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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公交都市建设实施方案(2017年—2020年)的通知

投稿:市政府办2  来源:时间:2018年10月29日

索 引 号: S0001-0205-2018-00753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8年10月29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公交都市建设实施方案(2017年—2020年)的通知
文  号: 驻政办〔2018〕160号 有 效 性: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驻马店市公交都市建设实施方案(2017年—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10月17日       
 
 
 
 
驻马店市公交都市建设实施方案
(2017年—2020年)
 
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建设工程,是贯彻落实国家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调控和引导城市公交出行需求,缓解交通拥堵和资源环境压力的重大举措。通过创建国家公交都市,能有效促进驻马店市社会经济和城市交通和谐发展,逐步形成以城市公共交通为主体的畅通、高效、安全、环保、公平、和谐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十三五”期全面推进公交都市建设第一批创建城市名单的通知》(交运函〔2017〕597号),确定驻马店市为“十三五”期间全面推进公交都市建设第一批创建城市,为我市“十三五”期间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为积极有效推进我市公交都市创建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对公交都市创建城市的有关要求,结合驻马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服务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构筑现代都市为先导,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目标,以创建公交都市为抓手,以“六大任务”为支撑、“四大措施”为保障、“综合衔接”为主题,大力提升公共交通竞争力和服务水平,统筹协调公共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全面推进驻马店市的公交都市建设,确立公共交通在驻马店城市交通系统中的主体地位。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原则。坚持以公交优先促进公交优秀,不断提高城市公交的吸引力与竞争力,让公众主动优选城市公交出行;坚持绿色发展、安全发展、共享发展,有效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努力提升城市公交系统的供给能力、服务质量和综合效能,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资源环境压力。
综合交通,一体发展原则。站在城市综合交通系统协调发展的高度,在公交设施发展战略和规划布局上充分考虑公交与道路系统、慢行系统、枢纽系统的发展要求,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在规划、资金、土地、路权、财税、技术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妥善处理公交系统与其他各类交通系统关系,从而实现城市综合交通系统的协调发展。
深化改革,依法治理原则。加快行业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城市公交票制票价、政府购买服务、用地综合开发等关键制度创新。完善行业综合治理体系,加强行业法规政策体系建设,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共同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
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原则。结合城市规模、经济发展水平、资源条件、地理环境等因素,选择适合驻马店市发展的交通出行结构和公交发展模式,及时总结和归纳公交都市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和城市特色。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有组织、有目标、分步骤地推进公交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立足驻马店市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我国中小城市“主题性”公交都市示范工程试点城市的建设要求,确立和固化“公共交通引导城市发展”的战略导向,加快转变城市交通发展方式。实施“政策引导、规划建设、提升服务、智能化应用、深化改革、需求调控”六大重点任务,建设以“综合衔接”为主题,建成以常规公共交通为主体、支线公交网络作支撑、公共自行车等为补充,设施完善、管理规范、服务优质、保障有力的公交都市;建成与驻马店市历史文化底蕴相融合,与“富强驻马店、文明驻马店、平安驻马店、美丽驻马店”城市相匹配的快捷、方便、可靠、安全、舒适的公交都市。
2.具体目标
保障更有力。城市建成区公交线网密度达到1.5公里/平方公里以上,公交车保有量保持在13标台/万人以上,公共交通运营补贴到位率达到100%,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41%。
服务更优质。城市建成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公共汽车平均运营时速、公共交通正点率逐年提升。城市公共交通的乘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
设施更完善。城市建成区内公交枢纽场站、公交站台、候车亭等配套服务设施基本完善,城市公共汽电车进场率保持100%,主干道公共交通港湾式停靠站设置比例达到30%以上。城市主干道交叉口公交优先通行设置比例达到20%以上。
运营更安全。城市公共交通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升,行车责任事故死亡率维持在0.04人/百万车公里以内。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显著提升。相关安全管理和应急保障制度基本完善,并落实到位。
管理更规范。建立体系完整、机构精干、运转高效、行为规范的交通行政管理体制。城市公共交通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
特色更突出。通过对不同交通方式间的政策、管理、基础设施、运营、信息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衔接”建设,确保驻马店市各种交通方式之间的转换更加高效、安全、舒适,充分发挥城市客运交通体系的综合运行效益。
二、重点任务
(一)政策引导: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和规划,引导城市公共交通良性发展
1.政策制定。结合新形势的发展要求,与时俱进,及时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制定,计划制定《驻马店市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修订《驻马店市公交专用道管理办法》、《驻马店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考评体系》、制定《场站建设土地综合利用办法》、制定《驻马店市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等。
2.规划编制。组织公交都市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强规划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城市规划体系,更新规划内容,计划编制《驻马店市“十三五”期公共交通规划》《公共交通信息化建设规划》、《驻马店市公交都市建设年度报告》等。
3.做好相关统计调查。根据公交都市的创建要求,每年完成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调查,公共交通早晚高峰时段平均拥挤度调查,人均出行次数调查以及乘客满意度调查。
(二)规划建设: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公共交通的服务能力
1.公交运力投入。2017年—2020年,计划报废公交车89辆,主要用于更新现有8-10年期满需淘汰的公交车辆;新购公交汽车286辆,主要用于新开公交线路和优化现有线路。到2020年底,驻马店市区人口将增长到80万人,公交车辆将达到1040标台左右。公共交通车辆保有量将保持在13标台/万人以上。
2.公交场站建设。2017年—2020年,建设公交枢纽场站10个,总占地规模达25.79万平方米。其中建设城市综合换乘枢纽站1个,占地20万平方米。新建及改造港湾式停靠站,使港湾式停靠站设置率达到30%。到2020年,公共汽(电)车进场率保持在100%,公共汽(电)车车均场站面积将保持在200平方米以上。
3.优先路权建设
(1)公交专用道。2017年—2020年,根据公交线路和客流、道路实施条件,调整公共交通车辆与其他社会车辆的路权使用分配关系,提高公共交通车辆运营速度和道路资源利用率。到2020年,公交专用车道设置率将达到30%,确保公共交通正点率达到91%,早晚高峰时段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营时速达到20公里/小时以上。
(2)公交优先通行交叉口。2017年—2020年,在乐山大道与慎阳路、开源大道、置地大道、雪松大道、交通路、解放大道、中华大道等交叉路口设置公交优先通行路口,禁止社会车辆占用,减少公共交通车辆在道路交叉口及站点的停留时间,提高公交车辆的运行效率。
4.慢行交通建设。加强文明大道、乐山路等过街天桥、步行街区等步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交站点周边各类步行交通设施,提高站点可达性。重点建设步行走廊,保留风光路二巷和温州步行街,构建系统、舒适的步行交通网络。加快推进步行系统建设,合理布局人行天桥,强化管理引导,有效发挥作用。加强和优化道路系统规划建设中行人和非机动车的通行条件。
(三)提升服务: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增加公共交通吸引力
1.常规公交建设。2017年—2020年,根据公交体系建立和发展公共交通换乘型服务系统的要求,构建层级公交网络结构,到2020年,城市公交线网密度达到1.5公里/平方公里以上,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达100%,实现公交微循环系统的构建。
2.城乡客运班线改造。加快对城市周边客运班线的公交化改造,满足城乡广大群众特别是驻马店都市区组团式发展的需求。2017—2020年,计划完成15条城乡客运班线的公交化改造,建设健全沿途停靠站点,完善市县财政共同负担的城乡客运班线财政补贴方式。
3.特色服务公交。积极开展特色服务公交,提升公交服务质量。2017年—2020年,根据高峰期通勤、夜间、节假日休闲、商务等多样化公交出行需求,优化及增加开通夜班公交、商务专线、校车专线等特色公交线路。积极开通定制公交线路服务,实现定时定点、一人一座的集约乘车服务。
(四)智能化应用:建设城市公交智能化应用系统,推进“互联网+城市公交”发展
1.交通信息资源整合与服务平台。建立包含交通运输数据中心、交通运输监管数据采集平台、视频图像监控资源整合平台、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在内的交通信息资源整合与服务平台。该平台可促进交通运输信息资源交换、共享,改善公众交通运输出行服务质量,提高交通运输系统的运行效率,增强政府监管、决策能力。
2.公交调度中心及云平台管理系统升级。2017年—2020年,升级改造公交调度室,建设企业云平台超融合系统,将企业所有管理平台,融合到企业云里。
3.公共交通智能监管平台。在市区公交专用道路段安装固定电子监控点40处,保证道路优先通行权;实现公交场站监控100%全覆盖;接入公安高峰路段监控点100个以上,为公交提供实时调用和查看道路拥堵情况。
4.公交综合管理系统平台。建立ERP综合系统管理平台,有效整合公交企业的信息资源,内容包括OA办公自动化,以及党群管理、员工管理、工资管理、车辆管理、运营管理、能源管理、物资材料管理、维修管理、安全管理、各县域公交分公司管理、综合统计分析管理、服务管理、考核管理等功能。
5.公交一卡通支付管理平台。2017年,在交通一卡通系统建设上,统筹建设各县级公交IC卡的互联互通;以合作共赢的模式,投资建成网上充值平台;分别在乐山商场新百汇店和乐山商场总店建设安装公交IC卡自助充值机系统,系统具备:售卡、充值和补登功能,并逐步普及这种充值方式;完成腾讯微信扫码支付乘车的对接调试等工作,拓展多种乘车支付方式。
6.市县城市公交统筹发展智能建设。2017年—2020年,对驻马店市下辖各县域智能化调度系统、IC卡收费系统、设备进行改造升级。将市级智能调度平台系统、IC卡智能收费平台系统以及运营管理体制等向各县级城市公交复制推广,形成“以市带县”的“驻马店模式”。
7.多媒体公交文化展厅建设。2019年—2020年,利用声、光、色、电视墙等高科技技术,全面的、系统的,立体多角度多画面的展示公交的成长过程和发展史。
(五)深化改革:增强交通管理功能,提高公共交通运行效率
1.行业管理。2017—2020年,在全市建立城市公共交通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全过程的协同工作机制,增强城市公交对城市发展的引导作用;完善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机制,制定与公众基本出行需求及公共财政保障能力相适应的城市公交服务购买方案,落实城市公交服务质量考评标准;制定城市公交用地综合开发利用相关政策,优先满足和节约集约利用城市公交用地;对规划建设枢纽场站、客运站、居住区、商务区等大型建设项目,组织开展交通影响评价;明确城乡公交基本公共服务定位,完善城乡公交网络,推进公交场站资源的共享共用;对有条件的区县实行政府全额出资购买服务,对暂时不符合条件的城市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实现全市60%以上所辖县和四区的公交统一管理。
