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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设立普通高中教学质量奖

投稿:市财政局  来源:时间:2019年01月18日

 为建立完善教育教学评价和奖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参与教育教学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打造教育强市,近日,市政府印发《驻马店市普通高中教学质量奖管理办法》,设立了驻马店市普通高中教学质量奖。

市普通高中教学质量奖奖励对象为每年高考取得突出成绩的普通高中学校、教学团队、校长和班主任。高中教学质量奖每年评选一次,具体由市教育部门根据《普通高中教学质量奖励实施方案》,组织当年普通高中教学质量奖评定工作。市政府设立普通高中教学质量奖励基金,每年1000万元,奖励资金采取争取企业捐助和不足部分由市级财政安排等多种方式筹集,确保奖励政策落实执行到位。

普通高中教学质量奖的设立,是市委、市政府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教学热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力举措,对今后驻马店市整体教育质量的提升将产生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