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社会环境来次彻底“大扫除”——一论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

投稿:xxf  来源:渭南日报时间:2018年09月21日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全市上下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当前面临的形势,主动担起责任,勇于同黑恶势力作斗争,坚决打赢这场攻坚仗,给社会环境来一次彻底“大扫除”。

黑和恶往往处于社会治理的末端,离人民群众最近。在基层,老百姓最痛恨眼前的腐败分子,最忧虑身边的黑恶势力。在反腐败斗争已经形成压倒性态势的当下,开展一场扫除群众身边黑恶势力的专项斗争势在必行。同时,我们也要意识到,当前,黑恶势力出现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呈现隐蔽化特点等新动向,必须采取应对措施,加大打击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斗争。

要坚持党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各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要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要聚焦问题的重点。黑恶势力突出的重点地方,是群众安全感最弱、最不满意的地方。我们要结合实际,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要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要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要立足当前,坚决把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压下去,又要着眼长远,形成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制度机制。要运用法治手段提升质效,统一执法办案思想,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不断提升扫黑除恶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扫黑除恶的冲锋号已经吹响,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周密部署,精心实施,以雷霆万钧之势,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扫”出一片清朗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