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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

投稿:市卫计委  来源:时间:2018年08月27日

索 引 号: S0012-0101-2018-00055 主题分类: 卫生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8年08月27日
名  称: 驻马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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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区域性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四)负责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组织实施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全市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参与制定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和结算政策,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河南省药品增补目录及河南省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提出我市增补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建议。

(八)贯彻落实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监督实施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的落实。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完善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和应对计生家庭老龄化等制度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经济社会发展政策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指导城镇社区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计划生育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二)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完善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服务统计调查,参与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要求,组织卫生和计划生育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十五)指导制定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六)承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