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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开展企业成长促进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投稿:市政府办2  来源:时间:2018年08月21日

索 引 号: S0001-0205-2018-00702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8年08月21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开展企业成长促进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驻政办〔2018〕128号 有 效 性: 无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
《驻马店市开展企业成长促进行动总体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8月15日
 
 
 
 
 
 
驻马店市开展企业成长促进行动总体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开展企业成长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20号),推动我市企业扩充总量、做大做强,激发企业转型动力和市场活力,更好发挥企业在转型发展攻坚中的主体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是整个市场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对区域经济实力和竞争力具有决定性作用。扶持广大中小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有利于提高市场主体管理水平,增强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和大中型企业对接资本市场能力;有利于培育壮大各类企业群体,构建大中小微企业分工协作的产业生态体系,夯实转型发展攻坚的主体支撑;有利于激发企业转型升级内生动力,增强市场主体整体素质和发展实体经济新动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
(二)基本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方向,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政府引导、主体自愿、统筹推进、分类实施,强化重点扶持、完善政策、优化服务和考核激励等关键举措,畅通企业成长通道,促进企业群体壮大、能级提升和活力进发,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经济强市提供有力支撑。
(三)工作目标。经过3年左右努力,促进企业成长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基本健全,企业群体规模、结构和综合实力基本适应转型发展要求。
2018年,全市主营业务收入超50亿元的企业3-4家,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企业2-3家,引进500强企业或支柱行业龙头企业10家,实现500户个体工商户新转为小微企业,150家小微企业新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项目竣工并投产运行的企业86家。
到2020年,全市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的企业2-3家,达到上市条件企业15—20家,引进500强企业或支柱行业龙头企业30家,累计实现2000户个体工商户新转为小微企业、450家小微企业新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累计新增项目竣工并投产运行的企业240家左右。其中,全市累计完成新转小微企业的个体工商户数不低于全市总数的3%,完成新升规模以上企业的小微企业户数不低于全市总数的1%。
二、工作任务
(一)扶优扶强一批。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制定完善扶持政策,围绕工业、高效种养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每年确定100家市级强优企业,实施强优企业培育工程,促使生产要素向强优企业集中,扶持现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工业方面,以食品、装备制造、能源煤化工、生物医药、建材、能源、轻纺、电子信息等行业为重点,积极扶持十三香、昊华骏化、中集华骏、天方药业、豫龙同力白云纸业等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增强龙头企业对全市经济的支撑带动能力。高效种养业方面,支持大程粮油、一加一天然面粉、驻马店久久农产品等龙头企业实施规模化生产,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点的优质小麦基地;支持泌阳恒都、上蔡首农等龙头企业扩大产能,新建、扩建存栏500头以上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打造豫南肉牛养殖基地;支持正阳天润、确山乐华、上蔡三木等企业建设肉羊育肥基地。现代服务业方面,支持恒兴、福和、万邦、匣都、君乐宝、众品、天方药业等物流园区建设,培育1家省级冷链物流示范园区;支持恒兴物流、福和物流、驻马店公共保税中心等骨干企业发展,创新运贸一体化发展模式,培育壮大本土电商物流和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企业;加快发展复合型文化旅游产业,支持嵖岈山温泉小镇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老乐山国家5A级景区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及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二)推动上市一批。按照“优选储备一批、培育规范一批、申报上市一批”的思路,以23家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为主体,筛选建立10家主板及中小板(含海外)、10家创业板和50家“新三板”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夯实后备企业基础,形成梯次培育新格局。积极协调企业与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辅导工作,力争2018年全市至少有8家企业与券商签订辅导协议,三年累计达到25家左右。指导企业规范运作,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集中优势资源发展主业、做强主业,协助企业做好辅导备案、上市申报、项目融资、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工作,力争2018年至2020年全市每年至少有5家企业在河南证监局辅导备案、有4家企业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市申请材料。加强分类引导,对蓝天燃气、枫华种业、龙凤山农牧等条件基本成熟、已经达到上市要求的企业,通过定期召开推进会、建立督查台账、市级领导分包等措施全力推动在沪深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对神艺服饰等外向型企业,引导企业结合自身优势,积极到海外市场上市融资;对近三年内离上市还有一定距离但进军资本市场意愿比较强烈、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引导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及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三)创新升级一批。积极开展绿色化、智能化、技术改造等“三化改造”,加快培育创新龙头企业,大幅度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支持昊华骏化、十三香、鼎力杆塔等入围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围绕装备制造、化工、生物医药、食品加工等领域,支持嵖岈山门业、河南名品彩叶苗木、河南中州牧业等一批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下、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发展前景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培育成年营业收入超亿元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实施“小升高”培育行动,鼓励君乐宝、华骏铸造、天方生物等企业将先进技术的引进和消化、吸收、创新相结合,由科技型中小企业尽快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激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培育广钢气体能源、鑫金鑫新型建材、弘康环保科技等企业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推进企业品牌化标准化建设,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专项行动,促进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培育乐山电缆、恒都食品、王勿桥醋业、惠洁管材等20个区域性知名品牌。引导企业推进企业产品技术创新升级,不断研发新产品,支持天方药业、骏化骏化、中集华骏、广大鸿远等企业推出附加值高的新产品,促进产品转型升级,力争升级重点新产品15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及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四)招大引强一批。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发展,大力开展招大引强,集中力量引进一批在产业链构建中起关键作用的旗舰型企业和基地型、龙头型项目,达到“引进一个、带动一批、辐射一片、配套成链”的效果。围绕农副产品加工业,重点对接上海光明、娃哈哈、福建盼盼食品集团、山东鲁花集团、金龙鱼、白象食品集团等国内外500强或农副产品加工业行业领军企业。围绕先进装备制造业,重点对接上汽柳州五菱、新宏昌重工集团、广西汽车集团、浙江吉利控股集团、徐工集团、厦门金龙客车、奇瑞汽车、合肥美菱车业、安徽江淮汽车集团等国内外500强或装备制造业行业领军企业。围绕服装纺织和户外休闲等轻工产业,重点对接杉杉控股有限公司、意尔康鞋业集团、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特步(中国)有限公司、361度国际有限公司、浙江健盛休闲用品有限公司等国内500强或服装纺织行业领军企业。围绕新型建筑建材产业,重点对接远大住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民筑友集团有限公司、杭萧钢构集团、三一筑工科技、广东宏威陶瓷实业有限公司、苏州德尔地板有限公司、步阳集团、索福门业等国内500强或新型建材行业领军企业。