2.企业管理。从运营安全、运营服务、职工收入、员工素质四个角度着手,提高公交服务满意度,提升公交职业吸引力。制定安全管理规范及公共汽电车运营紧急事件应急处置方法,建立安全事件联动处置新机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公交企业服务规范及员工行为准则。积极开展公交先进班组示范,充分发挥榜样的作用;合理制定公交从业人员的工资增长机制,确保公共交通职工收入略高于社会在岗职工平均水平;加强对现有队伍培训,加快人才引进,形成稳定的公交人才梯队。
(六)需求调控:实施组合措施调控,促进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
1.交通系统管理。采取一系列道路组织优化措施,通过合理设置单行交通系统,设置路口禁左,保障公交优先通行。加强道路管理,通过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完善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的硬隔离设施,加大交通执法力度,规范路内停车等一系列措施,改善公交道路环境。
2.交通需求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停车供应与收费政策。采取差别化停车供应原则,调节各区域静态交通供需平衡和动态交通供需平衡;制定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有效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与公共道路资源利用;逐步建立智能化停车系统,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
适当采取交通政策与行政手段干预。制定交通需求引导措施,建立公交优先的城市交通需求管理模式;加强交通管控,提高集约化出行方式比例;控制车辆使用政策,均衡道路资源,提高道路利用率。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建立组织机构
市政府已成立驻马店市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有效联动机制。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定期研究解决公交行业发展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城市公交行业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统计局、驿城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驻马店供电公司、市公交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2.组织机构职责及分工
(1)领导小组职责
①定期召开例会,研究、部署和解决公交改革和发展中的相关问题;
听取工作组和部门的情况汇报,提出相关工作意见和措施;
③制定公交改革的发展相关政策,督促部门完成工作任务;
④开展考核考评工作。
(2)领导小组分工
领导小组下设九个工作组。
①综合规划组
组 长:市规划局局长
成 员: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驿城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对创建工作所需场站、专用道等公交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实施等工作,完善和评审公交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②审批立项组
组 长:市发改委主任
成 员: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主要职责:按交通运输部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公交都市建设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运2016157号)文件精神,市发改委要对创建过程中需实施的项目,按照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批立项,并将批复及时上报省发改委、省交通厅。
③设施建设组
组 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成 员:驿城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推进枢纽场站、公交首末站、公交专用道、港湾式停靠站等相关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征地建设工作。
④线网优化组
组 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公交线网优化方案,对现有的线网进行优化和整合,根据需要新开公交线路。
⑤交通管理组
组 长:市公安局主管副局长
成 员: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驿城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对市中心城区的交通进行管理,制定实施控制小汽车增长和出行频率的相关政策;落实公交路权和信号灯使用的优先政策,加大对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在双向六车道的城市道路上设置公交专用道及其附属设施并组织实施。
⑥资金保障组
组 长: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将公交都市建设项目优先列入财政资金使用计划,研究制定相关投融资计划和政策,筹措落实创建资金。保证政策性亏损资金及企业合理的收益,根据城市公交车辆的实际运营成本及适当利润,本着公共财政购买公共服务产品原则,予以足额列入财政预算。
⑦土地保障组
组 长:市国土局局长
成 员:驿城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国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将已规划的公交场站建设项目优先列入用地计划,研究制定土地综合开发方案,积极落实公交设施规划相关用地。驿城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负责场站的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公交场站按期完成。
⑧城乡公交一体化推进组
组 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驿城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信访局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中心城区公交一体化的统筹规划,制订方案并组织实施。
⑨调查统计组
组 长: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市统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驻马店市公共交通乘客满意度、机动化出行分担率、公共交通早晚高峰时段平均拥挤度、人均出行次数调查统计等。
3.强化督导检查考核
制定《驻马店市公交都市创建实施分工方案》,建立公交都市建设目标责任制,把目标任务按年度细化分解,把责任落实到各部门。由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并纳入部门年终目标考核内容。
4.建立公交都市咨询机制
(1)引入公交都市专家咨询机制。在公交都市创建工作申报、实施、验收的全过程,引入专家咨询机制,科学打造公交都市驻马店建设模式。在实施示范工程的重要阶段,充分利用行业专家丰富的理论知识以及国内其他城市公交规划与建设的经验,更好地学习国内外先进的公交发展经验,及时修正示范过程中的偏差,为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技术保障。
(2)完善公交都市公众咨询机制。建立公交管理部门和公交运营企业对市民的建议定期征询和走访制度;加强公众对公交服务的参与和监督,公交企业每年向社会作出服务承诺,并量化服务指标;加强对公交服务的监督考核,定期实施公交满意度调查和服务质量调查,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
(二)资金保障
1.建立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资金
(1)将公交专项扶持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体系,确保每年用于城市公交发展资金比例占城市维护建设支出的5%以上,并建立长效的公共交通资金扶持机制;
(2)争取中央、省、市财政预算资金支持,对于交通发展、改革支出的增量部分争取最大限度地列入交通运输部门预算;
(3)适应财政改革,强化预算管理,主动争取财政部门支持,着力使财政交通预算安排与交通工作任务相一致;
(4)进一步健全交通资金监管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着力抓好重点建设领域、重点项目的资金监管,确保交通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2.积极探索多元化市场融资方式
(1)在确立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的同时,拓展多元化的投资渠道,包括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和债券、吸引外资、BOT融资、PPP等多种投融资模式,参与公共交通投资、建设,确保公共交通建设投资规模可持续增长;
(2)合理调整交通投资结构和投融资模式,突出投资向公共交通倾斜,确保公共交通的优先投资权,加大对公共交通发展的财政扶持力度;
(3)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周边地区土地开发统筹考虑,充分发挥项目建设的综合效益;
3.减轻公交企业的税费负担
减免公交车辆客货运附加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城市道路占用费、人行道和绿地占用费、场站土地占用税等。
(三)用地保障
1.推行优先考虑公交用地的政策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要与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公共交通规划相互衔接,优先保证公共交通用地。
2.加强公交用地执行情况的监管
(1)通过城市规划“黄线管制”,严格控制和监督各类公交设施用地,规划确定的公交场站以及公交专用道用地,任何单位不得随意侵占和改变其用途。改变土地用途的由政府收回后重新应用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2)解决公交设施配套建设用地,成规模以上的工程或住宅开发中,保障公交场站设施的用地。适当预留公共交通用地,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启用;
(3)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对公交场站规划执行情况抽样检查。对未按规定配套建设公共交通设施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和验收;
(4)对现有不适应城市规划和公交运行的公交场站设施,盘活存量资产,进行土地置换。
3.推进以公交为导向的土地利用模式
(1)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TOD)的土地开发模式,建设公共交通枢纽综合体,优化公交站点和枢纽周边步行环境,充分发挥公共交通对城市发展的导向和支撑作用,引导城市空间和用地合理布局;
(2)疏解城区人口和功能,建设适度规模和功能配套完善的外围新区,实现“职住平衡”“产城结合”,协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用地开发的时序,从源头上抑制不合理的交通需求。
(四)宣传保障
1.积极倡导绿色出行理念。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形成绿色出行、文明出行的良好社会风尚,倡导绿色环保出行方式,建立公共自行车系统,购置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鼓励广大市民群众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将绿色出行理念深入人心,践行绿色出行的低碳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
2.多部门联动宣传由交通、公安、环保、宣传等部门联合制定公交出行宣传计划,通过报刊、杂志、新闻广播、电脑网络、手机应用等,向市民宣传创建公交都市的做法及成效、意义和任务,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倡导市民主动选择绿色出行、文明乘车。
3.与主流媒体和大型活动结合。通过与新闻媒体和有关宣传媒体,将公交都市建设与文艺汇演、运动会等活动宣传相结合,开展“公交出行宣传周”“城市无车日”“公交开放日”以及“每周少开一天车”“自行车骑乘活动”等活动,让全社会理解公交优先与城市环境和自身利益的关系,引导交通参与者转变出行方式和消费观念,提高全社会低碳出行意识。
4.公交车载、站亭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公交车载电视、电子屏幕、滚动字幕、站亭站牌等流动宣传,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引导市民形成良好乘车习惯,吸引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创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细化分解任务。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配合单位和责任人,细化量化责任,确保每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对照责任目标,严格督导检查。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驻马店市公交都市建设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抓好落实。
(三)落实进度,强化考评问责。市政府督查室要把创建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推进工作成效明显,取得良好效果,并在省和国家验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进行表彰;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项目进度慢、影响考核验收成绩的责任单位进行严肃问责。
 
