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投稿:市工商局办公室 来源:时间:2018年08月30日
索 引 号: | S0046-0000-2018-00011 | 主题分类: | 工商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8年08月30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南省信息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编制《驻马店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予公开。需要获得驻马店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驻马店市工商局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驻马店市工商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在驻马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http://www.zmdgs.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ttp://ha.gsxt.gov.cn)公开。
驻马店市工商局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1)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
(2)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相关会议;
(3)公告栏、触摸屏;
(4)其他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我局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范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我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我局政府信息由当面受理机构和网上申请分转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驻马店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当面受理机构:
驻马店市工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396-2896866
地 址:驻马店市金水路60号 邮 编:463000
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主要受理企业注册登记类信息公开申请),联系电话:0396-3691123
地 址:驻马店市文明路中段
驻马店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咨询机构:
驻马店市工商局法制科 联系电话:0396-2814499
驻马店市工商局企业注册科(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科) 联系电话:0396-2816029
驻马店市工商局企业信用信息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6-2882077
驻马店市工商局公平交易科(直销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6-2816460
驻马店市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6-2813484
驻马店市工商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6-2816069
驻马店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联系电话:0396-2815703
驻马店市工商局商标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6-2816901
驻马店市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6-2817698
驻马店市工商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6-2881577
驻马店市工商局人事教育科 联系电话:0396-2816476
驻马店市工商局财务科(审计科) 联系电话:0396-2816408
驻马店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 联系电话:0396-12315,2811799
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市工商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396-2882032
受理时间:工作日内工作时间。
驻马店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受理分转机构:
驻马店市工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396-2896866
受理时间:工作日内工作时间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凡向我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填写《驻马店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我局网站(网址:http://www.zmdgs.gov.cn)下载,也可以到当面受理机构处领取。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 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我局当面受理机构领取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我局受理机构填写《申请表》,经申请人签字、签章或按手印确认申请。
2. 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人应在信封、传真等函件的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 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到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umadian.gov.cn)在线进行申请。
4. 特殊程序。为保护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为公众知悉的信息,申请人申请获取注册登记等方面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若以组织名义提出申请需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当面提交书面申请,否则受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我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业务。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办理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二)申请处理 我局受理机构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并进行以下处理:
1. 属于公开范围的,则告知申请人具体内容或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 属于掌握但不主动公开的信息,若可公开的,尽可能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有特殊原因,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驻马店市工商局分管局领导审核批准,书面答复将在不超过15个工作日的延长期限内作出(共计30个工作日)。申请人向我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我局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以上期限内。延期答复或提供信息的,受理机构将在法定期限届满之前将延期情况及其理由书面通知申请人。若不可公开,则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 对不属于我局掌握的政府信息,我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咨询和申请途径;
4. 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描述不明确的,则告知申请人重新申请;
5.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则告知申请人该信息不存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市工商局纪检监察组投诉。
监督电话:0396-2882032
地 址:驻马店市金水路60号 邮 编:4630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驻马店市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其他上级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四、附则
本《指南》以年度为基本更新周期,并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作不定期的调整。
本《指南》由驻马店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