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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防范投资类企业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投稿:市发改委  来源:市发改委时间:2018年08月28日

索 引 号: S0003-0401-2018-00044 主题分类: 信用
信息来源: 市发改委 发文日期: 2018年08月28日
名  称: 关于印发2018年防范投资类企业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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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8年防范投资类企业非法
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投资类企业主(监)管部门:
现将《2018年防范投资类企业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部署安排,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6月20
 
 
 
 
 
 
 
 
2018年防范投资类企业非法集资
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做好投资类企业风险防范,加强源头治理,按照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不断增强防范投资类企业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加强政策解读、案例剖析,开展风险教育、业务培训,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多种形式扩大宣传,畅通咨询举报渠道、持续提升投资类企业合规运作水平和社会公众风险防范能力。
二、工作安排
(一)举行宣传月活动。6-7月开展防范投资类企业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突出重点,围绕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两类企业,在商业写字楼等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等易忽略地区,加大宣传力度,开展集中宣传不少于4次。
(二)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各县区要加强与宣传、广电等部门协调配合,认真组织辖区内主流媒体加大对防范投资类企业非法集资风险的宣传,通过情景再现、政策解读、案例剖析、群众问答、专家点评等方式,介绍非法集资的形式和特点,宣传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和增强公众理性投资意识。
(三)制作发放宣传材料。各县区要在全市统一的《防范投资类企业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手册》基础上,结合当地投资类企业非法集资风险形势和特点,进一步丰富完善内容。依托城市网格化管理优势和基层政府工作力量,印制和发放宣传材料进街道、进社区、进村镇,覆盖广大城乡居民。
(四)组织投资类企业签订“不参加非法集资承诺书”。各县区要联合工商部门、结合投资类企业工商注册和变更登记环节,发放告知函,实施对投资类企业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大股东的精准宣传教育,并督促新设立投资类企业签订“不参加非法集资承诺书”和及时进入河南省投资类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办理信息登记,纳入事中事后管理。
(五)加强教育和业务培训。各县区要以投资类企业信用管理责任人为主要对象,加强对投资类企业高管的风险教育。尤其是对辖区内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要开展全方位风险教育,指导企业合规经营。要面向基层工作人员,举办业务培训班,传达和学习国家、省、市关于投资类企业风险监管的政策文件,不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防范投资类企业非法集资工作水平。
(六)强化风险提示。各县区要结合投资类企业风险排查结果,对未按要求在河南省投资类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登记的投资类企业,在门户网站开设信息专栏予以公示。对拒不接受排查或有群众举报情形的投资类企业,要做特别提示,向社会充分揭示风险,并将线索移交同级处非部门和公安机关。
(七)畅通咨询举报渠道。各县区要进一步健全举报和线索收集制度,广泛宣传,使群众了解举报方式渠道和知晓举报奖励政策。受理群众举报,要做到处理及时,件件有回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做好宣传教育是推进投资类企业非法集资源头治理的重要有效手段,要高度重视防范投资类企业非法集资风险宣传教育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协调推进,加大工作力度,抓出工作实效。
(二)明确责任。各县区要细化分工,责任到人,与宣传、工商、广电、网信、银监等部门加强沟通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宣传教育任务圆满完成。
(三)强化落实。各县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强督办、指导和工作考核,保障工作全面落实。河南省投资类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已启用宣传教育功能模块,请各县区每季度末十个工作日内,上传与宣传教育有关的文件、影像资料和典型案例。我委将加强考核通报,表扬先进,督促落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