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投稿:市供销社 来源:时间:2018年08月24日
索 引 号: | S0040-2608-2018-00012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8年08月24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约0%: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6年度因公出国人数为0,故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车运转,进行市场调研、检查、督导、验收等所发生燃油、维修、路桥、保险、更新审验等支出。截止2016年底本单位拥有公务用车共1辆,因公车改革,已上交市政府封存。2016年度无新购置公务用车,故新购置公务用车数量为0。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2016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决算相关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通过公共预算财政安排给单位的收入。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四)医疗卫生(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1)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1.商业流通事务(款):反映各级供销社的行政事业支出及商业物资和供销社专项补贴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公共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和应急储备等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等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支出: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