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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投稿:正阳县人民政府  来源:时间:2018年08月24日

索 引 号: S0E00-0200-2018-00011 主题分类: 县区政府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8年08月24日
名  称: 正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文  号: 正政〔2017〕19号 关 键 词: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已取消行政职权事项自查核实和对权责清单修改公布更新的通知》(驻政办明电〔2017〕133号)的精神,经研究论证,县政府决定,取消行政许可事项6项,整合6项,调整4项,新列入13项;取消行政处罚事项10项,新列入6项;取消行政检查事项2项;取消行政征收事项1项;取消行政确认事项5项,更改名称1项;取消其他职权事项2项。取消和调整后保留的县政府部门行政职权目录一并予以公布。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落实工作,并对权责清单进行相应调整。要严格按照公布的行政职权目录及权责清单行使职权,不得在目录之外行使或变相行使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对保留的行政职权,要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要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