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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城区2018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投稿:驿城区人民政府  来源:时间:2018年08月20日

索 引 号: S0A00-1202-2018-00081 主题分类: 县区政府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8年08月20日
名  称: 驿城区2018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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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区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区集中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会同相关行业部门,组织公安机关相关警种,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坚持瞄准“靶心”防大火、打牢基础控小火,强化针对性防控措施,坚决遏制亡人或有影响火灾,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1.严管严控人员密集场所。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牵头组织商务、文化旅游、教体、卫计、民政、安监、科工信等部门,针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逐行业领域开展排查治理。分类澄清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底数,建立完善工作台账,2018年2月底前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在此基础上,各乡镇(街道)针对当地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自行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治理。

2.深入推进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治理。各乡镇(街道)组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力量,全面排查辖区出租房屋,集中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安全疏散不畅、违规超员住宿等问题;督促出租房屋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和管理人员,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并逐一制作张贴消防安全告知牌,标明住宿人数、管理人员、隐患问题、防火注意事项等信息。对排查发现违规分隔搭建后出租、人均租用建筑面积低于当地规定最低标准的,实施综合治理;对套内居住5人以上(含)的,按人均最低租住面积标准核算后,责令限期搬离超出人员,并在12月底前全部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

3.强力推动高层建筑隐患问题整改。分析梳理前期高层建筑集中排查情况,紧盯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措施,督促于12月底整改到位,并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管理。针对堵塞疏散通道、管道井堵放杂物、违规停放电动车并充电等动态隐患,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巡查、及时制止。针对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悬挂永久性警示标牌,保护层脱落损坏的立即组织修补。12月底前,推动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建立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提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探索建立高层建筑“互联网+N”消防管理机制,推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完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机制,12月底前联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分批次组织高层建筑消防经理人和“楼长”开展集中培训,实行“一牌一卡”(公示牌、上岗卡)管理,落实“四清四会”( 职责清、人口清、设施清、隐患清;会巡查、会操作、会疏散、会宣传)要求,完善绩效考评和奖惩退出等机制。

4.持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牵头组织住建、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11月底前,协调工商、质监部门集中查处一批违法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电暖器、电热毯、热得快等电热产品的企业。2018年2月底前,针对前期排查发现的电气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实施电气线路集中改造。加大电气火灾责任倒查力度,从使用管理、工程建设、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依法依纪从严追究生产、销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积极推广应用热成像、电弧检测、智慧用电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早期火灾的可视监测和电气火灾的智能化处置。

5.开展集贸市场消防安全集中检查。12月底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牵头组织消防、商务、市场管理等部门,对辖区集贸批发市场消防安全开展集中检查,从落实日常消防管理、建筑防火条件、重点部位管理、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用火用电、留宿住人等方面入手,强力整治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集中约谈集贸批发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其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自纠,健全并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要督促集贸批发市场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提升自防自救能力。积极推动集贸市场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设施,配备必要的疏散逃生器材。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各地要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实行综合治理。

6.部署开展消防控制室治理。全面摸排辖区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场所,澄清消防控制室(含独立式火灾报警控制柜)底数,以及值班操作人员数量和需求。结合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其他专项治理,加大对消防控制室的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依法查处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和违法违规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继续推进“两证一卡”制度,督促单位与具备资质的维护保养机构签订合同,每月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并进行定期检测,提升消防设施完好率。加大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消防业务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力度,确保值班人员熟知控制室管理要求及应急程序,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加强对消防控制室暗访检查和错时检查,推动落实控制室24小时不间断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等要求。

(二)从严落实火灾防控措施

1.加强易燃易爆单位火灾防范。结合省、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强化易燃易爆单位消防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一厂一策”要求,推动单位加强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督促易燃易爆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熟知危险化学品储存情况、工艺流程和处置措施,提供战时技术支持和处置对策,加强装备配备,强化专业训练,提高专业处置能力。

2.加强居民小区尤其是老旧住宅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澄清辖区居民小区尤其是老旧住宅底数,发动基层网格管理力量,组织开展进门入户式防火检查和宣传提示。对楼道内堆放可燃杂物、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等动态隐患,要当场责令整改到位;对城中村、回迁区、棚户区等乱点区域,实施综合治理。积极推动老旧住宅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设施。推动社区居民住宅楼院确定消防楼院长,并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健全日常消防管理长效机制。

3.强化不放心场所区域从严管控。对排查发现的不放心场所和区域,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采取综合治理措施,跟踪督促整改,2018年2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各地要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隐患集中区域,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强力督促整改。对久拖不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要综合运用约谈、曝光、处罚等措施,推动问题整改。

4.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消防工作。针对全国、省、市、区“两会”等重大活动和西方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庆,各地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涉节、涉庆、涉会单位场所开展全面检查,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保措施。督促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烟花爆竹燃放区域、老旧住宅区等重点场所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期间,要组织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派出专门警力,设置流动巡逻和执勤点,加强前置备勤。

