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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西平县人民政府 来源:时间:2019年05月13日
索 引 号: | S0B00-0702-2019-00015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县区政府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9年05月13日 | |
名 称: | 2019年度西平县产业集聚区部门预算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2019年度西平县产业集聚区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西平县产业集聚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平县产业集聚区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西平县产业集聚区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西平县产业集聚区概况
一、西平县产业集聚区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主要负责全县工业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企业服务、集聚区发展、非公党建等工作。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西平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成立于2010年3月,属于财政全供正科级单位,现有干部46人 (其中行政编20人,事业编制26人),内设综合科、规划建设科、企业服务科、财政审计科和招商服务科5个科室。
第二部分
西平县产业集聚区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总计9583万元,支出总计958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263.4287万元,增长2800%。主要原因是2018年部门预算只包含基本支出;2019年部门预算包含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合计95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83万元;其他各项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合计9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8916万元,占3.8%;项目支出9223.1084万元。占96.2%。
四、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总计9583万元,支出总计958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263.4287万元,增长2800%。主要原因是2018年部门预算只包含基本支出;2019年部门预算包含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9.89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8.84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1.04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根据预算编制要求,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1.0447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未采购预算,如需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遵循计划申请、协议供货、验收结算等流程办理。
(二)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因技术等多方面原因,暂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我单位负责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0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