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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奋力推进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

投稿:平舆县人民政府  来源:时间:2018年10月22日

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总体要求,平舆县强化组织领导,营造浓厚氛围,广泛梳理线索,强化案件侦办,实施精准打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在扎实推进中。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该县已打击一般涉恶犯罪44起,涉恶团伙34个,涉恶集团1个,涉黑集团1个,破案103起,总涉案人员267人;判决69人,其中生效判决53人。扣押、冻结、追缴各类赃款共计1130余万元。全县张贴中央、省、市、县各级政法部门《联合通告》10多万份,发放宣传单50多万份,发放宣传手提袋3万个,发放宣传纸杯5万个,张贴打击重点图解漫画2万张,刷写固定墙体标语近1万幅,设立举报信箱400多个,有效提高了社会各界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提升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今年年初,平舆县委、县政府及时行动,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以坚韧不拔的意志和雷霆万钧之势,在全县拉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序幕。

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传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研究贯彻意见,解决存在问题;并将扫黑除恶列入各级中心组学习内容,引导全县上下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治安稳定,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这一重大意义,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与此同时,该县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纪委书记、宣传部长、政法委书记、组织部长等任副组长,相关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办公室第一主任,公安局局长兼任第二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组、材料组、侦办指导组、情报信息组、执法监督组、基层治理组、行业治理组、宣传组8个专项工作组,分别由县政法委副书记、组织部副部长、宣传部副部长、公安局副局长等任专项工作组长,从政法机关、纪检、宣传、信访等相关部门抽调41名精干力量,实行集中联合办公。

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为调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的积极性,该县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方案》《关于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方案》等文件,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

与此同时,该县投入近30万元,制作了印有“重拳出击,扫黑除恶”字样以及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的宣传手提袋、纸杯等宣传品;在沿街门店、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加油站点、家属楼院、建筑围挡等重点区域,在交通干道的显要位置和服务窗口等地方设置扫黑除恶大型彩喷、宣传栏、电子屏幕等;在《舆乡风》、县电视台开辟宣传专栏,公安局长发表专门电视讲话,全天候播发宣传字幕,并在新闻联播后的黄金时段全文播报联合通告;平舆之声、平安平舆、平舆公安等微信公众平台,不间断推送和发布扫黑除恶相关动态,全县形成了强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声势。

强化督导确保整改到位

9月17日至21日,该县扫黑办组织开展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干部层层谈话活动,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领导干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的认识,层层传导压力。

该县“扫黑办”抽调9名正科级干部带队,组成9个谈话组分赴全县19个乡镇(街道),对乡镇(街道)党政领导成员、派出所所长进行面对面谈话。同时,采取“签字背书”方式,强化和落实乡、村两级排查涉黑涉恶线索的主体责任,组织乡镇(街道)党委主要负责人、公安派出所所长、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对辖区涉黑涉恶情况逐一认真排查,形成书面报告并签字。对谈话和排查中发现的线索,及时分别移交纪检监察、组织、公安等部门处理。在谈话过程中,发现问题线索167条,收集工作建议320条,已全部分类移交各相关部门处理。

9月21日至29日,该县成立了五个专项督导组,制定出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方案,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单位专项斗争情况进行了三次集中督导检查,倒逼责任落实。同时针对上级巡视组、督导组发现和指出的涉黑涉恶问题,迅速研究部署,一项一项对照检查,一项一项认真梳理,列出详细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建立整改台账,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出台整改方案,强化整改落实责任,强化机制建设,确保整改到位、整改彻底。

深挖彻查严惩“保护伞”

该县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同部署、同落实。建立案件线索联动机制,县纪委监察委第一执纪监督室与县“打黑办”进行对接,按照时间接点互相通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对公安机关查办的黑恶案件中涉案党员干部及时进行跟进、处置。

今年以来,该县县纪委监察委收到并处置党员违纪、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40件;办理党员违纪、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9件,转交县扫黑办问题线索18件。对公安机关办理的黑恶案件中13名涉案党员干部及时跟进,并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31条之规定,及时对其中4人在批捕阶段建议其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中止了其党员权利。

该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持与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相结合,建立健全候选人资格“村评—乡审—多部门联审”机制,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在今年的换届选举中,有1名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预备人选被及时清除。

截至目前,该县共打击处理村“两委”干部犯罪案件6起7人。与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将村“两委”班子不健全、问题突出、矛盾纠纷多发、宗族派性矛盾突出的村坚决纳入软弱涣散村整顿范围,及时派驻工作队精准整顿。已排查出需要集中整顿的软弱涣散和后进村党组织16个,后进村9个,成立了24个以县委主要负责人和其他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任组长、乡镇党政正职任副组长的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问题台账,切实找准整改病症。

时下,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在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