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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驻马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预算公开

投稿:市宗教局  来源:时间:2019年04月04日

索 引 号: S0032-0000-2019-00011 主题分类: 民族、宗教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9年04月04日
名  称: 2019年度驻马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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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第一部分驻马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驻马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驻马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驻马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民族、宗教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 究拟订全市有关民族、宗教事务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开展民族、宗教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协调全市民族关系,推动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 益。处理涉及民族关系的有关事宜。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及少 数民族流动人口和流动穆斯林服务管理工作。做好涉疆服务 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承办民族团结 进步表彰活动。

 (三)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 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 负责开展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统计分析和统计监测的有关工 作,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四)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市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 聚居地发展的政策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扶贫 工作。参与有关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分配工作。

 (五)协调有关部门促进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 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

(六)依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团体和宗 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 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对从事互联网宗教信 息服务的内容进行审核。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 的各项事务。

(七)依法管理全市宗教事务,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引 导宗教界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配合有关部门防 范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 进行渗透活动。联系、培养宗教界人士,指导宗教团体依法 依章开展工作、加强自身建设。指导基层宗教事务部门依法 管理宗教事务,组织实施宗教行政执法工作。

(八)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指导有关部 门和宗教界开展对外以及对港、澳、台地区的宗教交往活动, 参与涉及民族和宗教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全市伊斯兰教朝觐 事务管理工作。

(九)分析和研判涉及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稳定等 方面的舆情。

(十)指导全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的工作,协助各地 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和影响 社会稳定的因素。

(十一)负责少数民族古籍搜集、整理和出版等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驻马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市爱国宗教团体办公室1个事业单位预算。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民族宗教局2019年收入总计279.03万元,支出总计279.0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2.57万元,减少0.07%。主要原因一是本年预算压缩;二是本年工作任务有所减轻,项目经费较上年有所下降。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民族宗教局2019年收入合计279.0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民族宗教局2019年支出合计279.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03万元,占74.20%;项目支出72万元,占25.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79.03万元。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22.57万元,减少0.07%,主要原因:压缩预算、项目经费较上年有所下降。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民族宗教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79.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6.39万元,占81.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52万元,占10.58%;医疗卫生(类)支出12.63万元,占4.53%;住房保障(类)支出10.50万元,占3.76%。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委《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8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2018年减少0.2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8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我局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18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民族宗教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6.95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6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5.6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0万元。2019年,我局拟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无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及资金。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支出费用。

附: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