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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含新蔡县)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投稿:市公积金中心  来源:时间:2019年03月28日

索 引 号: S0043-2613-2019-0000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9年03月28日
名  称: 驻马店市(含新蔡县)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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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含新蔡县)住房公积金

2018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现将驻马店市(含省直管新蔡县)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提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9名委员,2018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重要事项:2018330日,四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度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归集使用计划报告》、《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关于我市两家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报告》。2018727日,四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工作的报告》、《关于在洛阳银行驻马店分行、郑州银行驻马店分行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报告》。

新蔡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2名委员,2018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规范调整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收益面、规范管理自由职业缴存者、公积金新的贷款及针对自由职业者和异地缴存者的贷款政策、支取政策调整等。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直属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供事业单位8个科,10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06人,其中,在编56人,非在编50人。

新蔡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新蔡县政府直管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 社会公共服务类 事业单位,设5个股室,从业人员17人,其中,在编9人,非在编8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

2018年,新开户单位314,实缴单位4061家,净增单位121家;新开户职工2.77万人,实缴职工28.58万人,净增职工1.43万人;缴存额29.95亿元,同比增长12.59%

2018年末,缴存总额156.78亿元,同比增长23.75%;缴存余额90.29亿元,同比增长21.02%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0家,比上年增加2家。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

2018年,提取额14.32亿元,同比增长40.12%占当年缴存额的47.81%,比上年增加9.39个百分点。

2018年末,提取总额66.49亿元,同比增长27.60%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

驻马店市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

2018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676 万笔20.0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9.67%63.84%

2018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0.21亿元。

2018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48万笔110.11亿元,贷款余额66.5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17 %22.29%17.41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3.66%,比上年减少2.27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9家,比上年增加2

(四)资金存储

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5.97亿元。其中,活期3.56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22.26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0.15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

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3.66%,比上年减少2.27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8年,业务收入28130.49万元,同比增长20.14%。其中,存款利息8761.6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9367.68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1.18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8年,业务支出12891.97万元,同比增长19.73%。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2348.76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498.17万元,其他45.04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8年,增值收益15238.52万元,同比增长20.48%。其中,增值收益率1.86%,比上年减少0.0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8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6650.58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20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379.94万元。

2018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153.09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830.09万元。

2018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1475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6148.94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8年,管理费用支出1636.60万元,同比增长33.40 %。其中,人员经费1047.85万元,公用经费261.79万元,专项经费326.96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2.143万元,逾期率0.018‰。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2018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6650.58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8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1475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4.54%,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04%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8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3.07%10.78%12.59%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1.21%,国有企业占6.60%,城镇集体企业占2.21%,外商投资企业占1.8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4.5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61%,其他占0.94%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5.80%,国有企业占14.54%,城镇集体企业占4.12%,外商投资企业占1.7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7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22%,其他占4.77%;中、低收入占93.72%,高收入占6.28%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9.52%,国有企业占9.98%,城镇集体企业占4.38%,外商投资企业占3.6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7.5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86%,其他占12.09%;中、低收入占97.24%,高收入占2.76%

(二)提取业务:2018年,11.8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4.32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4.79%(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1.9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2.18%,租赁住房占1.96%,其他占8.66%);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5.2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1.7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66%,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65%,其他占1.18%)。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1.22%,高收入占8.78%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支持职工购建房83.05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3.89%,比上年减少2.2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55802.8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0.83%90-144(含)平方米占78.20%144平方米以上占10.97%。购买新房占97.10%(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81%),购买二手房占2.9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0.12%,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5.18%,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4.7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3.33%30-40岁(含)占47.87%40-50岁(含)占23.08%50岁以上占5.72%;首次申请贷款占93.76%,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6.24%;中、低收入占97.17%,高收入占2.83%

2.异地贷款:2018年,发放异地贷款4568538.20万元。  2018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5750.5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4621.14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2.77%,比上年增加28.30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1月份撤销监察室,纪检监察工作由驻马店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市城市管理局纪检监察组负责;11月份设立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住房公积金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0家,比上年增加2家。

(二)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2018年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按照不超过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要求,确定为12450元,缴存基数下限按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执行,缴存比例为5-12%2018年,市直和各县区财政供养单位缴存比例为12%2018年开展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

(三)服务改进情况

2018年,驻马店公积金中心以“服务提升年”活动为抓手,不断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一是简化业务办理。出台《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手续的通知》,多方面整合业务流程,简化业务办理环节和要件,提升便民化服务水平。二是开展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目前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八大服务渠道已经上线完成,并进行具体业务需求及验收标准制定完善,力争实现全省第一批验收。三是积极推进“一网通办”。进一步完善中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结合《河南省住房公积金审批服务事项“三级十同”清单》等文件,合理梳理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系统“三级十同”标准,并于省厅规定时限前,全部对接到省政务服务网平台。通过与软件开发公司积极对接,率先实现统一认证平台登录,在全省同行业首家做到住房公积金全部单位业务和部分个人业务网上可办。

(四)信息化建设情况

2018年,将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升级至与互联网全面融合的云平台版本。目前,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核心业务升级完成,网上营业厅与手机APP相继开通办理业务。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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