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投稿:市城管局 来源:时间:2018年09月03日
索 引 号: | S0010-0601-2018-00006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组成部门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8年09月03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对市建成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进行公开核准的公告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为规范我市建成区建筑垃圾运输市场,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有效防控建筑垃圾运输造成的扬尘污染,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住建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经驻马店市城市管理局研究决定,对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实行公开核准制度,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取得由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2、建筑垃圾运输企业需自有符合河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的清洁能源建筑垃圾运输专用车辆,需配备装载机械、轮胎冲洗设备和冲洗车等专业机具;
3、建筑垃圾运输企业需有办公场所及能容纳公司所属车辆和专业机具的封闭停车场所,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财务管理健全;
4、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所属车辆须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审验合格,安装统一的标志性顶灯,车身外观采用蓝色或绿色,车体喷涂运输企业名称、监督举报电话和放大号牌;
5、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须按照省住建厅要求安装车载视频监控摄像头、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北斗或GPS定位仪、车辆超速超载报警装置,进入驻马店市智慧城市管理监控系统,接受驻马市城市管理局的统一监控管理。
6、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请携带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证书、道路运输许可证、车辆行驶证,于2018年9月13日前到驻马店市城建监察支队报名。
报名地址:驻马店市学院路市城建监察支队办公西区
联系电话:1827298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