附件:1.公交都市创建主题:综合衔接
2.公交都市创建目标值及说明
3.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设计划
4.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责任分解
 
 
 
 
 
 
 
 
 
 
附件1
公交都市创建主题:综合衔接
 
《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中,将“综合衔接”作为科学发展公共交通的重要原则,要求各城市加强公共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衔接是指交通对象为完成一定出行目的在不同交通方式或交通设施之间搭乘转换的全过程以及在该过程中所得到的由载运接驳设施(如衔接通道及线路、换乘站厅等)提供的交通服务。
一、主题创建的发展思路
(一)发展思路
统一协调城市交通中多种交通方式与城市发展、居民出行需求之间的关系,始终贯彻“以人为本”“公交优先”的思想,体现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性发展的总体要求,通过努力打造政策规划综合衔接、基础设施综合衔接、运营组织综合衔接、信息服务综合衔接,构建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实现多种交通方式之间基础设施、运营服务、信息服务、票制票价的“零换乘”,建成1处以上综合衔接换乘枢纽,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和高效的换乘节点,真正做到“便捷出行”,促进城市交通功能的日趋完善。
(二)建设时间
创建周期与公交都市创建年限一致,为2017年—2020年。
(三)创建目标
2020年前,新建综合衔接换乘枢纽1处以上,实现公共交通、城乡公交、对外交通、私家车、出租车、自行车等交通方式在政策规划、基础设施、运营组织、信息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衔接。
二、综合衔接方案
(一)政策规划的衔接
1.建立综合管理体制
以驻马店市创建公交都市工作领导小组为依托,完善城市公交发展跨部门协调机制,形成综合协调、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例会,研究、部署和解决公交改革和发展中的相关问题;听取工作组和部门的情况汇报,提出相关工作意见和措施;制定公交改革的发展相关政策,督促部门完成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公交都市主题建设工作的考核考评。
2.统筹交通规划衔接
紧密结合城市实际,综合考虑不同交通方式的衔接需求、道路条件及客流需求,科学编制完成《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综合交通枢纽场站规划》《公共交通信息化发展规划》等,将《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纳入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突出公共交通在城市综合交通系统中的主体地位。各种不同交通方式的衔接方案及配套设施建设,应成为各类专项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3.票制票价综合衔接
扩大公共交通一卡通的刷卡范围,到2020年,实现驻马店市全部市区公交、城乡公交及县域公交的一卡通。从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层面,提升整体收费系统的管理水平,减少不同交通方式间因车票不通用而导致的换乘经济费用与购票时间损耗。
4.城市居民出行调查
开展城市居民出行调查,对城市客流、流向分布、出行结构以及各区域中心的客流集散强度等进行详细分析,为城市客运综合衔接设计提供基础资料。结合城市居民出行聚合数据,制定适合不同交通工具之间的衔接换乘方案,有效提高综合出行效率。
(二)基础设施的衔接
1.公共交通自身的衔接
结合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规划,对新建或改扩建城市道路的停靠站同步实施港湾式公交中途停靠站的改造。同时配置遮雨遮阳亭、座椅、标准化公交站牌,改善候车环境。不断提高公共交通500米站点的覆盖率,提高公共交通换乘的效率。
建设枢纽场站时,根据各类场站设施规模及所处位置、站前广场布局及大小、客运总量、换乘量等情况,综合考虑各种交通方式的出入口及停车位置、流线流向等,尽量避免流线交叉干扰,实行“人车分流”“进出分离”。各种交通组织设计时,应考虑“集”与“散”问题,最大限度地缩短旅客走行距离,避免流线迂回。确保综合衔接换乘枢纽内部的四个衔接:运能上匹配、运力上协调、场站规模适宜、运营时间衔接。
2.与城乡公交的衔接
综合衔接换乘枢纽场站建成以后,逐步调整公交线路和公交化运营的城乡客运线路首末站,通过枢纽场站使城乡、城市线路的接驳换乘,实现“城市公交不出城、城乡公交不进城”,使二者的功能实现都能达到最大化。与城乡公交衔接的枢纽场站如表所示。
城市综合衔接换乘枢纽场站与城市公交、城乡线路衔接表
名 称
位 置
与枢纽场站衔接的
城乡公交线路线路
与枢纽场站衔接的
城市公交线路线路
城东客运
枢纽站
中华大道与南
高速引线(G328)
交叉口西南处
驻马店-官庄
4路、23路、K5路、49路
驻马店-老君庙
驻马店-刘大桥
驻马店-舍屯
驻马店-新生
驻马店-赵桥
驻马店-老胡庄
驻马店-常兴
驻马店-冀店
驻马店-大王庄
驻马店-马沟
驻马店-古城
驻马店-马园
驻马店别桥
驻马店罗店
驻马店王桥
驻马店洙湖
驻马店石寨铺
3.与对外交通的衔接
在城东客运枢纽站,采用对外交通站前广场换乘的衔接方式,分开施工,建设枢纽场站,尽量减小与对外交通的换乘影响。
4.与私家车的衔接
为体现公交优先的理念,在公共交通站点不专设私家车换乘设施,但在客流集散性较大的公共交通枢纽,可依托周边商业、办公用地开发,采用差别化的收费政策,合理配给停车泊位,建设配套换乘设施。
根据私家车高峰小时内停车换乘的客流量、小汽车的平均载客数、平均停车面积、周转率等计算私家车所需的规模,合理设置私家车停车换乘设施。
5.与出租车的换乘衔接
布设于公交站台附近的出租车换乘处,应与公交站台保持一定距离,以免干扰公交车辆的正常运行,一般布设于公交站点附近车流量较少的支路或次干道。
通过调查高峰小时内利用出租车达到和离开枢纽的客流量、出租车的平均载客数、出租车停车场的周转率等计算出枢纽内出租车停车所需的规模,合理设置出租车换乘衔接设施。
6.与慢行交通的换乘衔接
在综合衔接换乘枢纽场站设置自行车停车场和行人通道,要有明确的范围和界限,尽量减少步行和骑行在枢纽内绕行,并采取相应的交通组织管理措施,形成有序的车流、人流,同时防止自由度较高的自行车干扰到其他换乘方式的乘客,造成安全隐患;按照高峰客流时的使用量进行规划,对客流远期增长进行合理预测,并为远期的交通设施扩建预留充足的慢行交通的空间。
(三)运营组织的衔接方案
1.城乡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
对周边20公里的城乡客运线路改造工作应按城市重点发展方向及线路所处环境条件分阶段逐批进行。顺序为:2017年—2018年改造第一批重点线路(石寨铺、水屯等)、2019年—2020年改造第二批重点线路(古城、老君庙等)、2020年以后改造一般线路,依次逐批完成城乡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
前下表所示15条线路,均已完成票制票价水平、首末发车时间及统一服务标准、车型配置、外观标志和车内配套设施的改造,接下来将重点完成财政补贴方式及沿途停靠站点设置工作。
城乡公交建设改造计划
起终点
已完成改造
未完成改造
实施年限
票价水平
日均运营
班次6班以上
运营
服务方式
补贴方式
停靠站
设置站牌
驻马店—石寨铺
 
