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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9年度市政府工作责任 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投稿:上蔡县人民政府  来源:时间:2019年05月22日

索 引 号: S0C00-0200-2019-00373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9年05月22日
名  称: 上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9年度市政府工作责任 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文  号: 上政办〔2019〕39号 有 效 性: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2019年度市政府工作责任目标任务分解》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513日    

2019年度市政府工作责任目标任务分解

 

市政府向我县下达2019年工作责任目标任务134项,请各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履职尽责,狠抓落实,确保我县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的完成上级目标任务。具体任务分解如下:

一、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共13项)

1.生产总值增长8%以上。(责任单位:发改委)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8%以上。(责任单位:科工信局)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发改委)

4.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速10%以上。(责任单位:商务局)

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责任单位:财政局)

6.居民消费价格增长控制在3%以内。(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7.高新技术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8%以上。(责任单位:科工信局)

8.战略性新兴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0%以上。(责任单位:科工信局)

9.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责任单位:公安局)

10.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以上。(责任单位:发改委)

11.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以上。(责任单位:统计局)

12.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责任单位:人社局)

13.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责任单位:人社局)

二、打赢三大攻坚战(共10项)

1.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定期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持续做好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化解2起非法集资陈案,确保存量风险逐步减少,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责任单位:金融工作局)

2.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地方政府债务5.55亿元。(责任单位:财政局)

3.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加快扶贫项目建设,实施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工程。完成2019年减贫任务目标。(责任单位:扶贫办)

4.推进危房改造清零行动,2019年完成60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责任单位:住建局)

5.深入推进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发展特色产业2019年项目4个、基础设施2019年项目18个。(责任单位:发改委)

6.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确保完成年度煤炭削减目标。二氧化硫年排放量控制在2141吨以内,氮氧化物年排放量控制在3249吨以内;COD(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控制在10936.36吨以内,氨氮年排放量控制在1360.11吨以内。(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7.紧紧围绕创建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城市目标,2019年空气环境质量目标为:PM10平均浓度88ug/m3PM2.5平均浓度40ug/m3;确保全年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8.持续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水环境质量目标为:上蔡前相湾断面1-6月份Ⅳ类、7-12月份Ⅲ类,李屯断面1-6月份Ⅳ类、7-12月份Ⅲ类,吴寨断面1-6月份Ⅳ类、7-12月份Ⅲ类,大冀桥断面Ⅲ类。(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9.持续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目标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实现零增长;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10.深入开展国土绿化提速行动,加快推进森林驻马店建设,完成造林面积3.7854万亩,城郊绿化0.196万亩,乡村绿化1.4584万亩。农田林网折合造林1.064万亩,森林抚育0.9万亩。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至少建设义务植树基地1处,完成义务植树245万株,建成5个森林乡村。发展优质林果0.2万亩;发展花卉0.11万亩;林下经济发展面积2.6万亩。新建1处省级以上森林公园。实施国家储备林营造林0.5万亩。新建2处湿地公园。(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三、重点项目建设(共5项)

1.全力实施省重点(A类)重点项目5个,年度计划投资完成37.5亿元。市级重点(B类)项目完成51个,年度计划投资完成156.6亿元。市级C类项目完成9个,年度计划投资完成17.5亿元。(责任单位:发改委)

2.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5月底前完成施工图设计,6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工作,11月底前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任务。(责任单位:交通局)

3.省道233改建工程。6月底完成征地拆迁补偿、路基回填等工作,完成工程建设投资16000万元;12月底完成桥涵结构物及沥青混凝土路面,完成工程建设投资 35000万元,争取主体工程完工。(责任单位:交通局)

4.宿鸭湖向上蔡县供水工程430日前开工建设。(责任单位:水利局)

5.上蔡县泥河治理工程1230日前完成投资100%。(责任单位:水利局)

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及城市创建(共5项)

1.大力实施“以改靓城”行动,按照2019年度全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考核标准,做好各项工作。力争2公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责任单位:住建局)

