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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投稿:市审计局  来源:时间:2019年01月22日

索 引 号: S0019-2610-2019-00001 主题分类: 审计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9年01月22日
名  称: 关于2017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文  号: 有 效 性:

 关于2017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8年8月14日在驻马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何 晞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的规定,市审计局于今年上半年,组织开展了市级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组织预算执行、市地税局税收征管、12个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及全市财政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改革运行情况、综合治税保障机制运行情况、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情况、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基础教育政策落实和绩效情况。从审计的情况看,2017年,全市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体制改革,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改善民生,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保障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市级财税部门审计情况

通过对2017年度市财政组织预算执行及地税部门税收征管情况的审计,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不科学。

2017年度,在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时,未对国有资本收益统筹进行合理的分配。如:驻马店市公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缴61.57万元,拨付61万元、驻马店市盐业公司上缴54.63万元,拨付50万元、驻马店市公路规划勘察设计院上缴32.52万元,拨付32.52万元。

(二)少列财政预算收入16229.68万元。

2017年底,市非税收入归集专户中非税收入累计结余16229.68万元,未按规定年度内及时清缴入库。

(三)未及时征收土地出让收入1978.15万元。

对2017年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出让合同及市财政局土地出让收入情况检查,发现2宗土地已签订出让合同,但截止审计日尚未足额交纳土地出让金1978.15万元。驻马店市开发区龙诚置业有限公司2.24公顷的土地,出让价款3635.82万元,已缴纳2565万元,欠缴1070.82万元;河南顺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7.48公顷土地,出让价款2041.33万元,已缴纳1134万元,欠缴907.33万元。

(四)未按预算科目规定入库1000万元。

2017年,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将市纪检部门2017年12月底上缴的廉政专户中的其他收入1000万元,通过“罚没收入”科目缴入国库。

(五)财政存量资金收回不及时1469.97万元。

1.2016年,市财政安排驻马店市农村公路管理处资金1397.97万元,用于购置办公楼。截至2018年7月,该办公楼尚未开工,资金尚未支付。

2.2016年,市财政局拨付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燃煤锅炉拆改补助资金239.4万元,截至2018年7月,因2家企业未按要求完成任务,不再给予补助,形成资金结余72万元。

(六)预算执行不力,造成预算资金闲置3223.88万元。

1.因项目进度缓慢,造成2943.88万元项目资金未及时拨付。如市森林公安局驿城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由于城市规划多次变更选址等原因,截止2018年6月,项目尚未开工, 171万元项目资金未支付。市第三十二小学教学设施建设项目,由于工程招标中的诉讼、学校无土地使用证等原因,止2017年底,部分项目无法实施,资金闲置428.88万元。市文物考古管理所购买专业检测设备资金230万元、市土地储备开发中心2017年土地储备前期开发项目2114万元,止2018年6月,项目未实施,资金未支付。

2.资金结算手续不完备,造成280万元项目资金无法及时拨付。如市教体局2017年职教园区学校污水处理设施项目280万元,由于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等原因,造成资金结算手续不完备,资金未能拨付。

(七)少列财政事务支出480万元。

2017年度,市财政局将所属2个单位的财政事务支出,通过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其他政府事务支出科目列支480万元。

(八)地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1.应征未征税款741.63万元。

审计发现,市地税局大企业税务分局2017年未及时足额征收企业税款741.63万元,分别是驻马店丰盈粮油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110.73万元、驻马店市华宇电力设计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235.41万元、驻马店市建筑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253.52万元、河南后羿制药有限公司城镇土地使用税121.14万元、驻马店石油有限公司城镇土地使用税13.14万元、驻马店市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房产税7.69万元。

2.部门间信息沟通不畅,造成漏征税款49.22万元。

由于地税部门与国土部门信息沟通不畅,没有及时掌握企业新增用地等涉税信息,造成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49.22万元,分别是河南弘康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城镇土地使用税8.09万元、河南顺达化工有限公司城镇土地使用税14.95万元、河南中宏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城镇土地使用税26.18万元。

审计过程中,地税部门对审计发现征管中存在的部分问题进行了整改,已征缴7家企业税款390.52万元。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民政局、发改委、统计局、人防办、产业集聚区等12个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资金闲置。

1.专项资金闲置。抽查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17年末,有15个项目资金847.22万元闲置一年以上。

2.经费资金闲置。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2017年末累计经费结余210.31万元。

(二)超范围列支公务接待费4.53万元。

2017年度,市财政局机关超范围列支接待许昌、郑州等5市财政部门调研学习、省财政厅检查工作等食宿费用4.53万元。

(三)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结算制度落实不到位。

截至2017年,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机关及其所属单位经费支出尚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结算两项制度。

(四)支出不规范142.61万元。

1.公务接待费支出不规范。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等4单位存在公务接待费支出无单位公函、无接待清单的问题,金额104.13万元。