 
2017—2018
驻马店—北泉寺
 
 
2017—2018
驻马店—水屯
 
 
2017—2018
驻马店—臧集
 
 
2017—2018
驻马店—胡庙、蚁峰
 
 
2017—2018
驻马店—褚堂
 
 
2017—2018
驻马店—古城
 
 
2019—2020
驻马店—老君庙
 
 
2019—2020
驻马店—赵桥
 
 
2019—2020
驻马店—新生
 
 
2019—2020
驻马店—别桥
 
 
2019—2020
驻马店—罗店
 
 
2019—2020
驻马店—洪堂
 
 
2019—2020
驻马店—诸市
 
 
2019—2020
驻马店—文城
 
 
2019—2020
2.城市公交线网优化
从2017年开始,每年开展居民出行调查、公交专项调查及补充调查等,对城市居民出行情况进行需求分析。在枢纽场站设施建设完成后,优化现有相关公共交通线网的走向,提高公共交通停靠站及枢纽的服务水平,扩大公共交通的覆盖范围,不断提高公共交通服务的通达性、舒适性,不断提升公共交通的吸引力,吸引私家车及出租车乘客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
3.城乡公交线网优化
合衔接枢纽场站建成以后,逐步调整城乡客运线路首末站,通过枢纽场站使城乡、城市线路的接驳换乘,实现“城市公交不出城、城乡公交不进城”,使二者的功能实现都能达到最大化。
4.优化公交行车计划
在枢纽场站建设完成和线网布局调整升级后,根据城市公交、城乡公交线路上的乘客流量信息,分析其时间、方向及断面上的不均衡性,确定线路的运行条件,根据实际制定最佳行车方案,包括车队规模、行车时间及发车频率等。根据方案来编制行车计划,包括行车时刻表和驾乘人数的配备等。实现城市公交与城乡公交在班次编排上无缝衔接。
(四)信息服务的衔接方案
1.公交运营车辆系统改造
对县域的公交运营车辆系统改造,完善公交车辆GPS调度等功能,并能实现录像调取、自动生成运营分析报表等功能。
2.公交调度室及监控系统升级
升级改造公交调度室,加强城市及县域间公交调度平台的对接。升级城市和城乡公交场站的监控系统,确保每个综合衔接的枢纽场站至少7—10个高清摄像头,监控覆盖率不低于80%,后台监控平台可以看到所有公交场站监控画面,且与火车站、公安、城管监控对接资源共享。将数据集中储存,并通过智能化的视频分析模块,对公共交通进行统计、分析,为提高管理安全和效率提供有效反馈。
3.公交出行信息系统衔接
将县域公交线路的信息纳入包括城市公交信息发布网站、手机客户端、电子站牌等个性化服务系统在内的互动信息发布系统,实现全市域出行信息服务的多层次覆盖,提供出行前、出行中、出行后的全方位服务。
4.公交IC卡系统升级
在县域公交车辆上,配置IC卡智能收费系统。该系统依托驻马店市城市公交现有系统建设,可直接实现IC卡全国城市互联互通和“掌上公交”手机实时查询功能。
5.市县城市公交统筹发展公交信息资源共享
充分发挥现有GPS智能调度平台、IC卡智能收费系统、掌上公交系统功能,与各区县公交统一管理、统一收费、统一调度,实现城市公交资源共享。到2020年,实现全市60%以上所辖县的公交统一管理,为全市域人民提供便捷、舒适的出行服务。
三、实施步骤及具体分工
(一)准备阶段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规划局等配合,完成《驻马店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公共交通的综合衔接方案应成为各类规划的组成部分。
市规划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配合,梳理现有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公交场站设施用地,根据最新规划进行调整,将实施方案中的建设项目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中。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公安局配合,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场站建设土地综合利用办法》等。
(二)落实用地阶段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住建局配合,负责对枢纽场站的计划立项,进行前期报建等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规划局、市国土局配合,对场站进行选址并落实建设用地。
市政府正式批复后,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编制公交场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建设实施方案,完成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三)建设施工阶段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公交公司等部门和单位配合,负责做好枢纽站、综合车场、首末站、港湾式停靠站等枢纽场站建设工作。枢纽场站的建设应注重与各种交通方式的衔接。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配合,负责做好综合衔接项目的公交配套建设,实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严格审查新建房地产和公共设施的公交配套,对未按规定配套公共交通设施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验收。
(四)线路调整阶段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规划局、市住建局配合,根据枢纽场站的设置情况,优化、调整城市公交线路走向及行车计划。
市运管局牵头,对城乡客运班线进行改造,实行公交化运营,与城市公交在班次编排上实现无缝衔接。以综合衔接枢纽场站作为城乡公交与城市公交的接驳换乘场所,实行“城乡公交不进城,城市公交不出城”。
(五)总体统筹阶段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委配合,统一各种公共交通出行方式的票制票价,实现城市公共交通的互联互通。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建立全市统一的城市综合交通指挥中心,实现驻马店全市各类交通方式的信息资源统一,实现数据分析,同时为下一步的决策制订提供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综合衔接换乘枢纽配套项目建设
由于综合衔接换乘枢纽项目的建设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零距离”换乘的现代理念,需城市规划部门、市政部门、公交部门的通力合作,尽快增加公共交通线路并与枢纽场站相配套,以方便驻马店城区群众的出行。
(二)加大各级政府的投资力度,坚持多元化投资和市场化运作
资金问题是关系到项目如期建设的关键因素,应采用多渠道筹资办法,多元化建设,本着“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国家投资与企业自有相结合。同时,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在政策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在资金上给予一定的扶持。
(三)加强政府对综合衔接换乘枢纽的管理和协调
项目建成后,综合衔接换乘枢纽附近的车流量将出现大幅增加,可能导致高峰时段交通拥挤;另外,当对外交通客流进站后,需要换乘长途车的人流亦会大幅度的增加,产生安全隐患。因此,需注意对站场周边交通环境的治理,对容易形成人流、车流交织的地段要注意疏导,加强和完善管理手段。
 
