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投稿:市民政局 来源:时间:2018年08月14日
索 引 号: | S0013-2516-2018-00006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8年08月14日 | |
名 称: | 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按照《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高2018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豫民文〔2018〕45号)要求,2018年适当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47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345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262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154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7332元和4485元。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差异化原则制定,半自理、全护理分别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和20%确定。