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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第三督导组检查我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

投稿:市水务局  来源:时间:2018年10月19日

10月16日至18日,省水利厅第三督导组水保总站书记孙俊青一行3人,对我市境内G328汝南县城至驿城区段改建工程等3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督导组一行深入施工现场,对照水土保持批复、方案及后续设计,现场监督检查了各项目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情况,并随后召开项目座谈会。

督导组指出,对开发建设项目的例行检查是《水土保持法》所赋予水行主管部门的职责,也是建设单位所承担的义务及责任。各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积极落实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及验收,确保水土保持项目工程质量及进度,对于存在问题积极整改;各施工、监理、监测及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服务配合好建设单位,高质量完成水土保持各项措施;各建设单位要履行“三同时”制度、水保专项验收制度及各项规章制度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