 
 
 
 
 


附件2
公交都市创建目标值及说明
指标
类型
指标名称
单位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目标说明
1
考核
指标
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
%
23.8
30
37
39
41
通过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公交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的实施,提高公共交通的快速性、准时性、可达性、舒适性,提高公共交通吸引力;同时,随着公交服务水平提升和更多特色公交服务等的开通和建设,吸引一部分私家车出行方式乘坐公共交通。依据《总规》与《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合理制定目标:2020年全方式下的公交分担率达到10%,2020年公交机动化分担率达到41%。
2
公共汽电车线路网比率
%
75.29
76
77
78
80
依据《总规》预测建成区面积达到95平方公里,计算得到2020年的公共汽电车线路网长度为237.5公里; 参照《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2020年中心城区道路网长度达到296.5公里;2020年的公共汽电车线路网比率制定目标为80%。
3
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
%
83.87
85.5
87
88.5
100
根据《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城乡客运专项规划》布局公交线路,制定目标为2020年实现中心城区建成区的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为100%。
4
万人公共交通车辆保有量
标台/
万人
13.68
保持在13以上
保持在13以上
保持在13以上
保持在13以上
2020年,驻马店市区人口将达到80万人,结合常规公交更新计划,公交运营车辆在2020年将达到1040标台。合理制定2020年万人公交保有量目标为保持在13标台/万人以上。
5
公共交通正点率
%
87.8
88
89
90
91
通过道路条件改善、拥堵治理和加强运营管理,发车正点率逐步达到100%,到站正点率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左右。因此合理制定2020年公共交通正点率目标为91%。
6
早晚高峰时段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营时速
公里/
小时
16.29
16.7
17.1
18
20以上
公交都市创建期间,通过建设公交专用道和信号优先通行系统,公共交通平均运营速度将有一定提高,结合未来私家车和道路情况发展趋势,合理制定2020年早晚高峰平均运营时速目标为20公里/小时以上。
7
考核
指标
早晚高峰时段公共汽电车平均拥挤度
%
80.10
90以下
90以下
90以下
90以下
通过优化公交线网,合理配置公交运力,新增公交车辆等措施,逐步控制早晚高峰时段公共汽电车平均拥挤度在90%以下。
8
公共交通乘客满意度
%
90.64
85以上
85以上
85以上
85以上
市民对公交系统不满意主要集中在便捷程度不足、服务态度有待提升等,随着公交系统服务水平的提高以及公交发展外部环境的改善,这些问题将会得到逐步解决,市民的满意度始终保持在85%以上。
9
公共汽电车进场率
%
100
100
100
100
100
2020年前,将建设公交枢纽场站15个,确保至2020年进场率保持在100%。
10
公交专用道设置比率
%
15.52
18
21
24
30
2020年前,将建多条公交专用道,且公交线网长度也在不断增长,故合理制定公交专用车道设置率目标为30%。
11
绿色公共交通车辆比率
%
67.8
68.7
74
77
80
新增和更新车辆全部为绿色公共交通车辆,因此,合理制定目标2020年前绿色公共交通车辆将达到80%。
12
公共汽电车责任事故死亡率
人/百万
车公里
0
0.04以内
0.04以内
0.04以内
0.04以内
将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安全行车管理制度,保障行车安全。
13
轨道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
%
-
-
-
-
-
14
城乡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营比率
%
6.25%
15
40
55
80
2020年前,逐步完成城乡客运班线的公交化改造。
15
公共交通运营补贴制度及到位率
%
100
100
100
100
100
随着市财政收入的增加,进一步加大公共交通的扶持力度,提高对公交的运营补贴,同时拓宽融资渠道,减轻市政府的财政压力,2020年前,公交补贴到位率保持在100%。
16
公共交通乘车一卡通使用率
%
34
43
50
55
60
随着一卡通技术应用的扩展和相关票制票价政策制定、换乘优惠措施的推出,公共交通乘车一卡通使用率每年提高5-7个百分点。
17
公共交通一卡通跨省市互联互通
-
实现
进一步
推广
进一步
推广
进一步
推广
进一步
推广
按照部统一技术标准,进一步加快推进公交一卡通的跨省市互联互通。
18
考核
指标
公共交通智能化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
-
较完备
完善
完善
进一步
完善
进一步
完善
结合公交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有关技术标准,建成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并建立运行维护保障机制。
19
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
-
较完备
完善
完善
完善
进一步
完善
根据公交都市实施方案,编制并实施公共交通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20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实施情况
-
积极开展
积极开展
正式开展
正式开展
正式开展
对大型项目实施交通影响评价。
21
参考
指标
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不含步行)
%
7.6
9.4
11.2
13
14.7
参照公共交通机动化分担率预测,2019年全方式下的公交分担率为8.7%。进而合理制定2020年的公共交通分担率(不含步行)目标为14.7%。
22
公共交通人均日出行次数
0.12
0.125
0.13
0.135
0.14
随着公交运力的增加和公交线网的不断完善,驻马店人民将更愿意选择公交出行,合理制定2020年公交人均出行次数为0.14。
23
公共汽电车线路网密度
公里/平方公里
1.4
1.43
1.45
1.48
1.5
随着公交线网的优化,加强公交薄弱地区的线网覆盖,公共汽电车线路网密度将逐步提升,根据道路和公交线路的现状及规划,预测2020年中心城区建成区公交线网密度将达到1.5公里/平方公里。
24
公共汽电车平均车龄
2.9
5年以下
5年以下
5年以下
5年以下
根据车辆更新计划,现有车辆按照8-10年计划报废,同时创建期将净增357标台绿色公共交通车辆,可将公共汽电车车辆平均车龄控制在5年以下。
25
公共交通投诉处理完结率
%
100
100
100
100
100
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减少公共交通投诉,同时也继续保持对公共交通投诉的关注并及时解决。
26
公共汽电车车均场站面积
平方米/标台
306.2
200以上
200以上
200以上
200以上
2020年前,将建设公交枢纽场站11个,但由于要增加运力投入,因此,公交都市创建期间,公交车均场站面积要维持在200平方米以上。
27
参考
指标
公共汽电车港湾式停靠站设置率
%
25.2
26
27
28
30
2020年前,在新建和改扩建道路改造港湾式停靠站,2020年公共汽电车港湾式停靠站设置率为30% 。
28
公交优先通行交叉口比率
%
7.9
10
12
15
20
2020年前,通过设置“公交优先示范路”,在乐山大道与慎阳路、开源大道、置地大道、雪松大道、交通路、解放大道、中华大道等交叉路口设置公交优先通行交叉口,合理制定目标2020年公交优先通行交叉口比率为20%。
29
公共交通职工收入水平
%
109.85
保持在
100
保持在
100
保持在
100
保持在
100
随着公交运营补贴到位率的增加,公交运营成本的控制和运营收入的提升,公共交通职工收入水平也将得到较大改善,达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30
公共交通优先发展配套政策制定情况
较完备
完善
完善
完善
进一步完善
进一步完善
落实已有的各种相关政策,并且在市创建国家公交都市领导小组领导下,继续研究适合驻马店发展的公共交通政策,包括公共交通基础设施、信息系统、土地开发、票制票价等管理的政策。
31
特色
指标
综合衔接换乘枢纽场站的数量
0
完成规划选址
征地办理手续
完成一期建设
至少1处投入使用
统计期内,新建综合衔接换乘枢纽场站的数量,根据《驻马店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驻规委会纪201715号),在2020年前,驻马店至少新建综合衔接换乘枢纽场站1处以上。
32
“苗苗”服务规范班车组创建比率
%
15.8
32.3
47.5
58.1
60
至2020年,“苗苗”服务规范班车组创建比率达到60%。
33
市县城市公交统筹发展数量
3
4
5
5
6
实行县政府出资购买服务机制,公交信息化及优质服务水平统一提升至市级公交标准,实现省内外IC卡互联互通,执行统一收费标准,车辆实现绿色能源。到2020年,共将6个以上驻马店市辖县的公交统一管理、资源共享。
附件3
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设计划
主要任务
任务名称
进度安排
工作目标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资金来源
投资金额
(万元)
(一)政策引导: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和规划,引导城市公共交通良性发展
相关政策
文件的制定
2017年,制定《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
加快公共交通事业发展步伐、提供政策法规保障
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修订《驻马店市公交车专用道管理办法》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
 
