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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项目推进周例会制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意见

投稿:市政府办2  来源:时间:2019年05月29日

索 引 号: S0001-0203-2019-00164 主题分类: 市政府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9年05月29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项目推进周例会制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意见
文  号: 驻政〔2019〕27号 有 效 性:

为及时解决重点项目建设难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特制定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项目推进周例会制度的意见。

一、收集问题

1.项目建设单位,每周三以前应把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直单位)。

2.项目责任单位,应主动把收集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每周四下午17点前上报。中心城区重点项目问题直接报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各县重点项目问题报市大项目办。申报材料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工作建议以及需要列席单位。

3.市大项目办把各县上报的问题经分类汇总后,于周五上午报市政府秘书科,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于周五12︰00点前,按照分工提交各位副市长。

二、召开会议

1.市政府各位副市长于每周一上午召开专题会议,对分管部门提交的项目问题进行认真研究,能协调解决的应及时协调解决,副市长认为有必要上周例会的,经分管副市长签字后,于周一下午15︰00前,提交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汇总。

2.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根据收集的问题进行汇总,确定周例会议题,制定会议方案,于每周一下午17︰00前,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阅审把关,常务副市长签署意见后,呈报市政府市长审定。

3.会议方案确定后,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下发会议通知,印发会议材料,组织召开重点项目建设周例会。

4.周例会的主持和参加人员。每周二定期召开周例会,遇节假日顺延。周例会由市政府市长或常务副市长组织召开,相关副市长出席,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提交问题单位、涉及问题解决的县区和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5.会议议程。会议由市政府秘书长主持。(一)提交议题单位汇报项目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二)涉及的相关市直单位就如何解决问题提出建议;(三)分管副市长发言;(四)市政府市长、常务副市长讲话。

6.会商决策。项目责任单位对项目建设问题要实事求是的进行汇报,参会单位在会议上要明确提出解决意见,对协调的问题事项能够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当场不能办结的必须明确提出办结的时限。对于涉及多个部门共同解决的问题,各部门必须树立大局意识,担当意识,共同提出最终解决的时限,严禁推诿扯皮。

三、督导落实

1.印发会议纪要。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根据周例会研究确定的事项,起草会议纪要,经市政府秘书长审核后,报常务副市长签发。周例会会议纪要由秘书科负责三天之内印发。

2.跟踪督导落实。对周例会确定事项按照“正在办理报进度、办理完成报结果、无法办理报原因”的原则,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大项目办配合,根据会议纪要确定的办理事项、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及时建立问题督导台账,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进行督导落实,督办事项办理结果每周通报一次,确保事上有回音、件上有着落。

3.项目问题销号。办结事项需承办单位书面上报市大项目办申请销号,经市大项目办实地核实后,予以销号,报送市政府督查室,按照督查积分规定给予加分。到期未办结事项,由承办单位书面说明情况后,继续列入督查台账。

四、奖惩

(一)奖励。

1.对周例会交办的问题提前解决,且完成质量较好的单位,市大项目办给予通报表彰,同时报送市政府督查室,按督查积分规定给予加分。

2.对于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能发现新问题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由市大项目办书面报告市政府督查室,按照督查积分规定给予加分。

3.对年度内周例会交办问题完成率达到100%的责任单位,表彰为“年度服务项目建设先进单位”。

(二)惩处

1.对有问题不报告并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由市大项目办书面报告市政府督查室,按照督查积分规定给予扣分,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对于周例会确定事项,各承办单位落实不力、推诿扯皮、逾期未完成的,由市大项目办书面报告市政府督查室,按照督查积分规定给予扣分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问责。

3.对于未完成周例会交办事项的,年终考核不得评为“年度服务项目建设先进单位”。

附件:重点项目建设周例会问题收集单

2019年5月17日

 附 件

重点项目建设周例会问题收集单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项目存在问题

三、问题形成原因

分析问题形成的原因,找准问题症结。

四、提出解决建议

五、解决问题涉及单位

(主要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