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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政府召开户籍制度改革及相关政策新闻发布会

投稿:meiao  来源:驻马店日报时间:2019年01月23日

1月16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及相关政策情况进行通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郭渊出席发布会。市政府秘书长毕俊德主持会议。 

新华社客户端、央广网、河南日报、河南电视台、大河报、东方今报、映象网、驻马店日报、天中晚报、驻马店网、驻马店政府网、驻马店广视网等中央、省、市新闻单位及其所属新媒体记者应邀参加发布会。

发布会上,郭渊重点介绍了我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政策措施。根据发布内容,2015年5月1日,我市全面取消了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建立了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2016年12月,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配备居住证制证系统,对暂住登记满半年,符合居住证办理要求的,全部予以办理居住证。同时,我市推出人才落户新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大中专院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农村籍高校学生等群体放宽落户条件,按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即可落户驻马店。

接下来,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便民服务,通过网上办、自助办等方式实现户籍办理“不见面审批”。

新闻发布会上,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就记者提问进行了回答。

驻马店市户籍制度改革及相关政策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下午好!首先,欢迎大家光临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支持!

大家知道,在1月12日,由《环球时报》主办的“中国开放发展与合作高峰论坛暨第八届环球总评榜发布典礼”上,我们驻马店市同厦门、温州、东莞等经济发达城市一起荣获“2018中国营商环境质量十佳城市”,我们的朱是西市长代表驻马店上台领奖。这一骄人成绩的取得,与我市持续不断的积极推进包括户籍制度在内的放管服改革,努力为各类人员进城落户、创新创业提供优质高效、方便快捷的户政等服务,努力为企业茁壮成长、为创新创业者实现梦想提供良好的环境密不可分。下面,借这个机会,我向大家通报一下我市的户籍制度及相关政策的制定实施情况,以便记者朋友们更好地宣传驻马店、推介驻马店,为驻马店高质量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近年来,驻马店市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的政策要求,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公安局印发了《关于放宽人才落户城镇政策的通知》《关于完善护理人员落户城镇政策的通知》等文件,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公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推出人才落户新政,降低城市落户门槛,简化户籍办理手续,优化就业创业环境,积极吸引各类人才落户城镇,有序引导人口向城镇转移、人才向城镇聚集,努力实现城镇建设规模与人口规模相适应,为推动驻马店富民强市、加快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彻底打破城乡壁垒,全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2015年5月1日,驻马店市全面取消了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彻底打破了城乡户籍壁垒,全面建立了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2016年12月,根据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做好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配备居住证制证系统,对暂住登记满半年,且符合居住证办理要求的,全部予以办理居住证。截至目前,全市共制发居住证12123张。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教育服务、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等六项基本公共服务。居住证持有人同时也享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和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60岁以上老人办理老年人免费乘车卡享受免费乘坐公交的优惠政策,享受上级政府规定的不受户籍限制的跨区域补贴政策,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便利政策等。

二、推出人才落户新政,全面服务驻马店城市发展

为推动驻马店新型城镇化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全市公安机关按照“能放则放、应落尽落”的原则,在我省户口迁移的规定框架内全面放开全市户口迁移限制,即只要符合我省户口迁移的框架规定,就可以将户口迁到本市来,我市不设任何限制,实现“零门槛”户口迁移。这里,我简要介绍一下具体政策:

(一)进一步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凡被我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大中型企业(含私营企业)雇用,并与用工单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以上,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金的外来务工人员即可在我市落户。

(二)进一步放宽在市区投资、兴办实业和捐办公益事业的落户条件。在我市投资、兴办实业和捐办公益事业者,准予本人及其亲属户口迁入。由投资人或业主持入户申请、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在我市投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或者捐赠款物的证明文件(仅限于为公益事业捐赠类)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入户手续。

(三)进一步放宽人才落户条件。

1大中专以上院校和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应届以及两年择业期内的中专以上院校和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凭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即可办理落户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即可办理户口准迁和迁移手续。

2留学归国人员。已注销户口的留学归国人员凭出入国(境)有效证照、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和注销户口证明即可办理。未注销户口的留学归国人员凭出入国(境)有效证照、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即可办理。 

3技能人才。技能人才凭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即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实施农村籍高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大中专院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可以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毕业后可以将户口迁入就业地;确实在农村生活居住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迁回原籍。

全面放开优秀人才落户限制,本人自愿申请将户口迁往城镇,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实行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

5复员、退伍、转业军人落户。凭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入户介绍信和本人书面申请即可办理落户手续。

6、福利机构、家政公司护理从业人员。在福利机构、家政公司从事护理岗位工作、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的,凭单位劳务合同或用工证明、缴纳社会保险金凭证等材料即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以上迁入人员可根据亲属投靠的有关政策,申请将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户口随同迁入城镇。

三、聚焦科技添动力,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为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真正让群众“懂办事”“好办事”“能办事”,2015年11月,我市公安机关依托“河南公安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实现群众可以不受时空限制、随时随地申办业务、信息流转、网上审批,办理过程公开透明。将审批中原来前置的纸质材料收件、核验环节后置,在整个办理过程中,群众只要在预审批通过后到派出所户籍窗口一次就行,先批后办,一趟办结,减少群众跑路。

根据市政府“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目前,全市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的30项业务均已实现“一网通办”,让群众最多只跑一次。群众打开“河南政务服务网”根据提示进行注册登录,进入便民服务或个人办事模块,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后,根据提示提交有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系统会自动将业务受理信息传送到公安内网,办理人员可实时进行网上预审。审批通过后,系统自动向群众发送短信通知,通知群众携带纸质材料原件到派出所户籍室进行办理。

此外,为了让最广大群众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我市公安机关推出了多项便民惠民举措。一是推行居民身份证发放领取短信提醒服务。完善“河南公安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功能,增设居民身份证发放领取短信提醒服务,要求全市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在办理二代身份证业务时全部登记手机号,对完成制作并发放到派出所的身份证向群众发送手机短信提醒,方便群众及时领取身份证。二是为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设立公共户口。为方便无房群众在城镇办理落户,进一步完善户籍制度改革配套措施,在所有城镇公安派出所或社区设立公共户口,对符合落户城镇条件,在当地没有合法稳定住所、没有直系亲属投靠、就业单位无集体户口的,可以落户在社区公共户口。三是减少各类证明材料。取消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未落户证明、取消申报材料复印件、取消变更姓名的相关证明材料、取消原籍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等证明材料。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便民服务,通过网上办、自助办、就近办等多种方式实现户籍办理“不见面审批”,既要做好简政放权、简化审批的“减法”,又要做好优化服务的“乘法”,为群众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为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办事快、不找人、办成事。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