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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政文〔2016〕139号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21号建议的答复

投稿:xxf  来源:驻马店市政府督查室时间:2018年08月24日

索 引 号: S0001-1401-2018-00708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驻马店市政府督查室 发文日期: 2018年08月24日
名  称: 驻政文〔2016〕139号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21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驻政文〔2016〕139号 关 键 词: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21号建议的答复

驻政文〔2016〕139号 

尊敬的毕启民、马鹰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对‘三农’工作任务较重的市辖区加大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建议很好,实事求是,客观反映了驿城区在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方面的实际情况。现根据您们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驿城区是目前我市唯一的建制区。根据行政区划调整情况,2002年以来,驿城区先后接收周边4个县划来的10个乡镇。目前,驿城区辖9个乡镇、11个街道办事处,其中农业乡镇和涉农街道办事处达到15个;总面积1327平方公里,其中农村面积114平方公里、耕地80万亩;总人口9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8万人;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12.8万人,其中农村学校学生4.7万人。驿城区既承担着繁重的城市建设任务,又承担着繁重的“三农”工作,是一个典型的半城市半农村市辖区。

关于针对驿城区此类“三农”比重大、经济总量小、发展基础弱的市辖区,批准其在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方面享受农业县的待遇,加大政策、项目、资金扶持力度,让涉农市辖区的广大农民群众更多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问题。

驻马店市是农业大市,财力非常紧张,市级既没有集中县区财力,也没有对县区设定一般性转移支付。对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方面的专项转移支付也是按上级要求进行的资金配套,县级是否配套及配套比例全部由上级确定。但是,近年来,市财政在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想方设法积极筹集资金支持驿城区教育和医疗卫生等民生事业发展。

一是将上级下达我市有关资金,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对驿城区倾斜。如中央财政下达我市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奖励资金,2014年倾斜安排驿城区1096万元,2015年倾斜安排驿城区1250万元。

二是市级加大对驿城区财政教育资金补助力度。按照《驻马店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驻政〔2014〕88号)文件精神,对驿城区和经济开发区在中心城区新建、扩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新建学校办学规模和扩建学校新增办学规模每班20万元的标准,市财政给予奖补。2014—2016年,市财政共计安排驿城区城区学校建设奖补资金2700万元。

三是积极向上级反映,请求尽快解决驿城区应享受的政策问题。特别是在今年5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来我市开展深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专题调研时,我市在调研汇报会上明确提出,建议省里应充分考虑驿城区的实际情况和农村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改革对驿城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今后安排农村教育资金和农村教育项目时,在政策上对驿城区给予全覆盖,以促进驿城区教育事业的协调健康发展。5月23日省委十次党代会报告起草组来我市调研时,我市再次建议省里对驿城区上述问题给予考虑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政策和资金安排方面给予驿城区倾斜,加大扶持力度,促进驿城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于目前驿城区因体制制约不能享受农业县待遇的问题,我们也将通过各种渠道向上级反映驿城区的实际情况,争取驿城区在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方面享受农业县待遇。

最后,再次对您们提出的建议表示感谢,并欢迎您们多提宝贵意见。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6日

抄送:河南省人大选任联工委,河南省政府督查室,代表所在省辖市人大、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