2.差旅费支出不规范。市地产评估所等3单位,无出差审批单、会议通知等手续,列支差旅费3.81万元。

3.会议费、培训费支出不规范。市公路局、市企业调查队等3单位,无会议通知、人员签到表、培训通知等手续,列支会议费、培训费5.89万元。

4.支出手续不规范。市发改委、市民政局等6单位,存在列支帮扶慰问支出无慰问对象、办公费支出无经办人员签字等支出手续不完整问题,涉及金额28.78万元。

(五)资金拨付不及时。

2017年6月7日,市财政拨付2016年市政项目前期可研编制等资金224.86万元,通过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和市住建局下达资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于8月16日将该资金拨付市住建局,之间相隔70天。市住建局于9月14日至22日先后将该资金拨付项目单位,期间资金又滞留1个月左右。

(六)少缴税费24.19万元。

2017年,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少计6家企业担保费收入43.7万元,少缴税费12.39万元。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国资办收取标准厂房和门面房出租收入70.39万元,少缴税费共计11.8万元。

(七)账务核算不规范15.48万元。

1.未按规定核算工会经费支出。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列支春节、中秋节职工慰问品支出2.85万元,未在工会经费中核算。

2.多列经费支出。2017年11月份,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机关列支全省环保督导活动督导人员的住宿、就餐、会议室租赁费12.63万元,根据《河南省环保法律法规深入城乡居民户大宣传暨大气污染源普查整治诸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规定,此项费用由各地垫付、省环保厅统筹解决,应计入往来款项核算。

(八)政府采购不规范。

市公路局列支律师服务费、机关通讯费支出12.5万元,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

三、全市财政收支平衡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是否存在应列未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及财政部门借出款项的合规性,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少列财政支出67.39亿元。

截止2017年底,全市财政将应列财政支出事项,通过“预拨经费”、“借出款项”及“其他应收款”等三个往来款科目核算,造成少列历年财政支出67.39亿元。其中:市本级6.98亿元、西平县22.26亿元、上蔡县13.69亿元、确山县9.96亿元、驿城区6.39亿元、汝南县3.36亿元、遂平县2.67亿元、泌阳县0.93亿元、正阳县0.57亿元、开发区0.52亿元、平舆县0.06亿元。

(二)财政借出款项管理不规范。

截止2017年底,全市财政违规借出款项8.62亿元,其中,未约定还款时间的借出款项5.85亿元,虽约定了还款时间但逾期未还的借出款项2.77亿元。

四、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改革审计情况

对全市2017年开始执行的社会保险费征管体制改革推进情况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复征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金。

对2017年市地税局社保费征收数据分析,发现存在重复征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问题,共计重复征收3195人、3275次,重复征收金额58.37万元。

(二)贫困人口应缴未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

通过将2017年度全市社会保险费征管情况与贫困人口信息进行比对分析,发现部分贫困人口未按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情况,涉及贫困人口26044人。

五、市综合治税保障机制审计情况

对地方政府推动综合治税工作制度保障、涉税信息归集利用等情况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综合治税成员单位涉税信息报送不及时。

市综合治税共有45个成员单位,部分成员单位未按规定每季度向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涉税数据信息,数据归集工作开展不到位。2017年,上报数据占应报数据一季度为35.56%,二季度为15.56%,三季度为26.67%,四季度为20%。

(二)综合治税档案管理不规范。

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综合治税工作中形成的文件、采集的数据、反馈的资料、统计报表和台账等信息资料,未设立专门档案妥善存储、保管。

六、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对全市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中,主要发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涉嫌侵占危改资金。经对正阳县王勿桥乡城镇中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审计,发现5000元补助资金在发放时被非危改户领取,此问题已移交正阳县监察委员会处理。

2.部分单位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主要是经济开发区、正阳县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租金398.05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西平县未按项目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933.69万元。至2017年底,正阳县水木清华廉租房小区因项目进展缓慢,项目资金492万元已闲置超过2年。驿城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578.6万元,闲置超过1年。2017年,驿城区未及时兑现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67.43万元。遂平县挤占廉租房资金76.55万元。西平县房改办未及时发放住房补贴30.87万元。

(二)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按规定办理建筑施工审批手续。市本级、驿城区、正阳县及平舆县7个项目,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涉及保障性住房2981套。

2.未按规定办理项目竣工验收。确山县保障性住房330套,由于前期建设手续不全,超过一年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平舆县270套公租房,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交付使用。

3.项目监理、施工等管理不规范。确山县金山一期安置房项目监理履职不到位,存在监理日志、工程变更单未及时签证等问题。确山县、平舆县2个项目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涉及保障房154套。泌阳县、确山县2522套保障性安居工程未按规定设置永久性标示牌。

4.未按实际工程量核算工程造价。确山县金山一期安置房项目,后期设计变更减少了工程量,但仍按原合同结算工程款,导致多付工程价款39.34万元。

(三)安居工程住房分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保障对象审查把关不严。驿城区、汝南县、西平县34户保障对象虚报家庭收入、住房等资料,骗取住房保障待遇。市本级及确山、平舆等5县84户保障对象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及时退出,仍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84套。