2.持续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3.加大健康城市创建力度,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推进社区健康教育中心建设,成立健康教育中心。(责任单位:卫健体委)

4.深入开展县乡村三级文明联创,县级以上文明乡镇比例年底达到75%以上;县级以上村比例达到45%以上。(责任单位:文明办)

5.认真落实棚户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完成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建设2019年度项目。(责任单位:住建局)

五、推进兴工强市(共8项)

1.大力实施“双百”工程,对10家重点工作企业逐户制定扶优扶强措施。(责任单位:科工信局)

2.制定“三大改造”工作方案,认真落实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三年行动计划,33家工业企业上云。(责任单位:科工信局)

3.实施“百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工程,培育1-2个百亿级特色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发改委)

4.大力推动技术改造提速升级,重点抓好9个技术改造重点项目。智能车间1个,智能制造示范生产线2家。培育节能减排示范企业6家。(责任单位:科工信局)

5.提升智能制造普及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光纤入户率达到95%以上、处于两化融合单项覆盖阶段的企业达到80%以上、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50%左右,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48%。(责任单位:科工信局)

6.大力实施“一特三提升”工程,制定总体工作方案,重点培育1-2个新兴产业。(责任单位:发改委)

7.全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 6%,全年产业集聚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以上。(责任单位:科工信局、产业集聚区)

8.提升资源循环利用率,加快完善静脉产业园建设规划设计,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力争上半年开工建设。12月底前开工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

六、创新驱动发展(共6项)

1.完成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投入达到0. 8亿元。(责任单位:科工信局)

2.培育引进科技创新“四个一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8家。(责任单位:科工信局)

3.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家。(责任单位:科工信局)

4.培育认定省级科技创新平台1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重点实验室、星创天地等),培育认定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以上。(责任单位:科工信局)

5.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供地率,2009-2017年已批准农转征项目建设用地供地率不低于95%。(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6.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严格加强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加大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将违法违规用地控制在10%以内,全年无被上级挂牌督办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共24项)

1.筛选论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6月底前编制完成产业、环境、乡村治理等六项专项规划。(责任单位:住建局)

2.加快编制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6月底前完成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年度前完成全部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责任单位:住建局)

3.按照城郊融合、拓展提升、特色保护、整治改善、搬迁撤并五类村庄标准,因地制宜地做好五类村庄的科学规划工作。(责任单位:住建局)

4.加强农村建房许可管理,选择一个乡镇作为农村住房建设试点乡镇,探索支持农民建设宜居型农房机制。(责任单位:住建局)

5.加强农村建房规划许可管理,凡新建房100%许可,积极开展乡村闲置校舍、宅基地、厂房、废弃地等整治。(责任单位:住建局)

6.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质小麦发展到72万亩以上、优质花生30万亩以上、优质白芝麻16万亩以上。(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7.全年完成生猪出栏85万头,肉牛出栏3. 5万头。(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8.12月底前完成省下达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责任单位:人社局)

9.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2019年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增长9%以上,增加值增长9%以上。(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10.新增国家级示范社1家、省级示范社1家、示范家庭农场1家。(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11.年底前实现所有行政村益农信息社全覆盖,新增休闲农业经营主体10个,营业总收入1. 5亿元,带动农户5000户。(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12.积极推进乡村田园综合体示范建设,年底前选择1个特色片区重点打造集农文旅商一体发展的田园综合体。(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13.选择试点1个乡镇、41个行政村,全面推进“四美乡村”创建工程。(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14.确保年底前所有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并通过省级达标验收。(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

15.持续抓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行动计划落实,积极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创建“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示范村5个,农村户厕改造6万户,年内建设农村公厕178座,做到村村有公厕。(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住建局)

16.6月底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建成2个区域集中处理中心。(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17.启动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5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工作,6月底前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责任单位:住建局)

18.积极推进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531日前,全面完成三调市级检查、省级核查工作。831日前,配合国家和省全面完成各项工作。(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19.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登记工作,2019年全面开展并完成任务。(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20.持续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全面完成农村“三块地”改革试点任务,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21.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确保每个村不少于1个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年底前农村老年协会覆盖70%以上。年底村级“五个平台”覆盖面达到30%。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每个乡镇至少形成2-3个示范村(社区)。(责任单位:民政局)