 
2019年,修订《驻马店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考评体系》
市交通运输局
市财政局、市公交企业
 
 
2020年,制定《场站建设土地综合利用办法》
市交通运输局
市财政局、市规划局、
市国土局
 
 
2020年,制定《驻马店市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
市交通运输局
市规划局、市住建局、
市城市管理局
 
 
公交都市
相关规划的
编制完善
2016年,编制《公交都市发展建设方案》
完善公共交通相关规划、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
市交通运输局
市规划局
市级财政
80
2017年,完成《驻马店市公共交通规划(2017-2030)》
市交通运输局
市规划局、市公安局
90
2017年,编制《驻马店市“十三五”期公共交通规划》
市交通运输局
市规划局
80
2017年,编制《公交优先路口渠化设计方案》(包含在《驻马店市公共交通规划(2017-2030)》中)
市交通运输局
市规划局、市公安局
80
2018-2019年,编制《公共交通信息化建设规划》
市规划局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
100
2017-2020年,编制《驻马店市公交都市年度报告》
市交通运输局
 
100
相关统计
调查
2017年-2020年,每年完成城市居民出行调查及报告
为公交都市建设提供数据支撑
市统计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
市级财政
300
2017年-2020年,每年完成乘客满意度调查及报告
50
2017年-2020年,每年完成满载率调查及相关报告
50
(二)规划建设: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公共交通的服务能力
增加和优化常规公交运力供给
2017年,购置车辆2辆
万人公共交通车辆保有量保持在13标台以上;绿色公交车比率达80%
市交通运输局
市财政局
每车国家补贴20万、省级补贴10万、其它由市级财政承担
114
2018年,报废车辆56辆,购置车辆110辆
6270
2019年,报废车辆33辆,购置车辆82辆
4674
2020年,购置车辆92辆
5244
公交枢纽场站建设
2017-2018年,建设文化路停保场
到2020年,公共汽(电)车进场率保持在100%,公共汽(电)车车均场站面积将保持在200平方米以上,实现公交车、长途车、出租车及铁路、高铁之间的“无缝隙”连接
市交通运输局
市规划局、市财政局、
市住建局、市国土局
市级财政、申请部资金支持
2380.2
2017-2018年,建设公交西区首末站
2450
2017-2018年,建设清河大道东停保场
3315.23
2017-2018年,建设重阳大道西公交枢纽站
2132.93
2017-2018年,建设产业集聚区公交场站
3980
2017-2018年,建设建设大道公交枢纽站
1751.5
2017-2018年,建设洪河大道东公交枢纽站
1739.59
2017-2018年,建设洪河大道东公交停保场
2974.7
2018-2019年,建设洪河大道中公交枢纽站
300
2018-2020年,建设城东客运枢纽站
8000
2018-2020年,建设完成公交北站的土地综合开发
市交通运输局
市规划局、市财政局、
市国土局
 
 
2017-2020年,结合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规划,对新建或改扩建城市道路的停靠站同步实施港湾式公交中途停靠站的改造。新建主次干道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均设置港湾式公交停靠站。
市住建局
市规划局、市财政局、
市交通局
 
400
(二)规划建设: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公共交通的服务能力
优先路权
建设
2017年,建设乐山大道公交专用道13公里
到2020年,公交专用车道设置率将达到30%
市公安局
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
市级财政
65
2018-2020年,建设文明大道公交专用道5.4公里
30
2018-2020年,建设开源大道公交专用道8.8公里
44
2018-2020年,建设置地大道公交专用道8.6公里
43
2018-2020年,建设天中山大道公交专用道5.3公里
26.5
2018-2020年,建设练江大道公交专用道4公里
20
2018-2020年,建设中华大道公交专用道4公里
20
2018-2020年,建设前进大道公交专用道13.1公里
65.1
2018-2020年,建设铜山大道公交专用道12.5公里
64.5
2018-2020年,建设雪松路公交专用道4公里
20
2018-2020年,建设解放路公交专用道4.4公里
20.5
2017年-2020年,合理设置“公交优先示范路”,在乐山大道与慎阳路、开源大道、置地大道、雪松大道、交通路、解放大道、中华大道等交叉路口设置公交优先通行路口,沿途站点铺成醒目红色,禁止社会车辆占用
确保交叉口处的公交优先通行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
 
 
慢行交通
建设
按照市级、区和区内三级,建设非机动车道系统
完善慢行系统
市城市管理局
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2020年加强文明大道、乐山路等过街天桥、步行街区等步行基础设施管理
 
 
常规公交
建设
2017年调整、新增公交线路3条
公交线网密度达1.5公里/平方公里,站点500米覆盖率达100%
市交通运输局
市财政局
 
 
2018年调整、新增公交线路13条
 
 
2019年调整、新增公交线路7条
 
 
2020年调整、新增公交线路9条
 
 
城乡公交
建设
2017年-2018年,完成6条城乡客运班线改造
20公里城乡公交改造率达80%
市运管局
驿城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2020年,完成9条城乡客运班线改造
 
 
特色服务
公交
2017-2020年,优化、增加开通夜班公交、商务通勤、应急公交、校车专线、旅游专线等特色线路
提高公交服务水平
市交通运输局
 
 
 
(四)智能化应用:建设城市公交智能化应用系统,推进“互联网+城市公交”发展
交通信息资源整合与服务平台
建立交通运输数据中心
城市应当按照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建成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系统,并建立可持续的运行维护保障机制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
市级财政、申请部资金支持
727.17
建立交通运输监管数据采集平台
建立视频图像监控资源整合平台
建立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
交调度中心及云平台管理系统升级
2017年-2020年,升级改造公交调度室。
市交通运输局
 
800
公交专用道监控系统
2017年-2018年,建设与公交专用道配套的固定电子监控点40处
市交通运输局
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
140
公交场站监控及城市监控对接系统升级
2017年,新建56处监控点位,实现100%全覆盖。同时接入公安高峰路段监控点106个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
30
公交综合管理系统平台
2017年-2018年,建立ERP综合系统管理平台,包括OA办公自动化,以及党群管理、员工管理、车辆管理、运营管理、能源管理、维修管理、安全管理、分公司管理、综合统计分析管理、服务管理、考核管理等
市交通运输局
 
300
拓展交通一卡通收费管理平台
2017年,统筹建设各县级公交IC卡的互联互通,为各县公交IC卡实现互通和二次清分结算功能
市交通运输局
相关县区交通运输局
49
建设网上充值平台系统
2017年,投资建成网上充值平台,即公交IC卡《方便充》系统
市交通运输局
相关单位
 
建设IC卡自助充值系统
2017年,分别在乐山商场新百汇店和乐山商场总店建设安装公交IC卡自助充值机系统,2018年起,向市区繁华地点、各县区公交铺设,普及充值方式
市交通运输局
相关单位
 
(四)智能化应用:建设城市公交智能化应用系统,推进“互联网+城市公交”发展
升级多种乘车支付方式
2017-2018年,完成支付宝扫码乘车、腾讯微信扫码支付乘车的对接调试等工作,拓展多种乘车支付方式
市应当按照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建成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系统,并建立可持续的运行维护保障机制
市交通运输局
相关单位
 
