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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投稿:市政府办2  来源:时间:2018年09月10日

索 引 号: S0001-0205-2018-00723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8年09月10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文  号: 驻政办〔2018〕132号 有 效 性: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8〕66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的落实
要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的就业,把落实就业政策作为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主线。各县区、各部门要对促进高校毕业就业创业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梳理总结,全面检查关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创业、权益维护、税费减免、资金扶持以及对家庭贫困、身体残疾等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倾斜政策的落实情况,综合评估各项政策的落实绩效,重点评估各项扶持资金、优惠补贴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彻底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过程中各项优惠政策在落实中的拦路虎,全面扫除政策落实盲区。
二、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建立高校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统筹实施选调生、“三支一扶”计划、“政府购岗”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技特岗计划、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等专门服务项目,每年选派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落实学费资助、助学贷款代偿、优抚安置等政策,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可按规定享受基层工作高校毕业生同等政策待遇。合理安排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和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招募时间,优化录(聘)用流程,为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便利。市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人员时,除招录(聘)紧缺专业和高层次人才外,预留一定比例用于招录(聘)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时,其中部分用于“政府购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的高校毕业生。普通高校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列入国家建设“世界一流大学”高校的毕业生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的,可采取直接考察方式招聘。鼓励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社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可同等享受企业吸纳就业扶持政策。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按规定将社会保险补助纳入劳务费列支,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企业组织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可按规定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三、大力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
抓住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有利契机,集中优质资源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创新。强化能力素质培养,将创业培训向校园延伸,依托各类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平台,创新开发一批质量高、特色鲜明、针对性强的培训实训课程,更好满足毕业生创业不同阶段、不同领域、不同业态的需求。加大政策资金支持,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房租补贴等扶持政策,支持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积极引入各类社会资本,多渠道助力毕业生创业创新。优化创业指导服务,推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创业孵化基地向毕业生开放,充实完善涵盖不同行业领域、资源经验丰富的专家指导团队,为毕业生创业提供咨询辅导、项目孵化、场地支持、成果转化等全要素服务,帮助解决工商税务登记、知识产权、财务管理等实际问题。搭建交流对接平台,组织“中国创翼”、“豫创天下”项目选拔赛、开展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河南驻马店分区赛、举办驻马店市第二届创业创新大赛等创业项目展示推介、选树创业典型等活动,为创业毕业生提供项目与资金、技术、市场对接渠道。
四、进一步强化就业创业服务
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着力落实能力提升、创业引领、校园精准服务、就业帮助、权益保护五大行动,加强部门协同、信息共享和服务对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开展“筑梦未来与你同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推介活动,用好报刊网端等媒介,将各项政策打捆打包、广而告之,引导帮助更多毕业生熟悉政策、运用政策。优化经办流程,拓展政策申请渠道,推进政策受理、审核、发放全程网上办理,让毕业生办事“最多只跑一次腿”。密集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丰富民营企业招聘周、就业服务月、服务周等专项活动内容,更好促进人岗匹配。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工作,不断提高实名登记数据质量,对登记的信息与上门进行登记的数据信息比对后提供后续的职业介绍、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跟踪服务,确保登记人员至少接受一次就业创业服务。进一步加大就业见习工作推进力度,提高就业见习质量,为高校毕业积累工作经验提供方便。
五、持续优化就业创业环境
把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摆在突出位置,积极营造有利于就业公平和人才合理流动的良好环境。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严厉查处虚假招聘、违规收费、“黑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健全招聘信息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招聘服务提供者信息审查责任,不得设置性别、民族等歧视性内容,确保毕业生能获得真实可靠就业信息。加大就业权益保护宣传,在招聘会现场、服务大厅和相关网站发布防范求职陷阱的专门提示、典型案例、维权警示和投诉渠道,增强毕业生风险防范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促进就业顺畅流动,简化档案转递手续,做好集体户口落户、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等工作,为毕业生跨区域、跨不同性质单位就业提供便利。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共同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要充分发挥就业创业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健全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人社部门要主动作为,密切跟踪经济和就业形势的变化,紧盯毕业生困难群体和就业创业矛盾突出的地方,统筹制定工作预案,做好政策储备工作。教育部门要继续深化教育改革,把掌学科前沿产业发展去向,提升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推进数据共享,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推动政策尽快落地见效。特别是各级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立足自身职责,积极出谋划策,提供有力支持,形成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合力。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履行促进就业的职责,把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落实到人,统筹就业政策、产业政策、人才政策,全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工作方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加大宣传和舆论引导,根据就业形势变化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保持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