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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奖励决定(2018年9月12日)

投稿:市政府办2  来源:时间:2018年09月26日

索 引 号: S0001-0203-2018-00726 主题分类: 市政府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8年09月26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奖励决定(2018年9月12日)
文  号: 驻政〔2018〕60号 有 效 性:

2018年夏季,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实现了“零火点”目标。根据省市“蓝天卫士”监测和秸杆综合利用情况,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驻政〔2015〕84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成绩突出的泌阳县、平舆县、确山县、正阳县分别奖励资金25万元、25万元、20万元、20万元。

希望受奖励的县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其他县、区要以先进为榜样,在今后的工作中倍加努力,全力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为推进我市高质量跨越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