市县城市公交统筹发展智能建设
2017-2020年,对驻马店市下辖各县域智能化调度系统、IC卡收费系统、设备进行改造升级
市交通运输局
相关县区交通运输局
500
多媒体公交文化展厅建设
2019-2020年,展示公交的成长过程和发展史,宣传引导乘坐公交
市交通运输局
市财政局
300
(五)深化改革:增强交通管理功能,提高公共交通运行效率
行业管理
2017年起,建立城市公交引导城市发展新机制
建立城市公交引导城市发展新机制
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
 
 
2017年-2020年,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制定并落实城市公交服务质量考评标准
完善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机制
市交通运输局
市财政局
 
 
2020年,制定城市公交用地综合开发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城市公交用地综合开发增值效益反哺机制
健全公共交通用地综合开发政策落实机制
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法制办、市城市管理局
 
 
2018年,对规划建设枢纽场站、客运站、居住区、商务区等大型建设项目,组织开展交通影响评价
落实交通影响评价制度
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
 
 
2017年,明确城乡公交作为一种基本的公共交通发展定位,制定合理的财政补贴、票制票价政策;2018年,推进公交场站资源的共享共用,推进城乡与城市公交线网的融合与无缝衔接
推动城乡公交一体化
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
 
 
2020年前,实现驻马店全市60%以上所辖县的公交统一管理
实现全市60%以上所辖县和四区的公交统一管理
市交通运输局
 
 
 
(五)深化改革:增强交通管理功能,提高公共交通运行效率
企业管理
2017年-2020年,制定安全管理规范以及公共汽电车运营紧急事件应急处置方法
公共汽(电)车责任事故死亡率不超过0.04人/百万车公里
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2020年,加强司乘人员应急培训
 
 
2017年-2020年,建立安全事件联动处置新机制
 
 
2017年-2020年,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017年-2020年,制订公交企业服务规范
公共交通乘客满意度保持85%以上
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2020年,完善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考核办法
 
 
2017年-2020年,开展“苗苗”车组示范比率达到60%
 
 
2017年-2020年,将公交驾驶员的技能培训纳入本市补贴培训范围,合理制定公交司售人员的工资增长机制,确定最低工资水平
确保公交职工收入不低于社会平均水平
市交通运输局
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2017年-2020年,建立公交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一线职工收入
 
 
2017年-2020年,建立职工权益保障制度
 
 
2017年-2020年,加强对现有队伍培训
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素质能力
市交通运输局
市人社局
 
 
2017年-2020年,加快人才引进
 
 
2017年-2020年,形成稳定的公交人才梯队
 
 
(六)需求调控:实施组合措施调控,促进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
交通系统
管理
合理设置单行交通系统
提高交通系统管理水平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
 
 
合理设置路口禁左
 
 
完善交通标志、标线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
 
 
规范路内停车
 
 
加大交通执法力度
 
 
交通需求
管理
制定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
提高交通需求管理水平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
 
 
 
 
 
 
 
 
逐步建立智能化停车系统
 
 
制定交通需求引导措施
 
 
加强交通管控
 
 
适时控制车辆使用政策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
市环保局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
 
 
(七)组织
保障
建立组织
机构
成立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市政府办公室
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等
 
 
定期召开例会,研究、部署和解决公交改革和发展中的相关问题
 
 
听取工作组和部门的情况汇报,提出相关工作意见和措施
 
 
制定公交改革的发展相关政策,督促部门完成工作任务,开展考核考评工作
 
 
强化监督
考核
制定《驻马店市公交都市创建实施分工方案》,把目标任务按年度细化,责任落实到各部门
实现公交都市目标责任制
 
 
建立公交都市建设咨询机制
引进公交都市建设专家咨询机制
形成合力,推动公交都市建设
 
 
完善公交都市建设公众咨询机制
 
 
(八)资金
保障
建立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资金
将公交专项扶持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体系,并建立长效的公共交通资金扶持机制
为公交都市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市财政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
 
 
争取中央、省、市财政预算资金支持
 
 
适应财政改革,强化预算管理,争取财政部门支持
 
 
进一步健全交通资金监管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
 
 
积极探索多元化市场融资方式
在确立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的同时,拓展多元化的投资渠道
市财政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
 
 
合理调整交通投资结构和投融资模式,突出投资向公共交通倾斜
 
 
公交基础设施建设与周边地区土地开发统筹考虑
 
 
减轻公交企业税费负担
减免公交车辆客货运附加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城市道路占用费、人行道和绿地占用费等
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
 
 
(九)用地
保障
推行优先公交用地政策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要与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公共交通规划相互衔接,优先保证公共交通用地
为公交都市建设提供用地保障
市规划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局
 
 
加强公交用地执行情况的监管
通过城市规划“黄线管制”,严格控制和监督各类公交设施用地
市规划局
市住建局、市国土局
 
 
解决公交设施配套建设,成规模以上的工程或住宅开发中,适当预留公共交通用地
市规划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
 
 
接受社会监督,对公交场站规划执行情况抽样检查
市交通运输局
市规划局
 
 
推进公交为导向的土地利用模式
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TOD)的土地开发模式,引导城市空间和用地合理布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规划局、市住建局
 
 
疏解城区人口和功能,从源头上抑制不合理的交通需求
市规划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
 
 
(十)宣传
保障
倡导绿色出行理念
鼓励乘坐绿色公共交通方式出行
提高公众对创建公交都市工作知晓率,引导公众参与。
市政府办公室
市委宣传部、市工会、
市共青团、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多部门联动宣传
由交通、公安、环保、宣传等部门联合制定公交出行宣传计划,向市民宣传我市创建公交都市的做法及成效、创建的意义和任务
 
 
与主流媒体和大型活动结合
通过与新闻媒体和有关宣传媒体,将公交都市建设与文艺汇演、运动会等活动宣传相结合
 
 
公交车载、站亭媒体宣传
充分利用车载电视、电子屏幕、滚动字幕、站亭站牌等流动宣传,定期更新宣传内容
市交通运输局
市委宣传部
 
 
(十一)公交都市创建主题:综合衔接
前期准备
2016年-2017年,完成《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十三五”公共交通规划》等,并把综合衔接方案纳入各规划的组成部分
通过与不同交通方式间的政策规划、基础设施、运营组织管理、信息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衔接,全面提升驻马店综合交通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综合运行效益
市交通运输局
市规划局
 
 
将规划场站用地,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中
市规划局
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出台《场站建设土地综合利用办法》
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公安局
 
 
落实用地
负责公交枢纽场站立项计划,进行前期报建等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改委、市住建局
 
 
场站选址并落实建设用地
市交通运输局
市规划局、市国土局
 
 
编制公交场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建设方案,完成建设前期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施工
负责公交枢纽场站建设,注重衔接设施建设
市交通运输局
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公交企业
 
 
做好综合衔接项目的公交配套设施的配建
市交通运输局
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
 
 
线路调整
根据公交枢纽场站的设置情况,优化调整公交线路走向及行车计划
市交通运输局
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
 
 
城乡客运班线改造,实现公交班次排班的无缝衔接,实行“城乡公交不进城、城市公交不出城”
市运管局
 
 
 
建设全市统一的综合交通指挥中心,实现各类交通方式的信息资源统一
市交通运输局
市财政局
 
 
投资金额合计(万元)
申请部资金支持、市级财政、企业自筹
49920.92
附件4
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责任分解
责任单位
进度安排
配合单位
市政府
办公室
成立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政府督查室、市城市管理局等
定期召开例会,研究、部署和解决公交改革和发展中的相关问题
听取工作组和部门的情况汇报,提出相关工作意见和措施
制定公交改革的发展相关政策,督促部门完成工作任务,开展考核考评工作
制定《驻马店市公交都市创建实施方案》,把目标任务按年度细化,责任落实到各部门
委托第三方定期开展公交都市发展检测评估
引进公交都市建设专家咨询机制
完善公交都市建设公众咨询机制
鼓励乘坐绿色公共交通方式出行
市委宣传部、市工会、市共青团、市交通运输局等
由交通、公安、环保、宣传等部门联合制定公交出行宣传计划,向市民宣传我市创建公交都市的做法及成效、创建的意义和任务
通过新闻媒体和有关宣传媒体,将公交都市建设与文艺汇演、运动会等活动宣传相结合
市交通
运输局
2017年,制定《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
 