2.保障房收费及核算不规范。市本级、平舆县687套的保障性住房租金收缴困难,欠缴租金124.39万元。市产业集聚区管理的公租房未设置收入支出明细账,公租房租金管理不规范。

3.公租房分配及公共服务存在漏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11年铜山花园公租房50套、2012年公租房配套商业房27套被拆迁安置户违规占用。西平县柏苑公租房1260套,小区缺少治安、社区医疗卫生、教育等基本公共管理服务。

七、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对平舆、汝南、正阳、泌阳、上蔡等5个贫困县2017年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精准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平舆、汝南等5县154人建档立卡信息不准确或更新不及时;正阳等3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未有效衔接,2942人未纳入低保保障范围,19户低保户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泌阳、上蔡等5县未按规定发放残疾人、危房改造、转移就业、贷款贴息和分红及教育救助等补贴561.87万元。

(二)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面的问题。

部分县的涉农资金存在整合不到位和使用不规范问题。正阳、上蔡2县579万元未按规定纳入统筹整合范围;平舆、汝南等4县资金滞留闲置3423.75万元;泌阳、平舆2县未按进度拨付贫困户住院补助和项目工程款4109.86万元;泌阳县扶贫建设资金未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306.35万元,正阳、泌阳两县未按规定使用“一卡通”支付贫困户外出转诊补助及金融帮扶款等补贴380.38万元。

(三)扶贫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

汝南、正阳2县52户危房改造档卡资料不完善;上蔡县3个项目未按规定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38.98万元。平舆等3县光伏产业项目并网后,供电公司未及时结算收益650.68万元;汝南等4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产业扶贫基地等8个项目工程进度缓慢,未按规定时间完工或验收。

八、基础教育政策落实和资金绩效情况审计

对正阳、汝南、平舆、新蔡、泌阳等5县2016至2017年基础教育政策落实情况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县未按规定落实相关教育投入政策。

正阳、平舆等4县未按规定落实教师队伍建设培训经费、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经费及寄宿生生均经费等教育投资15923.72万元。

(二)全面薄弱学校改造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平舆县全面改薄项目总体进度缓慢,2017年及2018年项目均未按期完成;泌阳、汝南2县18个改薄项目实际建设与原项目规划、图纸设计不一致;汝南、泌阳2县存在未按规定办理建设相关手续、虚报施工进度问题,涉及15个项目,投资额4921.05万元;平舆县一高的校舍维修及附属设施建设等项目因未及时施工,造成资金闲置958万元。泌阳、正阳等4县因改薄项目安排不及时、项目进度缓慢,造成资金滞留财政18467.48万元;汝南、平舆等4县12个已完工的薄改项目及购买的计算机、桌椅等教学设备未及时投入使用,涉及资金1279.6万元。

(三)部分县教育脱贫政策执行不到位。

泌阳等3县138名建档立卡贫困生未享受贫困家庭学生营养餐补助、高中阶段学费及住宿补助、学前及九年义务教育补助等13.91万元;泌阳、正阳2县先收后退建档立卡贫困生学费及住宿费213.41万元。

(四)学前教育扶持政策未完全落实。

平舆、正阳等4县未按要求出台认定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实施办法,财政未对民办幼儿园投入资金进行扶持;泌阳、汝南2县10个学前教育项目施工进度缓慢,涉及资金1261万元;泌阳县3个小学维修项目挤占学前教育资金38万元。

九、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17年以来,市审计局积极发挥审计监督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作用,不断加大揭露和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的力度,加强案件线索移交工作,共移送有关案件线索和违纪违法事项30件。其中,移送纪检监察机关16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14件。目前,初步统计,相关部门已对45人给予了党政纪处分。移送处理的违纪违法事项主要有:一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滥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等,共移送违法违纪事项8起,已处理责任人30名。二是“微腐败”侵害群众利益,共移交违法违纪事项12起,涉及金额876.87万元,已处理责任人13名。三是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造成账外账、违规发放补贴、公款私存等,共移送违法违规事项6起,已处理责任人2名。

十、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及时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部门预算到位率,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财税部门加大征收力度,强化综合治税工作机制建设,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征缴入库。严格执行支出预算,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督促资金使用部门严格按照项目进度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完善部门预算资金管理制度,狠抓制度落实。进一步加强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的支出管理,规范支出手续,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逐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积极推进各项扶贫政策的贯彻落实,对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加强跨部门涉贫信息整合共享,精准施策,强化监管,努力提高扶贫资金和项目绩效。

(四)扎实推进基础教育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惠民政策的落实。持续加大教育资金的投入,规范资金管理。切实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在保障房分配、补贴发放等方面,按照政策要求,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持续加大审计力度,为驻马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本报告反映的问题,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在政府常务会议上明确要求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审计局配合,对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建立督查工作台账,列出问题清单,落实整改任务。截止目前,报告中反映的8个方面46个问题已整改22个问题,整改问题金额8.4亿元。整改情况,将于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