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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实行文物安全片长制的通知

投稿:市政府办2  来源:时间:2019年02月19日

索 引 号: S0001-0205-2019-00047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9年02月19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实行文物安全片长制的通知
文  号: 驻政办〔2019〕9号 有 效 性: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文物保护管理,严格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实行文物安全片长制。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文物保护方针,按照“统一指导,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好文物安全工作的日常巡检、督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文物安全隐患;加强部门协作,增强文物安全防护合力,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明确文物安全片区片长
文物安全片区的划分。以县区为单位,划分为一级文物安全片区,全市共划分为13个一级片区;一级片区下,按各县区乡镇(办事处)设置,划分为二级文物安全片区;二级片区下,按行政村(居委会)为单位,划分为三级文物安全片区;以具体的文物点为单位,划分为四级文物安全片区。
文物安全片长。一级片区的文物安全片长为各县区长或管委会主任;二级片区的文物安全片长为各乡镇长或办事处主任;三级片区的文物安全片长为各村委或居委会主任;四级片区的文物安全片长为各文物业余保护员。
各文物安全片长名单通过当地媒体向社会公布,在各文物保护点的显著位置设立文物安全片长公示牌,标明片长职责和监管电话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三、文物保护片长职责
各文物安全片长负责各自辖区内所有文博单位和文物点的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收集文物安全信息,研判文物安全形势,并依法及时上报文物破坏事件等安全信息,做好应急保护处置;组织落实文物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一级片区的文物安全片长兼任片区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安全第一责任人;二级片区的文物安全片长兼任片区内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安全第一责任人。
四、各级文物安全片长具体责任措施
一级文物安全片长每年组织召开两次文物安全工作会议,全面了解片区内文物安全状况,研判文物安全形势,解决文物安全存在的问题,安排专门机构开展安全巡查和打击文物犯罪工作,对片区内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进行重点巡查,严防法人违法和盗窃盗掘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文物维修、文物安全设施配置、文物安全巡查、业余文物保护员补助等文物安全经费。
级文物安全片长每季度召开一次文物安全会议,了解片区内文物安全状况,全面开展文物安全巡查,对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巡查工作进行重点督导,抓好文物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工作。
三级文物安全片长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文物业余保护员安全例会,听取业余文物保护员巡查情况汇报,落实文物安全巡查工作,开展文物法律法规的入村入户宣传。
四级文物安全片长负责各文物点的安全巡查,每周巡查一次以上,并做好巡查记录。
上一级片长和下一级片长之间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并层层抓好文物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五、责任追究
按照《河南省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实行文物安全事故和案件责任终身追究制。按照“分级负责、片区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文物安全事故和案件追责问责机制,严格事故和案件调查处理程序,界定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责任追究到位。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