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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西平县人民政府 来源:时间:2019年05月14日
索 引 号: | S0B00-0702-2019-00025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县区政府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9年05月14日 | |
名 称: | 2019年度西平县住建局部门预算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2019年度西平县住建局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西平县住建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平县住建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西平县住建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西平县住建局概况
一、西平县住建局主要职责
西平县住建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城镇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共事业、房地产业的法规、政策,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进行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城镇总体规划、村镇规划、住宅和房地产业中长期规划。
(二)负责组织推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有关标准定额,监督指导各类工作的实施,指导全县建筑类活动,规范建筑市场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负责组织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等重要规划的编制、报批和实施管理工作;指导行政区域内村镇规划的编制、审批管理工作,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规划和建设工程规划的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组织新型墙体材料的确认和推广应用,组织重大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
(六)是拟定全县建设行业人才培训规划,监督实施全县建设行业职工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西平县住建局预算单位构成
西平县住建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
1、西平县住建局本级(含西平县城市规划设计室、西平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西平县房地产管理所、西平县房地产交易所)
2、西平县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3、西平县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
4、西平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
5、西平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6、西平县人民政府征收拆迁安置办公室
第二部分
西平县住建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总计8417.39万元,支出总计8417.3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819.35万元,增长83.0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上涨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64.39万元;二是项目支出增加3754.96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合计8417.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20.9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828.48万元;上级转移支付2468万元;财政专户收入0万元;其他各项收入0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合计841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0.43万元,占9.63%;项目支出7606.96万元,占90.37%。
四、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5949.39万元。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351.35万元,增长29.3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上涨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三是新增了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还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120.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71.59万元,占77.76%;社会保障和就业123.76万元,占11.04%;医疗卫生支出32.67万元,占2.91%;住房保障支出92.89万元,占8.2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为810.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0.41万元,占93.8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60万元,占1.68%;商品服务支出36.41万元,占4.49%。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4828.48万元,用于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还本支出,支出为4828.48万元。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三公”经费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36.41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我局未安排采购支出预算。如需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遵循计划申请、协议供货、验收结算等流程办理。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9年,因技术等多方面原因,暂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0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我局负责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1项(棚户区改造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