
加强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和政务服务网的平台建设,制定线上线下“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的具体措施和运行规则。整合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相关服务窗口,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建立完善“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
|
市行政服务中心
|
各责任单位
|
2019年5月31日
|
|
11
|
“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
|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四个阶段的牵头部门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整合审批事项的办理指南,整合各阶段所有事项所需申报材料,分阶段制作“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由同一审批阶段内各审批部门共同使用。
|
各阶段牵头单位
|
各责任单位
|
2019年5月31日
|
|
12
|
“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
|
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
|
各阶段牵头单位
|
各责任单位
|
2019年6月30日
|
|
基本完成改革涉及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
|
各阶段牵头单位
|
各责任单位
|
2019年12月31日
|
|||
13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市行政服务中心
|
各责任单位
|
2019年5月31日
|
|
14
|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
完善申请人信用记录,建立并实施红黑名单制度,明确应当列入红黑名单的情形。
|
市发改委
|
各责任单位
|
2019年5月31日
|
|
基本建立信用监管体系,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全面公开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失信行为。对接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出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
|
市发改委
|
各责任单位
|
2019年6月30日
|
|||
15
|
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
|
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制定并实施中介服务和市政公用服务管理制度,实行服务承诺制,明确并公开各类中介服务标准、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
|
市行政服务中心
|
各责任单位
|
2019年6月30日
|
|
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要全部入驻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实施统一规范管理,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
|
市行政服务中心
|
各责任单位
|
2019年6月30日
|
|||
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以“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模式,对中介服务行为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管,鼓励有条件的项目实行全过程工程咨询。
|
市行政服务中心
|
各责任单位
|
2019年6月30日
|
|||
16
|
强化组织领导
|
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副市长为副组长的驻马店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各有关部门、各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建立议事制度规则,统筹协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
市行政服务中心
|
各责任单位
|
2019年5月31日
|
|
17
|
加强沟通反馈和培训
|
建立上下联动的沟通反馈机制,逐步指导九县四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督促指导九县四区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要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采用集中培训、网络培训和专题培训等方式。
|
市行政服务中心
|
各责任单位
|
2019年5月31日
|
|
18
|
严格督促落实
|
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作为市政府重点督导内容,2019年5月底前,制定督导和评估评价办法。
|
市行政服务中心
|
各责任单位
|
2019年5月31日
|
|
19
|
做好宣传引导
|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宣传报道,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知晓改革内容,准确把握相关政策,自觉运用改革成果。
|
市行政服务中心
|
各责任单位
|
常态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