围绕医药化工产业,重点对接上海医药、天津渤海化工集团、云南白药集团、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同仁堂集团等国内500强或医药化工行业领军企业。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对接清华芸光集团、粤港集团、创维集团、中国电力集团、西华能源等国内外500强或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领军企业。围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业,重点对接大龙网、广东安捷仓储服务有限公司、韵达快递集团、京东集团等国内500强或电子商务现代物流行业领军企业。围绕文化旅游产业,重点对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伟光汇通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杭州蓝城集团、华侨城集团公司、香港精博集团有限公司等国内外500强或文化旅游产业行业领军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及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五)建成投产一批。加大重点项目建设的协调推进力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金、审批事项及建设环境等问题,确保项目如期竣工投产,及时统计入库。2018年重点抓好遂平县惠强新能源年产1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嫘祖服装城、长龙山20万头生猪养殖加工、西平县畜牧养殖设备产业园、金鹏管道年产15万吨高分子地下综合管廊配套特种管道、老乐山银发壹族养生养老园、嵖岈山中原E家野营地、乐源牧业正阳万头牧场养殖观光及牧草种植等86个计划竣工产业发展项目。加大“十三五”规划谋划项目实施力度,到2020年,全市累计新增项目竣工并投产运行的企业力争达到240家左右。(责任单位:市政府大项目办、市统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及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六)个体户新转(小微企业)一批。以工业和服务业为重点,推动具备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新转为小微企业。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我市个体户新转小微企业的范围和标准。工商部门开辟“个转企绿色通道”,一次办妥,便捷准入。实施“一销一立”(即原个体户办理注销登记同时申请“个转企”设立登记),简化工商登记程序。国土、房管、公安、及各金融机构,在办理“个转企”土地、房产、车辆、账户等权属变更手续过程中,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支持保留字号、沿用前置审批,转型后的小微企业继续使用原个体工商户字号、商标。对新转企业实行跟踪回访,积极为企业提供政策落实、财税代理、法律咨询、融资等服务。加强重点个体工商户监控,积极引导其建立复式账,促进达到小微企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全部转为企业。(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国土局、市住房管理中心、市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及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七)小微企业新升(规上企业)一批。以年营业收入尚未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条件,但符合转型发展导向、创新能力较强、成长速度较快的小微企业为重点,建立市、县(区)两级小微企业新升规模以上企业培育库,加强入库企业培育、动态调整和跟踪服务。支持和引导新升规模以上企业培育对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施以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为目标的技术改造,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实施“机器换人”、“生产换线”,切实提升创新发展能力。支持小微企业新升规模以上企业培育对象参加境内外交流合作和参展,鼓励其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每年组团参加中博会或APEC技展会,我市的展位优先提供给小微企业新升规模以上企业培育对象。(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及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八)外引内设一批。以金融业、物流业、电子商务、建筑业、PPP项目、研发机构、房地产企业、招商引资企业等领域和研发机构为重点,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扶持促进与规范管理相结合,以降低运营成本、规范市场监管、扩大招商引资为着眼点,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服务保障,鼓励引导在我市开展业务的省(境)外市场经营主体在我市设立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鼓励各县区将新设独立法人机构的省(境)外市场主体纳入招商引资政策适用范围,对新设立结算中心、营销中心、研发中心、服务中心等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的市场经营主体给予财政奖补。对将省(境)外总部整体搬迁至我市或新设地区总部的企业可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住房管理中心、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及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三、组织实施
(一)明确时间节点。总体上将我市企业成长促进行动分为三个实施阶段:
1.方案制定阶段(2018年6月-7月)。组织人员分别制定我市成长促进行动总体方案,及扶优扶强一批、推动上市一批、创新升级一批、招大引强一批、建成投产一批、个体户新转(小微企业)一批、小微企业新升(规上企业)一批、外引内设一批等8个专项工作方案,建立“1+8”方案体系。
2.启动实施阶段(2018年8月-2018年12月)。启动实施我市业成长促进行动总体方案及各专项工作方案,顺利完成首年度工作任务。
3.加快推进阶段(2019年1月-2020年12月)。完善工作工作推进机制,加大工作协调推进力度,全面完成我市企业成长促进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市转型攻坚办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及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二)分类建立清单。建立扶优扶强一批、推动上市一批、创新升级一批、招大引强一批、建成投产一批、个体户新转(小微企业)一批、小微企业新升(规上企业)一批、外引内设一批等8大企业清单。其中,新转为小微企业的个体工商户应从市、县(区)工商部门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中遴选,纳入清单的个体工商户原则上不低于全市总量的10%;新升为规上企业的小微企业清单,应将年营业收入实际已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而没有纳入规模以上企业统计的小微企业作为规范引导对象,依法纳入统计范围;外引内设独立法人机构,应将在我市开展业务的基金类、融资租赁类、小额贷款类、典当交易类金融市场主体,区域分拨和城市配送快递企业,中小型电子商务企业,企业或科研院所内设研发机构,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单位、PPP项目省外社会投资方等纳入重点培育清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大项目办、市政府金融办、驻马店银监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及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三)强化政策引导。扶优扶强、企业上市、创新升级、招大引强、项目投产等5个方面的扶持政策按照《关于加快产业强市建设的政策意见》(驻发〔2018〕7号)执行。“个转企”重点在税费无负担过渡、权证无成本变更、转后跟踪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各县区可对转制过程中土地和固定资产权属及其他权证变更费用给予适当减免。全面落实小微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设立小微企业转贷引导和风险补偿基金,鼓励金融机构面向小微企业开展专利权、应收账款等质押融资,积极发展小微企业履约保证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产品。积极为小微企业新升规模以上企业培育对象搭建融资平台,市县两级应急还贷周转金要给予重点支持;对首次升为规模以上企业的小微企业, 由受益财政按每家5万元的标准实施奖励。省(境)外市场主体新设独立法人机构,重点在资金补助、业务承揽、项目招标、园区入驻等方面强化政策扶持。鼓励各县区将新设独立法人机构的省(境)外市场主体纳入招商引资政策适用范围,对新设立结算中心、营销中心、研发中心、服务中心等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的市场经营主体给予财政奖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住房管理中心、市商务局、市政府大项目办、市政府金融办、驻马店银监分局、人行驻马店中心支行、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及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四)加强统筹协调。市转型发展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督导考核机制,加快推进企业成长促进行动各项工作。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科技局等牵头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专项方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要深入开展企业服务系列活动,进一步畅通服务企业渠道,为企业提供 “保姆式”服务。新闻媒体要加大相关政策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转型攻坚办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及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等)
 
