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指导意见的通知(已废止)

投稿:市政府办2  来源:时间:2018年12月13日

索 引 号: S0001-0205-2018-00810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8年12月13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指导意见的通知(已废止)
文  号: 驻政办〔2018〕196号 有 效 性: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驻马店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2月7日       
 
 
 
 
 
 
 
 
 
驻马店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
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着力振兴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不断壮大和提升我市制造业企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打造产业强市。特制定以下指导意见:
一、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认真落实“营改增”全面扩围等结构性减税政策,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营造简洁透明、更加公正的税收环境。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市内跨地区经营制造业企业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就地入库。全市契税纳税期限统一调整到办理房屋、土地权属变更前。全市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按国家规定的最低应税所得率确定。对装备制造业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间内未抵扣完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二、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方式供应工业用地,探索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期内可依法转让、转租或抵押的用地办法。各县区要划设工业用地控制线,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要充分保障工业用地供给。市每年安排一定规模的用地指标奖励制造业发展较好的县区。支持工业企业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利用率。经产业政策、投资强度、产出强度审核通过后,允许制造业企业的工业物业产权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用于引进相关产业链合作伙伴的产业项目。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在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上对工矿厂房、仓储用房进行改建、扩建和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建筑密度的,不再征收土地价款差额。支持和鼓励各地建设高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严格遵守工业用地和高层建筑的消防要求,高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按照《不动产单元设定》规定可按幢、层等权属固定界线固定封闭,且可独立使用。加大地方财政的奖补力度,大力推进“工改工”项目建设。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不动产登记。
三、降低企业社会保险成本
推进全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执行全省统一的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按19%执行。失业保险继续执行降费率政策,单位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0.7%,全面贯彻落实失业保险企业稳岗补贴、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等优惠政策。生育保险基金继续执行降费率政策。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为0.9%降至0.6%,在继续执行费率浮动政策的同时,建立健全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实施下浮。
四、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积极推进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按国家政策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持续清理转供电加价行为,按照规定执行各类目录电价,加快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切实降低实体经济成本。降低企业办电成本。办电报装全流程平均时限缩减50%以上;办电资料平均压减40%以上,不收取工本(卡)、临时接电、工程复验、带电接火等任何费用。
五、降低企业运输成本
推广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和集装箱运输,提高一体化运输服务能力。推进“互联网+”物流,加强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提高物流服务效率。加强公路“三乱”治理整顿,进一步降低企业物流成本。落实车辆检验检测的“两检合一”,切实减轻车辆负担,降低企业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县区通过政府补偿或回购等方式自主实施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
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的原则,不断优化金融支持方向和结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着力加强对制造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升级的中长期金融支持,合理安排融资利率、授信期限和还款方式。扩大无还本续贷政策适用范围,鼓励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与企业生产周期相匹配的原则合理确定贷款期限,鼓励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及“供应链融资”,推广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应急还贷周转金的作用,及时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转贷服务,帮助企业缓解应急转贷资金压力,减少企业高息过桥融资。建立和完善政金企对接联动机制,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政金企融资对接工作,有效满足企业资金需求,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制造业企业上市融资,对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新三板挂牌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或者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由市县两级政府给予5-800万元不等的奖励。对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集合债券、资金信托计划等债券融资工具进行融资的制造业企业,按企业实际融资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市县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融资政策性担保和再担保机构。鼓励设立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通过贷款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给予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
、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体系改革。在行政审批改革上,着力减少审批事项、建立审批清单、优化标准化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在政务服务改革上,建立“一次告知、一窗受理、一次办妥”行政服务体系,坚持平台之外无审批和“凡批必进、凡服必进”原则,达成“六个一”目的。夯实网络支撑,建立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办事服务、审批监管、监察督查“一网通用”。推动建设工程项目“一次办妥”改革,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60天办结”;推动不动产登记“一次办妥”改革,全面实现全部登记类型在申请材料齐全的情况下10个工作日内办结;推动商事制度“一次办妥”改革,坚持“多证合一”与推进“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相结合,强力压缩审批时限,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4.5个工作日。推行“365服务”模式,实行帮办服务、咨询辅导机制,推广邮递服务机制,推行涉审中介改革,实行容缺服务机制,实行缺席、超时默认机制,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加快推进各项便企机制全面落实。
八、建立查处问责机制
建立企业负担举报查处机制。各县区、各部门设立公布涉企负担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各级服务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企业负担问题台账,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对确属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的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查处,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加强政策落实督促检查,对各县区、各部门落实惠企减负降成本政策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将各项减税降费和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形成督促政策落地和规范涉企收费的长效机制。
九、加大重大产业项目支持力度
对符合我市产业政策,投资额在10亿元以上的重大制造业项目,纳入省市重点项目管理库,由市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协调。市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应优先保证重大产业项目。对符合奖励条件的重大产业项目,按照市相应标准给予用地指标奖励。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评价等要在重大产业项目论证阶段早介入,对项目开工前期手续同步实行模拟审批办理,确保重大产业项目尽早落地实施。重大制造业项目投产后,支持各县区对企业高管、研发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等实行分类激励措施,加大对重大制造业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
各地、各部门要按分工将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到企业,落实情况于每年12月底前报送市服务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服务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政策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督查范围,视情况对各县区、各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的县区、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各县区要根据本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于3个月内及时修订完善有关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