(三)全面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综治部门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础综合服务等管理平台,督促街道乡镇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职消防管理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火巡查和进门入户宣传提示等工作机制,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巡查有力的消防管理机制。2018年2月底前,90%的乡镇街道实现规范化管理。各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列管单位和“九小”场所的监督检查,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职责,加强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等工作。

2.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按照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创建消防安全社区的部署要求,组织综治、民政、住建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2018年全国“两会”前90%的社区创建达标。实行“消防安全社区”动态管理,组织综治、民政、住建部门对已评选的 “消防安全社区”进行“回头看”,凡日常消防管理不到位、存在突出隐患问题或发生火灾事故的,取消 “消防安全社区”称号。冬春火灾防控期间,组织社区居民集中开展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元旦、春节前,组织发动居民清楼道、清阳台、清住宅周边,提醒居民出门关火、关电、关气,防止发生火灾。

3.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提档升级。2018年2月底前,所有重点单位和90%的社区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强化联勤联训和演练拉动,完善调度指挥和区域联防机制,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在老旧城区、商业密集区以及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积极推动建设小型消防站。结合实际开展微型消防站业务练兵活动,提高实战能力。

4.全力推动消防规划实施。按照年度任务,全面完成城市消防站建设任务。以城镇消防站点建设为牵引,加大政府专职队员招收力度,确保新建成消防站同步入驻执勤力量,所有一级普通消防站、二级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和小型消防站执勤人员不少于35人、25人、45人和15人。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实施意见》(豫公通〔2017〕42号),已建成的企业专职消防队要建立健全队伍管理、保障和运行机制。

5.督促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细化明确不同类型单位场所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广泛组织开展专题活动,在全社会广泛公告。分批次、分行业组织约谈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落实专职经理人制度,明确责任人、管理人职责,建立消防安全“明白人团队”,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格执行《河南省消防条例》相关规定,集中办理一批单位不落实主体责任的典型案件,并在各级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营造舆论氛围。

(四)大力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1.抓好重要节点宣传。以“关注消防、平安你我”为主题,以全民大宣传、媒体大聚焦、安全大培训、氛围大营造为抓手,集中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迅速掀起冬季防火宣传高潮和声势。西方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2.推进“全民消防我代言”公益行动。在城市公交站台、车站、街道社区及商场市场、学校、医院、企业、景区等场所醒目位置全面投放代言海报、橱窗。组织代言人录制宣传公益音视频,持续推出“我与消防的故事”,吸引群众关注参与。开展“百城交通广播联动”宣传,通过公益报时、有奖问答等形式广泛普及消防知识。

3.开展进社区消防宣传。开展“消防宣传示范社区”创建和“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评选活动,评选和命名一批示范社区、宣传大使。全面铺开消防宣传进社区“敲门宣传”,依托和动员消防宣传大使、楼长、消防安全代言人、网格员等力量,逐家逐户发放消防安全提示卡、电动车防火提示等资料,帮助居民家庭认识和查改火灾隐患。

4.强化媒体宣传报道。在市级报纸、电视台、电台及网站开设固定消防专栏,常态播发公益宣传提示;组织新闻记者深入各地开展专题采访活动,定期开展主题宣传。落实每月25日火灾隐患集中曝光制度,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每天更新发布微博微信,广泛开展警示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5.持续开展精准提示。健全完善移动互联网短信平台,各乡镇(街道)将不放心的单位和场所责任人、管理人,市场商户、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居民小区“楼长”、农村“村官”等纳入目标人群,每周发送有针对性的消防提示信息。

6.开展社会化消防教育。推进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强化社区消防教育培训。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推进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到位”,60%的中小学生人手一册消防教材(读本)。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一懂三会”教育。落实消防监督员每周半天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7.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冬春火灾防控期间,采取集中培训或以会代训等方式,对各级党政机关、行业部门、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和乡镇(街道)、社区负责人全面培训一遍,提升消防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采取理论和实操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的培训,促使重点单位由单个“明白人”向“明白人”团队的提升。

三、时间及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8年1月20日前)。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分析评估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消防安全形势,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专题会议,逐级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前)。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区政府将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天内)。各级、各部门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火灾防控能力长效机制。区政府将组织综合考评并通报考评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区政府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副区长李贺玲任组长,消防大队大队长吕思阳、教导员苏祖翔任副组长,抽调专人成立专项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调度指挥和督导考核等工作。各级、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具体负责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本地、本部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全面负责,全程参与,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细化分工。各级、各部门要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议事日程,逐一分解任务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任务落实。各地主要领导要带队检查消防工作,推动解决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技防物防措施等重大问题。各行业部门要全面实施消防安全行业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管理规范化。

(四)严格督导。各级、各部门要分重点、分阶段、分专项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跟踪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年度消防工作评先一票否决。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后,区政府将对组织有力、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

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1月20日前报区消防大队,1月起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天内报送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