附件:1. 企业成长促进行动“1+8”方案体系责任分工
2.企业成长促进行动重点培育企业清单
 
 
 
 
附件1
企业成长促进行动“1+8”方案体系责任分工

序号
方案名称
牵头部门
   
1
企业成长促进行动总体方案
市发改委
 
2
扶优扶强一批专项工作方案
市工信委
已印发(驻政办〔2018〕36号)
3
推动上市一批专项工作方案
市金融办
已印发(驻政〔2018〕4号)
4
创新升级一批专项工作方案
市科技局
已印发(驻政〔2018〕25号)
5
招大引强一批专项工作方案
市商务局
已印发(驻政办〔2018〕34号)
6
建成投产一批专项工作方案
市大项目办
 
7
个体户新转(小微企业)一批工作方案
市工商局
 
8
小微企业新升(规上企业)一批专项工作方案
市工信委
 
9
外引内设一批专项工作方案
市发改委
省(境)市场主体新设独立法人机构

附件2
企业成长促进行动重点培育企业清单
 

序号
清单名称
至2020年拟
重点培育清单
企业总数
2018
计划完成
个数
备 注
1
扶优扶强企业清单
100
28
 
2
上市企业清单
45
3
 
3
创新升级企业清单
106
35
 
4
招大引强企业清单
30
10
 
5
建成投产企业清单
240
86
 
6
个体户新转小微企业清单
2000
500
 
7
小微企业新升规上企业清单
450
150
 
8
外引内设独立法人机构清单
50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