22.完成全年全社会市场化粮食收购24000万公斤。完成粮油加工业总产值241000万元。国有粮食企业净资产收益率≥0。(责任单位:粮食局)

23.确保农业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6. 3%以上。(责任单位:农机局)

24.加快推进青海—河南±800千伏直流和驻马店—南阳1000千伏交流及其配套工程,年内完成线路基础、房屋拆迁、树木砍伐任务,换流站和交流站工程完成70%。(供电公司)

八、三产提速发展(共5项)

1.推动传统服务业提质扩容,培育一批示范特色商业街区,促进绿色餐饮名店建设。在有条件的贫困村,每村培育一名电商带头人。(责任单位:商务局)

2.加快发展健康养老业,2019年启动1个市级示范基地建设,规划建设1个。年底至少有1所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分区分级规划设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立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启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比不超过70%。招引1-2家知名健康养老企业签约落地。(责任单位:民政局)

3.加快普惠金融发展。金融服务在行政村实现100%全覆盖;数字普惠金融农户覆盖率达到省定目标;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风险补偿基金不少于3000万元;农户贷款获得率明显提升。(责任单位:金融工作局)

4.积极推进企业上市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全年新增信贷投放14亿元、产业类贷款占比50%以上;全年资本市场融资4. 5亿元。(责任单位:金融工作局)

5.推动房地产健康发展,9月底前推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10月底前实现房屋交易过程网签全覆盖。完成6个省信访联席办交办信访突出问题解决。(责任单位:住建局)

九、壮大民营经济(共7项)

1.着力培育壮大民营企业,认真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对现有企业新增投资、新上项目享受招商引资同等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商务局)

2.大力实施民营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建立民营企业重大危机预警救助机制,扎实开展专项治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行动,4月底前完成清欠台账,9月底全面清欠款,12月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责任单位:科工信局)

3.鼓励支持“创生个”,对符合条件的初期创业者给予政策支持,2019年个体户总量同比增加15%以上。(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4.引导扶持“个转企”,2019年个转企数量不低于正常经营个体工商户总数的0. 3%。(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5.全力推进“小升规”,3月底前遴选出重点培育企业,全年力争完成14家以上小微企业升级规模以上企业。(责任单位:科工信局)

6.大力推动“股上市”,全力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上市(挂牌)。企业上市工作完成股改1家。(责任单位:金融工作局)

7.联动实施民营和小微企业服务“百千万”三年行动计划方案,全县按标准筛选100家以上民营和小微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责任单位:金融工作局)

十、优化营商环境(共13项)

1.6月底前,完成四级便民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12月底前,在乡村两级便民服务体系软件建设方面形成具体方案。(责任单位:政务服务与大数据管理局)

2.严格按照省级时序进度要求实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深度对接和上线运行,完成与国家、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全面对接。(责任单位:政务服务与大数据管理局)

3.年底前“三级标准”办理深度事项达到50%,审批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实现“应进必进”;“一窗”分类受理达到70%以上。持续精简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申请材料,2019年底前60%以上。梳理并公布高频事项清单,县级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责任单位:政务服务与大数据管理局)

4.全面完成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做好僵尸企业处置两家。(责任单位:财政局)

5.将每月20日至次月10日设为“企业宁静日”,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减轻企业负担。(责任单位:科工信局)

6.利用省外资金增长5%以上。(责任单位:商务局)

7.实际吸收外资增长4%以上。(责任单位:商务局)

8.进出口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商务局)

9.全年开展专项招商活动不少于1次,小分队招商每季度不少于2次。大力实施招大引强攻坚计划,年底前至少引进1家国内外500强或行业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商务局)

10.9月底前,聘请至少1名招商大使、招商专员或招商顾问。推动“驻商回归创业”,年底前推动至少1家驻商企业回驻创业。年底前以商招商取得成效,至少引进23亿元以上符合主导产业的项目。年底前产业链招商取得明显进展,至少引进1个亿元以上的上下游配套项目。(责任单位:商务局)