2019年,修订《驻马店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考评体系》
市财政局、市公交企业
2020年,制定《场站建设土地综合利用办法》
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
2020年,制定《驻马店市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
市规划局、市住建局
2016年,编制《公交都市发展建设方案》
市规划局
2017年,完成《驻马店市公共交通规划(2017-2030)》
市规划局、市公安局
2017年,编制《驻马店市“十三五”期公共交通规划》
市规划局
2017年,编制《公交优先路口渠化设计方案》(包含在《驻马店市公共交通规划(2017-2030)》中)
市规划局、市公安局
2018-2019年,编制《公共交通信息化建设规划》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
2017-2020年,编制《驻马店市公交都市年度报告》
 
2017年,购置车辆2辆
市财政局
2018年,报废车辆56辆,购置车辆110辆
2019年,报废车辆33辆,购置车辆82辆
2020年,购置车辆92辆
2017-2018年,建设文化路停保场
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
2017-2018年,建设公交西区首末站
2017-2018年,建设清河大道东停保场
2017-2018年,建设重阳大道西公交枢纽站
2017-2018年,建设产业集聚区公交场站
2017-2018年,建设建设大道公交枢纽站
2017-2018年,建设洪河大道东公交枢纽站
2017-2018年,建设洪河大道东公交停保场
2018-2019年,建设洪河大道中公交枢纽站
2018-2020年,建设城东客运枢纽站
市交通
运输局
2018-2020年,建设完成公交北站的土地综合开发
市规划局、市财政局
2017年调整、新增公交线路3条
市财政局
2018年调整、新增公交线路13条
2019年调整、新增公交线路7条
2020年调整、新增公交线路9条
2017-2020年,优化、增加开通夜班公交、商务通勤、高峰快线、节假日购物专线、区内循环公交、免费公交、应急公交、校车专线、旅游专线等特色线路
 
建立交通运输数据中心
市公安局
建立交通运输监管数据采集平台
建立视频图像监控资源整合平台
建立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
2017年-2020年,升级改造公交调度室。
 
2017年-2018年,建设与公交专用道配套的固定电子监控点40处
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
2017年,新建56处监控点位,实现100%全覆盖。同时接入公安高峰路段监控点106个
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
2017年-2018年,建立ERP综合系统管理平台,包括OA办公自动化,以及党群管理、员工管理、车辆管理、运营管理、能源管理、维修管理、安全管理、分公司管理、综合统计分析管理、服务管理、考核管理等
 
2017年,统筹建设各县级公交IC卡的互联互通,为各县公交IC卡实现互通和二次清分结算功能
相关县区交通运输局
2017年,投资建成网上充值平台,即公交IC卡《方便充》系统
 
市交通
运输局
2017年,分别在乐山商场新百汇店和乐山商场总店建设安装公交IC卡自助充值机系统,2018年起,向市区繁华地点,各县区公交铺设,普及充值方式
相关单位
2017-2018年,完成支付宝扫码乘车、腾讯微信扫码支付乘车的对接调试等工作,拓展多种乘车支付方式
相关单位
2017-2020年,对驻马店市下辖各县域智能化调度系统、IC卡收费系统、设备进行改造升级
相关县区交通运输局
2019-2020年,展示公交的成长过程和发展史,宣传引导乘坐公交
市财政局
2017年,起建立城市公交引导城市发展新机制
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
2018年,制定城市公交用地综合开发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城市公交用地综合开发增值效益反哺机制
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法制办、市城市管理局
2017年,明确城乡公交作为一种基本的公共交通发展定位,制定合理的财政补贴、票制票价政策;2018年,推进公交场站资源的共享共用,推进城乡与城市公交线网的融合与无缝衔接
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
2020年前,实现驻马店全市60%以上所辖县的公交统一管理
 
2017年-2020年,制定安全管理规范以及公共汽电车运营紧急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2017年-2020年,加强司乘人员应急培训
 
2017年-2020年,建立安全事件联动处置新机制
 
2017年-2020年,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017年-2020年,制订公交企业服务规范
 
2017年-2020年,完善公交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考核办法;开展公交先进班组示范
 
2017年-2020年,开展公交“苗苗”车组示范比率达到60%
 
市交通
运输局
2017年-2020年,加强对现有队伍培训
 
2017年-2020年,加快人才引进
 
2017年-2020年,形成稳定的公交人才梯队
 
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对公交场站规划执行情况抽样检查
市规划局
对现有不适应城市规划和公交运行的公交场站设施,盘活存量资产,进行土地置换
市规划局
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TOD)的土地开发模式,引导城市空间和用地合理布局
市规划局、市住建局
2017年-2020年,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制定并落实城市公交服务质量考评标准
市财政局
分利用车载电视、电子屏幕、滚动字幕、站亭站牌等流动宣传,定期更新宣传内容
市委宣传部
市财政局
将公交专项扶持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体系,并建立长效的公共交通资金扶持机制
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
争取中央、省、市财政预算资金支持
适应财政改革,强化预算管理,主动争取财政部门支持
进一步健全交通资金监管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
在确立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的同时,拓展多元化的投资渠道
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
合理调整交通投资结构和投融资模式,突出投资向公共交通倾斜
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
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周边地区土地开发统筹考虑
减免公交车辆客货运附加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城市道路占用费、人行道和绿地占用费等
市税务局
市公安局
2018年,修订《驻马店市公交车专用道管理办法》
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
2017年,编制《公交优先路口渠化设计方案》
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
2017年,建设乐山大道公交专用道13公里
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
市城市管理局
2018-2020年,建设文明大道公交专用道5.4公里
2018-2020年,建设开源大道公交专用道8.8公里
2018-2020年,建设置地大道公交专用道8.6公里
2018-2020年,建设天中山大道公交专用道5.3公里
2018-2020年,建设练江大道公交专用道4公里
2018-2020年,建设中华大道公交专用道4公里
2018-2020年,建设前进大道公交专用道13.1公里
2018-2020年,建设铜山大道公交专用道12.5公里
2018-2020年,建设雪松路公交专用道4公里
2018-2020年,建设解放路公交专用道4.4公里
2017年-2020年,将与公交专用道配套的固定电子监控点40处接入公安系统
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2020年,合理设置“公交优先示范路”,在乐山大道与慎阳路、开源大道、置地大道、雪松大道、交通路、解放大道、中华大道等交叉路口设置公交优先通行路口,沿途站点铺成醒目红色,禁止社会车辆占用
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
合理设置单行交通系统
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
合理设置路口禁左
合理组织到发交通和过境交通
完善交通标志、标线
规范路内停车
加大交通执法力度
制定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
逐步建立智能化停车系统
市公安局
制定交通需求引导措施
加强交通管控
适时控制车辆使用政策
市规划局
结合旧城改造与城市更新,优化城市用地结构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
加快外围新区建设
控制组团之间联系通道上出入口的设置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要与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公共交通规划相互衔接,优先保证公共交通用地
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局
通过城市规划“黄线管制”,严格控制和监督各类公交设施用地
市城市管理局、市国土局
疏解城区人口和功能,从源头上抑制不合理的交通需求
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
解决公交设施配套建设,成规模以上的工程或住宅开发中,适当预留公共交通用地
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
2017年-2020年,对新建或改扩建城市道路的停靠站,同步实施港湾式公交中途停靠站的改造。新建主次干道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均设置港湾式公交停靠站
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2020年,加强文明大道、乐山路等过街天桥、步行街区等步行基础设施建设
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2020年,按照市级、区和区内三级,建设非机动车道系统
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对规划建设枢纽场站、客运站、居住区、商务区等大型建设项目,组织开展交通影响评价
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
市统计局
2017年-2020年,每年完成城市居民出行调查及相关报告
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
2017年-2020年,每年完成乘客满意度调查及相关报告
2017年-2020年,每年完成满载率调查及相关报告
市环保局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市运管局
2017年-2018年,完成6条城乡客运班线改造
驿城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2020年,完成9条城乡客运班线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