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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五批)196

投稿:市环保局  来源:时间:2018年11月10日

索 引 号: S0005-2301-2018-0061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8年11月10日
名  称: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五批)196
文  号: 有 效 性: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

公示(第十五批)

 

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                                                                    受理编号:〔2018〕196

反映情况:1、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古城乡洪沟庙村小学南吴庆立预制厂,扬尘大,影响居民生活;2、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古城乡南仇庄古马路路南,有一垃圾堆场,气味熏天,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一、吴庆立预制厂建于1996年,2018年7 月17日古城办事处城管中队检查时,发现该厂无环保手续和治污设施,立即向该厂下发了停止违法生产的通知书,并对其进行了断电处理。2018年11月8日,现场调查时该厂有生产设备和预制板成品。经走访群众,该厂近期内没有生产。由于没有任何环保治理设施,之前在生产时产生粉尘较大,群众反映属实。二、群众反映的垃圾堆场位于古马路与驿城大道交叉口西南角。该垃圾堆场为临时垃圾堆放点,因该区域垃圾中转站目前还未建成,现用于临时堆放未及时转运的垃圾。由于该垃圾堆场只有四边围墙没有顶棚,造成垃圾露天存放,特别是夏季温度高的时候,垃圾会产生难闻气味,群众反映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古城办事处城管中队于2018年11月8日对吴庆立预制厂生产设备和产品进行拆除清运,并对清运后裸露的土地进行覆盖;二、古城办事处已于2018年11月8日下午将垃圾堆场清理干净。古城城管中队对该垃圾堆场指定了专人负责,并在旁边设管理公示牌,公示管理人员姓名、电话以及监督电话,接受附近群众监督。

问责情况:一、给予洪沟庙社区支部书记宋理明诫勉谈话;二、给予洪沟庙居委会委员崔自立(分管环保工作)党内警告处分。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