11.严把项目评审关,推动优质招商项目落地实施。6月底前,全部落实投资项目委托咨询评估工作。(责任单位:发改委)

12.建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首席服务官”制度,年底前项目履约率达90%、开工率达60%、资金到位率达40%。(责任单位:商务局)

13.抓好12345市长服务热线工作,实行7×24小时工作制,对市12345市长热线转办事项实现办结率及群众回访满意率90%。(责任单位:县政府市长热线办公室)

十一、改善和保障民生(共31项)

(一)完成省定民生实事

1.完成新增城镇就业任务5930人。(责任单位:人社局)

2.提高高龄老人医保报销比例,实行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责任单位:医疗保障局、民政局)

3.继续开展妇女“两癌筛查”,完善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机制。(责任单位:卫健体委)

4.实施200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责任单位:残联)

5.进一步改善农村出行条件。(责任单位:交通局)

6.新建8所和改扩建城乡幼儿园21所。(责任单位:教育局)

7.持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责任单位:供电公司)

8.加快县(市)人民医院提质升级。(责任单位:卫计委、县人民医院)

(二)完成市定惠民工程

1.积极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消除“大班额”专项行动,新建和改扩建学校1所。(责任单位:教育局)

2.完成445所中小学实施免费直饮水工程,5处主要公共场所免费直饮水工程。(责任单位:教育局、城市管理局)

3.实施“一元民生”救助保险项目,7月底验收。(责任单位:民政局)

4.10月底前改扩建农村敬老院14所,9月底新建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6所。(责任单位:民政局)

5.完成新建村级综合文化中心建设162个。(责任单位:文广旅游局)

6.完成720户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责任单位:残联)

(三)完成其他民生实事

1.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认真贯彻“四个最严”,开展好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投诉举报办结率、回复率达100%,案件查办率达100%。全年无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2.全面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年底前达到12%,持续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力争到2020年达到75.4岁。(责任单位:卫计体委)

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5%。(责任单位:教育局)

4.持续深化医改。探索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年底前70%的乡镇卫生院和8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智能化签约。县域就诊率达到85%左右。(责任单位:卫健体委)

5.大力推广“互联网+健康扶贫”模式,21种重大疾病农村贫困人口患者救治率达到95%以上。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达到100%。(责任单位:卫健体委)

6.启动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周转房建设,完成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和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卫健体委)

7.继续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确保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759900人。(责任单位:人社局)

8.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从201911日起执行。(责任单位:民政局)

9.加快推进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9月底前建成至少3个规范化社区,10月至11月底检查验收。(责任单位:民政局)

10.做好退役军人工作,420日前完成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430日前根据已采集人员数量为基准100%完成光荣牌悬挂工作。1231日前符合政府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全部安置到岗。完成1个县级、26个乡镇(街道)、460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役中心建设。(责任单位:退役军人事务局)

11.确保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18.5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医保局)

12.启动中小学生营养午餐服务工程。(责任单位:教育局)

1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完成市定各项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14.赴京非访量控制在18人以内,赴京访量下降30%以上,信访总量下降20%以上。不发生30人以上赴京越级集体上访和50人以上到省集体上访。(责任单位:信访局)

15.切实加大投入,积极发展高中教育,提升办学质量。2所学校新建学生宿舍、购置仪器设备。(责任单位:教育局)

16.积极推进农村寄宿制小学建设,新建1所、改扩建12所。(责任单位:教育局)

17.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力争通过省级验收和国家认定。(责任单位:教育局)

十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共5项)

1.建设法治型政府,完成市定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政府办)

2.建设服务型政府。12月底前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度融合,积极开展“便民利企集成套餐服务”,打造便捷高效廉洁的政务服务体系。(责任单位:政府办)

3.建设廉洁型政府,全面从严治政,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办法》。(责任单位:政府办)

4.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政府办)

5.完成省、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单位: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