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四批)183

投稿:市环保局  来源:时间:2018年11月09日

索 引 号: S0005-2301-2018-0060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8年11月09日
名  称: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四批)183
文  号: 有 效 性: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

公示(第十四批)

 

驻马店市上蔡县                                                                         受理编号:〔2018〕183

反映情况:上蔡县东岸乡牌坊刘村柴庄村村民刘三伟加工作坊熬制红绳子的废水直接排放到院外沟内,对当地地下水造成污染,附近树木被熏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刘三伟加工作坊”实际为刘新伟核雕加工作坊。刘新伟2016年初在自家院后建一小锅炉染制红绳,2016年4月经乡政府巡查发现其废水外排、污染环境,立即责令刘新伟停止排污行为,并于当月拆除了锅炉。2018年11月6日现场检查时,刘新伟核雕加工作坊无染制红绳相关设备及锅炉,现场无污水排放,周边也未发现排污水沟,作坊隔壁现为牌坊刘村村委会及村民活动广场,周边未发现污染痕迹。调查询问笔录及村委证明刘新伟核雕加工作坊现在所用红绳全部外购自浙江义乌,作坊不生产红绳。牌坊刘村饮用水源为自备深井集中供水,不存在地下水污染现象。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8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