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投稿:上蔡县人民政府 来源:时间:2019年05月22日
索 引 号: | S0C00-0200-2019-00367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其他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9年05月22日 | |
名 称: | 上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上蔡县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的 通 知 | ||
文 号: | 上政办〔2019〕31号 | 有 效 性: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上蔡县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4月1日
上蔡县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
为切实推动秸秆禁烧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实现全县秸秆禁烧工作目标,根据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考核办法
秸秆禁烧工作采用百分制办法进行考核,分夏(1月1日-6月30日)、秋(7月1日-12月31日)时段分别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包括禁烧工作的组织保障、禁烧成效两个部分。
(一)考核内容与分值
1.组织保障(15分)
(1)做好秸秆禁烧宣传工作(3分)。各乡镇(街道)执行禁烧规定,通过发放公告、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禁烧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2分)。成立以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并对秸秆禁烧工作及时作出部署。未成立禁烧工作小组的,扣1分;未作出禁烧工作部署的,扣1分。
(3)建立秸秆禁烧工作网络责任体系(2分)。建立乡、村两级禁烧工作网络,田块包干责任落实到人,绘制地块包干地图(乡、村责任人名单及联系电话报县禁烧办)。
(4)加强现场巡查和处置工作(4分)。制订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巡查并及时处置现场火点,联系人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未制订巡查方案的,扣1分;未制订应急响应预案的,扣1分;现场巡查工作不落实的扣1分;有联系电话无人接听的,扣1分。
(5)蓝天卫士值班工作(2分)。制定蓝天卫士值班表,值班室24小时值班。未制定粘贴蓝天卫士值班表的,扣1分;有缺岗空岗现象的,扣1分。
(6)信息报送工作(2分)。按时报送信息和有关材料。未按时报送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禁烧成效(85分)
(1)卫星遥感监测发现火点每个扣10分、省级蓝天卫士发现火点每个扣5分,市级蓝天卫士发现火点每个扣3分,县级蓝天卫士发现火点每个扣2分;省、市、县督导组巡查发现火点的,按相应等级扣分。
(2)经蓝天卫士发现火点信息后,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应急响应处置预案的要求,在10分钟内组织人员到现场处置,并在30分钟内处置完毕。未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处置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置结束的,一次加扣2分,不重复扣分。
(二)考核方式
1.考核分批次进行,对夏、秋时段禁烧工作分别考核评分,并在夏收和秋收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2.考核采取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保障部分以资料审查为主,禁烧成效部分以核实认定为主。
三、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年终考核依据,具体奖惩按照《上蔡县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意见》执行。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