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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西平县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

投稿:西平县人民政府  来源:时间:2019年05月14日

索 引 号: S0B00-0702-2019-00028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县区政府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9年05月14日
名  称: 2019年度西平县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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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第一部分 西平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平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西平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西平县

西平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豫办【2018】37号)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文【2018】57号),结合实际,组建西平县自然资源局,作为县政府部门。西平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草拟全县国土资源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补充耕地规划、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和国土资源其它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年度方案、应急预案。

(三)负责全县地籍地政管理工作。

(四)拟定全县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政府收购、储备的管理办法和乡(镇)村用地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审查土地评估机构资格,确认和备案土地使用权价格。

(五)负责全县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统一征地管理。

(六)依法管理采矿权授予和转让,保护合法矿业权;监督管理矿山企业的资源利用情况;监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探矿行为。

(七)依法管理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开展全县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研究拟定全县矿产资源政策和发展战略。

(八)指导监督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农村土地(含耕地、草原、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制度,配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牵头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政策。

(九)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研究制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十)组织开展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县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西平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一)承担全县森林资源的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管理林木、竹林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组织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负责出省、省内木材运输许可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狩猎证审批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申报并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十四)指导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的意见,经批准后指导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 十五)监督检查各产业对全县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贯彻执行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组织指导全县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山区综合开发。

(十六)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县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及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十七)研究提出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经济调节意见,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负责县级林业资金(基金)的筹集和管理,监督管理全县林业资金的使用,编制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管理县级林业国有资产。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

(十八)指导和宏观管理全县木材生产、木竹及林果产品加工、森林旅游、花卉、木本药材等林业产业。

(十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西平县

西平县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二级机构预算。

西平县自然资源局本级(办公室、土地利用股、规划股、用地股、地籍管理股、监察股、信访股 、财务股、纪检室9个股室)。

西平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西平县自然资源监察大队

西平县地产评估交易所

西平县土地整理中心

西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西平县乡镇自然资源所(柏城、柏亭、环城,重渠、蔡寨、焦庄、二郎、盆尧、五沟营、杨庄、师灵、宋集、谭店、权寨 、吕店、出山、芦庙、人和、专探、老王坡监察20个乡镇自然资源所)。

西平县森林公安局

西平县林业技术推广站

西平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西平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西平县退耕还林办公室

第二部分

西平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总计1613.84万元,支出总计1613.8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10万元,增长46.2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导致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二是将原林业局预算纳入西平县自然资源局本级预算。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合计1613.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13.84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支出合计161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7.29万元。占84.72%;项目支出246.55万元,占15.28%。

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613.84万元。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510万元,增长46.2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导致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二是将原林业局预算纳入西平县自然资源局本级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13.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土海洋汽象等支出(类)828.51万元,占51.34%;农林水事务445.50万元,占27.6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9.67万元,占11.13%;医疗卫生类59.31万元,占3.68%; 住房保障支出100.85万元,占6.2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为1367.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40.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4.43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没有作出“三公经费”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可依据单位情况临时追加。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这114.43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

2019年我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如需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遵循计划申请、协议供货、验收结算等流程办理。

(三)

因技术等多方面原因,暂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因公务用车改革制度的推行,2018年期末,我局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我局负责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0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是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

: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

: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

: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 、“三公”经费:

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应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

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取暖费、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西平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部门预算情况表(含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