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驻马店市驿城区洁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公告
投稿:市药监局 来源:时间:2018年09月25日
索 引 号: |
S0053-2659-2018-00213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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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18年09月25日 |
名 称: |
关于注销驻马店市驿城区洁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公告 |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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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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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驿城区洁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主动提出注销申请,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经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现将该企业《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备案编号:豫驻食药监械经营备20159001号)予以注销。自即日起,驻马店市驿城区洁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不得使用该经营备案凭证继续经营,否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