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9年度西平县行政服务中心部门预算

投稿:西平县人民政府  来源:时间:2019年05月14日

索 引 号: S0B00-0702-2019-00032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县区政府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9年05月14日
名  称: 2019年度西平县行政服务中心部门预算
文  号: 有 效 性:

 目录

 

第一部分行政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西平县行政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西平县行政服务中心概况

一、西平县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二)负责对进入中心审批、服务事项的确定、调整、协调、督查;负责制定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受理对进驻单位和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二、西平县行政服务中心预算单位构成

西平县行政服务中心预算为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西平县行政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总计96.84万元,支出总计96.8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0.46万元,增长71.7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导致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是保洁保安购岗人员经费纳入预算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合计96.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84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合计96.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88万元,占58.74%项目支出39.96万元,占41.26%。

四、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96.84万元。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40.46万元,增长71.7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上涨导致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二是保洁保安购岗人员经费纳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96.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2.20万元,占74.56%;社会保障和就业19.34万元,占19.97%;医疗卫生支出1.82万元,占0.02%;住房保障支出3.48万元,占5.4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为56.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7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17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与2018年持平。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我单位2019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的收入和支出预算。预算数与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加强出国经费管理,对出国经费进行压缩。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我单位2018年和2019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18年相比均为0,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9年我单位没有预算公务接待费。预算数和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2.17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此项为商品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单位因技术等多方面原因,暂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单位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我单位负责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0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西平县行政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