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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西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预算

投稿:西平县人民政府  来源:时间:2019年05月14日

索 引 号: S0B00-0702-2019-00033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县区政府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9年05月14日
名  称: 2019年西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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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西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度部门预算有关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 西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西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西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县政府主管全县供销社工作的参公事业单位,规格为正科级。西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主要职能是:

(1)做好供销系统工作,活跃城乡商品流通,促进城乡发展;

(2)研究制定全县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

(3)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经营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棉花、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县级储备工作;

(4)指导全县供销社的组织建设;

(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西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预算只包括机关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西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度部门预算有关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总计139.94万元,支出总计139.9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2.94万元,减少8.5%。主要原因退休两人导致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减少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合计139.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9.94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合计13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94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39.94万元。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12.94万元,减少8.5%。主要原因退休两人导致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39.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05.33万元,占75.27%;社会保障和就业17.70万元,占12.65%;医疗卫生支出7.46万元,占5.33%;住房保障支出9.45万元,占6.7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为139.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0.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5.5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0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我单位2019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的收入和支出预算。预算数与2018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我单位2018年和2019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18年相比,减少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9年没有公务接待费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15.52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未安排采购支出预算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单位因技术等多方面原因,暂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我单位负责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0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9年度西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