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市财政局 来源:时间:2019年02月14日
2018年,平舆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决策部署,坚持以规划为平台、以项目为载体、以资金为引领,紧紧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减贫目标任务,全力做好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为完成年度脱贫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是准确把握政策,做到应整尽整。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县财政、扶贫、发改、农牧、住建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上年度实际到位资金、预算年度上级提前下达资金情况和平舆县实际,制定了平舆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把中央财政资金的20类61项、省级资金的13类28项和市级明确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全部统筹整合使用。县本级一般政府债券资金和盘活存量资金优先用于脱贫攻坚,一般预算收入增量部分也优先安排扶贫资金。2018年,平舆县共统筹整合资金5.62亿元,其中:中央资金28274.16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764万元);省级资金5686.27万元(省级专项扶贫资金732万元);市级资金1850.4万元(市级专项扶贫资金1484.4万元);县级资金20401.43万元,对接安排扶贫项目788个,支出5.56亿元,占已对接扶贫资金规模比例为98.95%。
二是遵循客观需求,做到安排精准。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脱贫目标走、目标跟着脱贫对象走”,围绕年度扶贫计划、重点建设任务,建立项目库,做好项目评估、论证、会审和申报工作,将统筹整合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发展等项目,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确定的工程建设投资标准和定额,切实做到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2018年共安排项目788个,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155个,资金投入1.49亿元;公共服务类项目137个,资金投入1.80亿元;产业发展类项目496个,资金投入2.33亿元。
三是加强资金管理,做到拨付规范。在扶贫资金的拨付上,严格执行报账制管理。各类扶贫资金下达时,均由县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联合发文,并对项目完成及资金管理使用进行规范要求,促进项目实施单位依法、依规办理。根据项目建设合同约定,项目建设单位申请拨付项目资金时,先填写资金报账提款申请单,并附有关拨款依据,经监理、主管、项目属地财政所、县(乡)扶贫办和县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将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承建单位,减少中间环节,防止跑冒滴漏。
四是坚持分工合作,做到责任明确。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分配机制、沟通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将涉农资金整合贯穿于预算编制、资金分配、资金使用和资金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县财政按照审定后的整合方案和项目资金实际支出方向,进行预算科目调整,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并按照批准后的预算科目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决算报表、公开信息。按照“统筹整合、分类实施”要求,对贫困村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等建设项目,按照项目性质和部门职责组织实施,做到了任务清、责任明,形成统筹整合力。各乡(镇)、相关部门严格公开公示、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等制度,积极开展涉农资金跟踪管理,定期检查、通报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了项目建设、资金使用依法依规、公开透明。
五是落实监督责任,做到监管到位。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采取分级分类的形式进行公告公示。县财政局把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及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的安排情况、资金来源、分配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项目所在乡村在项目实施前后,都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严格执行《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市县结合地方实际出台的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扶贫、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认真履行扶贫资金监督责任,加强对项目资金计划执行、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等环节的监管。对扶贫项目立项、招标、实施、监管形成全程跟踪监控,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
六是注重绩效评价,做到效益为重。财政、扶贫等部门协调配合,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坚持科学规范、权责统一、资金精准、奖优罚劣的原则,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资金使用、财务管理、资金监管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通报。扶贫资金的落实,极大改善了贫困村基础设施和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保障了各项扶贫政策的落实,增强了贫困户自我发展的信心和能力,增加了贫困户的收入,提升了贫困户的获得感、幸福感。在全省脱贫攻坚上半年重点工作核查中,平舆县获得全省县级第二名,在全省2019年14个计划退出贫困县的评估中,平舆县被认定为2019年底“完全可以退出”的2个县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